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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就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000GE.jpg"/>-布鲁日小城中的明信片店,我们在这里写了明信片寄给对方

我和导演是怎么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有时候我自己也醒不过神来。

我们有挺多不同。我泼辣活泼,导演沉默内敛。我觉得火锅是全天下顶好吃的东西,导演如果不是被我软硬兼施,绝对提不起任何吃火锅的兴趣。我一到KTV就像充满电一样,导演每次去KTV就从家里抓件小外套,到了选个位置把头一蒙倒下就睡。

我的兴趣多变,一时喜欢养花了,一时又喜欢做饭了,一时抓块木头非要学木工,一时又格外愿意窝在家里。映衬下,导演变得特别长情,一件衣服穿很久,一首歌可以听一年,喜欢点的菜万年不变。认识他这么多年,除了发际线略略后移,眼光执着和咬手指想事情的习惯完全没改变。刚认识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首诗,他酷爱用这样老套的办法哄我。我常调侃他,却也无法拒绝他温温和和不动声色里送出来的心意。

就是这么多不搭调,但还是走到了一起,从十年前认识,到十年后的今天。天涯咫尺,咫尺天涯的,我最美好最明亮的青春都和这个人待在一起,抓紧了彼此最自由的生命。我眼睁睁看着他从青葱稚嫩的小白脸长成肚子微微有点儿鼓(当然他不承认)的男青年。

但有一点,我们一样,那就是我和导演都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停靠,觉得一直前行的状态反而没有漂泊感,更坚实一些,顺流逆流倒无所谓。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和导演决定去北京。我们请所有的好朋友搓了一顿,在饭局上宣布了这个决定,所有的朋友都无法理解。那个时候,我们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没毕业我们俩的小工作室已经做得有声有色,生意也热闹,看起来一帆风顺。扔掉已经有的好前程,奔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大概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两个幼稚的人做了一个幼稚无聊且等着后悔的决定吧。关系疏远的,冷眼看着;关系亲近些的,劝我首都庞大,开拓新世界谈何容易。这一点我们太像,从不害怕从头再来,新鲜的开始反而让人充满力量。我们跟所有人都说想好了,想得很周全,其实,我们俩啥都没想。

吃完散伙饭之后的晚上,我们俩手牵着手走在学校里。已经入秋了,有一些脆边的红黄色的叶子,飞在深夜的天色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悄无声息地觉得有一种浪漫的情愫从脚底心一直冲到头顶。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们常常聊起这一天。我印象里,导演一直捏着我的手,汗渍渍的,像攒着一团火。

就这么着,搬家公司的一辆大车,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上一堆,我提溜着我的猫,就走了。

为什么要去北京?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个问题不断地被推到我面前。导演不爱正经说话,有时候说是因为烤鸭,有时候说是因为胡同。我想认真回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想起来,也许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想去看更大的世界。我喜欢的人和地方都是一样,复杂有趣,包容平和。在很多人的眼里,北京是冷漠的都会,快节奏里的人情冷暖变得没劲,高楼大厦间的行色匆匆也不那么温暖。这一点上,导演常常夸我,没心没肺没抱怨。我倒是格外喜欢北京的庞大,因为它的庞大,它偶然又必然地变得包容,它包纳一切文化形式,为所有的与众不同找到存在的理由。

刚到北京的时候是深秋,我常常放着老狼的《北京的冬天》,和导演一起看外面的落叶,觉得很浪漫;我们翻墙进了圆明园,看那些残垣断壁;拿过期的学生证买了学生票进故宫,在坤宁宫的宫门口睡了一下午;因为小看了北京的大,第一次打车穿越北京城被计价器跳表跳得肉疼;还赶上六十周年国庆阅兵,街上空无一人,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街走巷转去鼓楼听摇滚音乐场。回来的晚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导演撒把骑自行车张开双臂大声喊“北京是我们的,我们是北京的”。我搂着他的腰,眼泪都快要流下来,吓的。后来导演常常和我说,我们就这么相依为命地在北京生根发芽了,后来的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却总是在飞机落地北京,看到方方正正的灯火与城市时才觉得很安心。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000N30.jpg"/>-比利时的乡野,赶路半途我们停下来休息

