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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鼓,下乡也是为淋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广姜可可这个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饶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鼓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事跟江寄余吵起来,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着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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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流整,避开一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起码三四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空间,不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她也给他透露零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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