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撩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5.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 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 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多, 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 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起码三四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空间,不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萨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出去谁信啊。”

“嘘,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姐,哼!”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零,娇气零,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泄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网游动漫推荐阅读 More+
LOL:他的套路实在太多了

LOL:他的套路实在太多了

爆爆不是金克丝
【游戏骚套路|联盟新文风】【取名真鬼才|聊天框精髓】本书又名《白银皇帝的直播虐菜日常》“怎么又匹配到霸哥了?”“我宣布,这局游戏已经结束。现在开启统治。”“炮车漏了?这一切都是节目效果。”“网管,我又五杀了!!!”作为LoL娱乐主播天花板,张子镜直播间的热度日常维持在5oo,每时每刻都有皇帝公爵给他刷礼物,这一切... 《LoL:他的套路实在太多了》
网游 连载 55万字
妖孽特种兵王

妖孽特种兵王

天兵
狼牙中队,华夏国内最精英的部队!却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而他们的灵魂狼魂,也突然退伍,做了一个美女总裁身边的司机,龙潜都市,都市却并不平静,当风起浪涌,也就是利剑出鞘的日子!... 《妖孽特种兵王》
网游 连载 15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