我不知道是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样小时候对北京是有向往的。我们家老相册里,爸妈和姐姐三人在天安门前拍了一张喜气洋洋的合影。那时我还没有出生,所以没份儿参与。以至于后来,我和导演去了北京,我们第一次坐公交车经过天安门广场,小时候巴心巴肝羡慕过的醋劲儿一下子把整个人的情绪催发得很激动,我差点儿就直接从座位上蹦起来。有些梦想真挺小的,小得说不出口,但也仍然是个梦想。

所以毕业证一领,我和导演几乎没有什么过多考虑,就直接奔去了北京。

其实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出走没什么理由。到今天,我们俩也一直给在北京的朋友们打预防针,哪一天,我们要是东西收一收,又准备换地方,可千万别问我们为什么,因为我们也不知道。

要毕业的那个夏天,导演骑着小摩托车带着我把我们上大学的城市又逛了一遍,说是好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要再好好看一遍。那辆小摩托车还是大二的时候,我们自己去二手市场挑的,然后推到摩托车修理店,要了把扳手钳子,把外壳给拆了。买了黑色的自喷漆从头到尾喷了一遍,用银色的荧光笔,在车座边上写上我们俩的名字。骑上去的第一天,就因为排气管被我们拆了壳子露在外面,烫伤了小腿。那时候,兴奋得一塌糊涂,有点儿小伤也不妨碍骑着它突突突突地招摇过市。后来这辆小摩托车被我们留在了教学楼下的车棚里,钥匙也一并搁在车上。闲的时候我和导演就编故事一样畅想它的归宿,生怕新主人怠慢了它。

若是有心人,就不难体会到人生有好多细小的节点,想到买这辆小摩托车的这些琐事,就总难免要想起后来我们买第一辆车的感觉。那时候来北京快两年,揣着血汗钱,我和导演在汽车市场里转了不知道多少圈。每一辆车都坐进去认真地试,椅子软不软,空间大不大,前后左右跟相亲一样地打量。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收拾房间,接到导演电话,电话里他有点儿小兴奋,说,快下来,我带你去个地方。我从窗口瞄到正在下雨,就随口答应说等我拿把伞。他直接抢白我,不用拿伞,直接下来。我被他催得急匆匆地下楼,站在门口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他。接着就听到汽车喇叭声,往前一瞅,这家伙坐在车里,脸上全是小朋友刚得到了新玩具的得意劲儿。我坐进去,也有点儿兴奋,毕竟是我们俩的第一辆四轮小汽车,有完完全全的鸟枪换炮的美好感受。导演拍拍方向盘说,走!带你兜风去。

“走!带你兜风去。”

这话,我在大一的自行车上,大三的摩托车上,毕业后的汽车上都听过,最幸福的莫过于,在三种不同的车上说话的人总是同一个,我们一起迈步向前,一点一点把过去变成珍贵的回忆,把未来变得更加明朗。

连我妈都问我,为什么叫他导演。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毫不犹豫地说,拍电影。我当时打着哈哈开他玩笑,哟大导演啊,以后就喊你大导演,等你走红毯的那天别忘了捎带上我。从小我的性格里就存了这样一股劲儿,就是特别相信只要你想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做成。直到今天,我仍然喊他导演,因为习惯因为亲昵因为专属,其实还有一层就是,我仍然相信他会成为一名导演。我希望哪一天我能在电影院里看到他的电影,我一定不带可乐不买爆米花,就认真专注地做观众。好好看看那个他如何把梦想像宝贝一样地珍藏这么多年,完完整整拿出来的美好时刻。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000NK.jpg"/>-像广告画里一样的大草坪,和一朵一朵的云

