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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我看你没在听哦……”

“真是对不起……”

“无妨,无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

“我保证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顶一顶我的手臂。“你觉得她美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妥。我委实无法否认,我分心去看了左侧约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妇,她正在和两位中年男士聊天。不过实情是,刚看第一眼,我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姿色可言。情况甚至可能是这样子的:在那个时刻与地点,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么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质,那是我后来才得到验证的。我看到的是位娇小得像个小精灵的少妇,留着及肩的黑发。尽管当时她显然想讨好与她交谈的男士,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随时都可以立刻变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耸,有如鹰隼,她的姿态泄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围注意到一种特质——可说是严厉而苛刻到无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主要就是为了这点,我才如此醉心地注视她。

正当我们还在对她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向我们望过来,认出我身边的同伴,对他冷冷一笑。银发先生也回礼,并且郑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着,同时把我带开,“不过,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倒不必浪费时间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实在像个乖小孩儿。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我这位向导,虽然在此之前都用心良苦地为我解说他点到名的客人的背景资料,这回却只说了姓名,显然认为我也闻名已久。因此我就顺势点头说:

“说的也是。原来那就是亨明斯小姐。”

老先生又停了下来,找了个新的山头开始瞭望。

“让我看一看。我猜你正在寻找可以提拔你的贵人。猜对了吧?别担心。我自己年轻的时候也玩这套。还有谁在这儿。让我看一看,今天有谁来了?”接着,他忽然转身问我:“你刚才说,你的人生抱负是什么?”

在此之前,我根本什么都还没谈到。不过既然如此,我迟疑了一下,便明白地告诉他:

“侦探,先生。”

“侦探?这个嘛……”他的目光继续在室内搜寻,“你不会是指……警探吧?”

“我指的是私人的咨询服务。”

他点点头。“那当然,那当然。”他继续抽了口雪茄,心思重重。接着他说:“你不会碰巧对博物馆有兴趣吧?那边那个家伙,认识他好多年了。博物馆。骨头、古物,那类东西。没兴趣?我想也是。”他继续环视屋内各处,有时伸长脖子好把人看个清楚。“当然啦,”他最后开口说道,“许多年轻人梦想要当侦探。我敢说,在我年少轻狂时也做过这种梦。你这个年纪的人,心中充满理想抱负,一心想做名震一代的大侦探,单枪匹马就除尽世上所有恶人。值得嘉许。不过,说真的,小伙子,不妨这么说吧,你好歹也有别的退路。因为过个一两年,恕我直言,反正过不了多久,你对世事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没有兴趣从事家具业?我会问,是因为那边那位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哈米什·罗伯逊本人。”

“我并无冒犯之意,先生。不过方才晚辈陈述的志向,绝不是一时奇想,是我一生都感受到的召唤。”

“一生?你能有多大年纪?二十一?二十二?我想我是不该泼你冷水。毕竟,假如连年轻人都没有半点理想主义式的想法,谁还会有呢?那么,小伙子,你必然认为今日世风,比起三十年前要败坏啰?而文明已在崩溃边缘,诸如此类的?”

“老实说,先生,”我直言不讳,“我正是这么认为。”

“记得当年,我也是这么想。”忽然间,他讥讽的口吻变得厚道许多,我甚至觉得我看到他泪水盈眶,“怎么会这样子呢?小伙子,你觉得呢?世风真的一日不如一日吗?难道智人正一步步地堕落成动物?”

“这点我也不明白,先生。”我回答,语气温和多了,“我只能说,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现代的罪犯变得愈来愈聪明。他们的胃口变大,胆量也更大,科学更是为他们准备了全套崭新的先进作案工具,供他们使用。”

“原来如此。要是没有你这种才华高的有为青年站在我们这边,未来就不堪设想了,是这样吗?”他悲哀地摇摇头,“看来你也许真的有心。我这样的老家伙太喜欢说风凉话了。小伙子,也许你说的没错。或许是我们放任事情恶化。唉!”