其实我很少把梦想这种词拿出来挂在嘴边,觉得说多无用,记得就好。

上高中时,有个同学找了男朋友,是社会上的男青年。当时她很不好意思地在宿舍和我们聊天谈起。我们簇拥着她问,他多大了。她红着脸说,二十二岁。“嚯,这么老!”全宿舍的女孩子很诧异。大学毕业几年了,现在的我是连二十二岁都过了的年纪,想起来就觉得十几岁的自己深觉二十二岁已经是老得快掉牙的年纪。觉得又好笑,又感慨,又多少有点儿寂寞。因为时间比想象中过得快,所以更得活泼嚣张地把每一分钟都尽量充满。

转眼间,我和导演从恋爱开始到今天,已经在一起十年。总有人问我们相处秘籍,我们俩都不是非常沉默的人,喜欢聊天喜欢交流。到今天我们俩看电影还有一个不跟别人说的习惯,就是选一家离家远的电影院,看完了,边聊电影边走回来,有的时候,一走就走俩小时,走得街上都没有什么人影了。碰上路边卖烤串的,就买上个十串八串,一边撸串一边继续走。这让共同的成长变得宝贵和有趣,浑无重大烦恼,没有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的难言之隐。日子很长,难保都是快乐,但是只有失落没有后悔的感觉,倒反而略有一些情调,感觉浪漫真实了很多。时间转瞬即逝,若不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怎么抵得过时光洪流里的莫大失落。

距离大学毕业来北京,已经有好几年的时光。现在也记得,我们第一次看房子,明知租不起,可就是想看看。我们装出一副假大款租得起的样子,跟着中介的小伙子走了好几户建外SOHO的房子。建外SOHO的纯白设计,在刚来北京的我看来,简直不能再好看更多。楼与楼之间,还有一座彩色旋转木马,从窗子往下看,就看得到七彩的顶。那时,在这儿租一间房子,几乎就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我们俩坐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像电影里演的一样,仰着头,打趣开玩笑地说着我们的未来。我喊他大老板,他喊我大艺术家。那会儿,玩笑里带着无限憧憬,和对未知世界的不确定,又有一些兴奋和迷茫。

2009年的冬天,我们只身带着两只猫来到北京。最后还是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离建外SOHO一站地的其他地段。也许是在大学里独立惯了,不向家里开口成了我们俩之间很默契的一点。装修工作室的基本项弄完,就变成了快要喝西北风的穷光蛋。刷漆的工人报价远远超过预算,我们决定自己来,工作室的供暖很给力,我们穿着短袖运动服,我拿刷子他拿滚子,刷的是舒服的豆绿色油漆,刷了整整三天。刷墙的时候,我故意往他身上溅些油漆点子,他冷不防地就往我鼻子上涂一把颜料。那时候导演很矫情地问我,幸福其实也就是这样吧,我就咧着嘴,乐着点头。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理解这种感觉,当时站在26楼的落地窗边,看着窗外灯火流离的都会夜景,远远地能看见俗称“大裤衩”的大楼,特别明晃晃地告诉我们另外一种人生就要开始了,心里的感慨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刷完漆的那天晚上,我们自己去菜场买了菜,很浮夸地做了一桌子,开了啤酒,就席地而坐把菜肴都摆在大窗边。导演跟我说,他今天去把商标注册下来了,叫爱燕子。我感动完了还不忘调侃他,我要是将来始乱终弃把你甩了,你起这名字不够你肠子悔青的。喝了点儿酒,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我就想看着你的才华散发光芒,你得记住我们做的这个工作室,因为我爱你所以存在。这让后来的风雨波折里无论出现什么意外,我只要在心里默默地想想工作室的名字,和他眼睛闪着光腮帮子红红的说出的这句话,就觉得没有什么值得犹豫的。再到现在,有时候,新认识的朋友打趣说,你怎么那么自恋啊,工作室起个名叫爱燕子。我就解释这名字的由来,解释得多了,觉得越来越温暖。我时常在心里提醒自己,别因为不温不火的人间烟火气忘记了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哈哈。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000L32.jpg"/>-去往布鲁日的路上

正式开始自己可以为之奋斗的一件事感觉甚好,兴奋可以忘却忧伤,新鲜制造巨大勇气。当你知道,处处都有美丽新世界,眼前的沟沟坎坎就变得渺小,很多事情,都变得值得等待和期许。

我从来不是有长远计划的人,心里想着,要做好每一件小事。想起来容易做起来磨人,也常常在日复一日的重复里、琐碎里就烦躁起来。有趣的是,我从来都不是想好了再去做,往往都是做了才觉得该好好想一想。这种时时存在的冲动,帮助我不错过很多小事,顺其自然地慢慢走向潜意识里最想要去的地方。

我从来都不是很安分的人,拉着导演陪我去闯过在网上很有名的鬼屋,午夜时分,树影斑驳的,常年没人待的老教堂的老旧木地板吱吱嘎嘎作响,把导演吓得一愣一愣的;晚上和朋友随口一提议,就直接骑了自行车往另外的城市走,骑了一晚上好不容易骑到了,没钱去景区,坐在山脚下瞻仰了一下就继续往回骑,屁股骑得生疼,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往回骑,眼泪都快骑出来了,才拼了老命回来;当年想要做摄影师,就借了台相机,有事没事地拍拍,拍完了就逼着导演欣赏,导演看烦了不给我讲,我就屁颠屁颠厚脸皮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问句这个一会儿问句那个。不正经的瞎闹有过,正儿八经的努力也有过。这样大的一个世界,短短几十年的一段人生,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只有想做不想做。我想要四处漂泊,四海为家;你想要独身主义,也并不寂寞;他觉得从未老去,一生奋斗,才最舒服。也许一直在追求才是最要紧的,做想做的事情,过想过的人生。

很多事情,如果不仅仅停留在想想而已,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你的人生被你自己带到了无限精彩的远方。

我刚拿相机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可以以之为职业。那个时候,导演有鼓捣这些影像类的爱好。我就像跟屁虫一样天天跟着他混。

我们俩在大学里完全没闲着,大一的时候,做外卖午餐,上午没有课的时候,我就在宿舍里做寿司,当时一溜烟儿买了好几个电饭煲用来蒸米饭,手艺练到后来无论在哪家饭馆吃寿司都觉得不过如此,导演骑着自行车去送,专门提供给有点儿闲钱的研究生和留学生学长学姐们。

大二的时候,我们还卖过一阵子帆布鞋。

大三的时候,我们去夜市摆地摊,那时候还给电视台写一些零散的栏目剧剧本,夜市档一开,华灯初上,我们把小花布一铺,小物件一摆就开业,周围都是出来摆摊打工的学生们,大家一起谈天说笑,那些有啤酒有故事的炎夏夜晚竟变成了我大学生活里最有滋有味的一段。有时候,导演在前面招揽生意,我就坐后面的小马扎上打开电脑写剧本。有时候,我在前面和买东西的人聊天,导演在后面看明天要考试的书。最后,我还把我们做小生意的这些个经历,添点儿油加点儿醋,装饰些清苦背景,写了个短篇小说,卖给了杂志社,要多完满有多完满。

总归是大学里的生活太清闲,我们俩又都是闲不住的人,所以,找些零碎的事情全当有趣的人生经历。大四两个人都开始拍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同时意识到这回真的找到了一个很热爱的小事。也没多犹豫,就掏空大学前三年攒下的所有钱,租了学校周围的公寓做起了工作室。