莎拉·亨明斯从我们身边走过,银发先生再度向她点头致意。她以高傲的优雅穿过人群,目光左右搜寻还有谁配站在她身边——我这么觉得。她注意到我的同伴,脸上闪过一抹微笑回礼,就跟刚才一样,不过脚步半点也没减缓。有那么一刹那,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转瞬间就把我抛诸脑后,我还来不及对她微笑,她早已穿过人群,走向房中另一个新发现的目标。

晚宴结束后,我和奥斯本共乘一辆计程车急驰回肯辛顿区,我试着从他那里多套点关于莎拉·亨明斯的事。奥斯本虽然满口说那晚的聚会真无聊,其实他满意得很,急着要仔仔细细地跟我说,他跟哪些达官贵人谈了多少事情。看来我不装出求知若渴的样子,是不可能让他把话题转到亨明斯小姐身上的。好不容易我才把他的话头引到亨明斯小姐的身上:

“亨明斯小姐吗?这个嘛,我想起来了。曾经跟海列特-刘易斯订婚。你知道的,那位指挥家。接着,海列特-刘易斯就在艾伯特亲王纪念厅举行舒伯特作品的音乐会,就去年秋天。记不记得,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我向他承认,不曾听说这件事,奥斯本继续说:

“他们差点要把椅子砸过去,还好椅子都钉死在地上。《泰晤士报》有个记者还形容那次演出是‘胡搞乱来’呢。还是用‘污辱乐迷’这个字眼?反正他也不在乎。”

“而亨明斯小姐呢……”

“她把他甩了,像个烫山芋似的。显然她把订婚戒指退回去了,从此躲他躲得远远的。”

“就为了那场音乐会?”

“这个嘛,反正事情闹得很大。引起不小的骚动呢。我是说,她解除婚约这件事。不过,班克斯,今晚那些人真是无聊透了。你觉得等我们上了那个年纪,会不会也变成那样?”

离开剑桥后的头一年里,大半拜奥斯本的交情所赐,我发现我每隔一阵子就有时髦的社交宴会可以参与。那段人生,现在蓦然想起,觉得当时真是不务正业。我周游于晚宴、午餐聚会、鸡尾酒会之间,通常都在布卢姆斯伯里区以及霍尔本区的公寓里举行。我下定决心要改掉那夜我在查林沃思表现的别扭,我在这类场合的表现也日益稳健。一点也不假,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可以说,我在时髦的伦敦社交圈里也占有一席之地。

亨明斯小姐不属于我那个圈子,不过每当我跟朋友提起她时,任谁都知道有这个人。此外,在晚宴聚会里,或者在一些豪华饭店的午茶厅里,也经常会瞥见她的身影。总之,关于她在伦敦社交圈的事迹,我总算累积了不少资料。

关于她,当时我所知的一切,不过是些模糊的二手印象,回想这样的日子,真是别有趣味!不用多久我就确定,许多人对她并无好感。即使与安东尼·海列特-刘易斯解除婚约之前,她早就因为许多人形容她的“直性子”而得罪了不少人。海列特-刘易斯的朋友——他们的看法恐怕无法客观,实在不足为信——说她先前曾经不择手段倒追这位指挥家。有人则指控她玩弄海列特-刘易斯的朋友,好接近他。她后来又把这位指挥家给甩了,有人觉得不解,有人则认为这恰好证实当初她就不安好心。反观我听到的,很多都是说亨明斯小姐好话的。我常听到人家说她“慧黠”、“迷人”、“有深度”。女性尤其支持她有解除婚约的权利,不论她的理由为何。然而,即使是为她说话的人,也同意她是“新品种的势利鬼”;同意她是认名不认人,倘若没有个显赫的姓氏,她连正眼也不瞧你。我也得承认,尽管那一年我只是在远处观察她,也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推翻这些说法。一点也不假,有时候她让我觉得,只有顶尖杰出人才周围的空气,她才呼吸得惯。有一阵子她与一位名叫亨利·奎因的律师交往,只因为“查尔斯·勃朗宁案”失利败诉,她就跟这位律师疏远。接着有流言说她与詹姆斯·比肯愈走愈近,当时他是政坛上旭日东升的新人。总之,到了这时候,我总算完全明白那位银发先生告诉我的话,像我这种“小伙子”别妄想追求亨明斯小姐了。我当时自然没有真正体会他话里的真意。现在明白了,反而让我别有兴致,在那一年里到处追踪亨明斯小姐的各种活动。即便如此,我第一次与她本人交谈,却是在查林沃思俱乐部初见后近两年的某个下午。