后面发生过一个段子,说给每一个人听,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完全停不下来。工作室做起来后,有一个研究生学姐来拍写真,一进门,我们俩就瞅着她眼熟。过了约摸五分钟,学姐一拍脑门说,你们俩不就是送寿司和卖鞋的那俩吗,怎么又能拍起照片来了,靠不靠谱啊。后来,三个人完全笑作一团,直到今天也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我常常在闲谈的时候跟学姐说,你简直是一句话总结了我们的大学生涯啊。

想起来,两个人能一直相守,大约也一定因为是价值观、人生观相似。甭管外面如何,自己人对自己人,摊开两颗心,都是鲜活跳动,勇往直前,充满趣味。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1000L13.jpg"/>-巴黎街头的蓝色公寓大门

现在去看从前自己拍的照片,花枝招展到不可思议,红红绿绿,P上各种小光小点,真是可怕。前阵子有个网友留言,说,燕子我找到你最开始拍的照片,现在我的屏幕是一张你最开始拍的,一张你现在拍的,以示鼓励。听了以后,简直笑疼我肚子。我开玩笑地和工作室的同事说这个段子,自嘲说,那个时候拍得是有多烂,才能给人家如此大的动力。我时常翻看,技法糟糕,审美从现在看来实在恐怖。但我仍然喜欢那个无知无畏乱七八糟的自己,也时时提醒,永远不要丢掉初出茅庐的勇气。

我们就这样顺其自然,用力也不用力地一直走在我们自己人生的路上。这期间,我们恋爱,我们结婚,路上的风景越来越丰富,带给我们的兴奋和美好,失落和悲伤,也纷纷涌来。

我老跟导演说,其实我们是幸运的人,爱好变成职业,还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有不变的热情和兴趣,这已经是莫大的好运气。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小段的实习经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感觉,像吃了坚硬的鱼刺,一直卡在喉咙里。我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的文章,被刊出来的时候,赫然变得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上面署了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我连是谁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去哪儿申诉,气鼓鼓待到五点。单位里的老大姐拍着我的头说,小姑娘,人生本来就是这样,不是样样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不是付出了就一定有回报的。我背着侧背包,在单位门口等导演的时候,就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做自己的主,过有因有果、累也快乐的日子。

导演在另外的地方实习,下班的时候,骑着小摩托车来接我,带我去吃大排档。我们俩坐在学校路边的小摊子上喝了好几瓶啤酒,喝得有点儿多,舌头就有点儿大。一边晃着酒瓶一边背诗,后来每每想起来这一出,我就跟导演瞎咧咧,说咱也是做过文艺小愤青的,咱也举着酒杯在大晚上的路边读过叛逆的诗啊。

那天后来大概我就醉了,因为再往后的事情就不太记得了。导演和我在一起的十年里,不知道替我处理了多少醉酒断篇以后的尴尬事儿。我是个爱喝酒的人,也有文身,严格来说,算不上是正路子上的乖乖姑娘。但就是这样,我妈在导演作为男朋友第一次去我家的时候,还是很郑重地告诉他,我的女儿成熟也独立,但我还是给她撑起了一个干净又纯粹的世界。我把女儿嫁给你,就希望你能继续接我手维持住这个世界,你觉得你成吗,小伙子?导演当时很像模像样地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很郑重地说,阿姨,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觉得我做得到。我后来一直拿这段对话取笑我妈和导演两个人,笑话他们以为是在演肥皂剧呢。

我倒不算叛逆,就是觉得人生应该活得奔放,应该大醉的时候别少喝,应该奔跑的时候别停着,应该漂亮的时候就打扮,觉得伤心的时候也甭憋着。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儿。后来,我在工作中遇到过一个姐姐,生活颇坎坷丰富,我把导演第一次见家长的事当成闲事聊给她听,她很真诚地告诉我,在你已经不算小孩子的年纪里,如果你发现你仍然可以做一个嚣张的混蛋,那你身边一定有一个愿意坚定守护你的正常人。你很幸运,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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