我与友人在华尔道夫饭店的午茶厅喝茶,他忽然有事先走一步。于是我独自坐在棕榈厅那里,享用我的果酱烤饼,这时我瞥见亨明斯小姐也是独自一人,坐在外头阳台上的桌位。我也说过了,我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地方看到她,不过那天下午情况有所不同。当时“曼纳林案”结案才刚满一个月,我兴奋之情犹在心头。那是我首次功成名就,接下来有一阵子春风醉人的日子:许多新的机会忽然都浮现眼前;邀请函从新的领域如雪片飞来;原先顶多对我点头微笑的人,现在看到我出现,都欢欣地对我大呼小叫。也难怪我会有点忘形。

总之,在华尔道夫饭店的那个下午,我竟然起身向阳台走去。我不确定我期待的是什么。在那段志得意满的日子里,我经常这样,也不想想亨明斯小姐有没有这个兴致与我结识。也许在我晃过钢琴师身边,走近她看书的桌位时,心中曾闪过一丝疑虑。不过我记得,我还算满意自己开口说话的声音,礼貌中不失轻松:

“容我冒昧向您自我介绍。我们有许多共同的朋友呢。在下克里斯托弗·班克斯。”

说到姓名时,我还想办法说得有些花哨,不过在此之前,我的把握已然松动。因为亨明斯小姐抬头看我的眼神冷漠而严厉。她什么话也不答,立刻又低头瞥了一眼她的书,仿佛那本书不悦地哼了一声。过了半晌,她才用全然不明就里的语气回答:

“是吗?幸会。”

“‘曼纳林案’,”我提起此事,实属不智,“也许您知道这个案子。”

“当然,是您经手办的啰。”

这句话说得平淡无味,让我再也没办法装得神情自若。因为,她的语气不带半点拨云见日的意味;那句话没有任何意义,只表示她一开始就相当清楚我的身份地位,而且仍然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配站在她桌边。过去几周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忽然消失无踪。我干笑了几声,相信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心底明白了,尽管在“曼纳林案”里,我的调查毋庸置疑是十分杰出的,尽管我的朋友也对我赞美有加,但是对于圈外的世界来说,我并不如我自以为的那么重要。

我们极可能中规中矩地寒暄了几句,我便打了退堂鼓回到自己的桌位。今日再回顾此事,我觉得亨明斯小姐那样待我,已经是太客气了;像是“曼纳林案”这种小事,竟奢望亨明斯小姐听过,我真是可笑得不像话了!不过,我记得我又回自己桌边坐下,心中又生气又沮丧。我忽然觉得,我不只是在亨明斯小姐面前自取其辱,也许过去一个月以来,不知道自己出过多少丑态;我的朋友尽管在面前恭喜我,背后却嘲笑我。

到了第二天,我完全自知这个钉子我碰得活该。不过在华尔道夫饭店的这件事,恐怕着实在我心里埋下对于亨明斯小姐的恨意,至今都不曾全然消失——无疑也引发了昨晚那些不愉快的事。不过在当年,我却认为,我算是幸运才会遇到这整件事。毕竟它让我醒悟,我们是如何容易分心,而偏离自己珍爱的目标。我的志向是要打击邪恶——特别是暗中滋长、隐而不显的那种邪恶——这样的志向,跟在社交圈里沽名钓誉根本无甚关系。

从那时起,我大幅减少社交活动,并且更深入沉浸在我的工作里。我研究过去的著名案件,吸收新领域的知识,以备日后使用。也是约略在这个时期,我开始钻研各路名侦探的一生事业,发现我可以分辨出有些人的名声是建立在真实的贡献之上,有些则纯粹靠他在社交圈子的地位而浪得虚名;从中我了解了侦探成名的方法也有虚实之分。简言之,尽管我十分兴奋在“曼纳林案”之后,许多人都来攀连结交,但经过华尔道夫饭店一事,我想起父母立下的典范,并且下定决心不让琐事杂务再让我变心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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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战时的一场血腥战役,发生于19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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