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5.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对于“以前的事”,有人叫它“过去”,有人则称之为“经历”。

伍月笙想:后者一定有着很不错的回忆。

她和李述不算是过去,应该还在经历吧。上次通电话,是李述生日。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整一年了。

啤酒一小口,又小一口地喝下去。

少有人是这样的喝法,李述就说过,这丫头喝啤酒好像喝咖啡。她不怎么喝啤酒,却因为这句话迷上喝咖啡。而且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特别涩,没法大口喝下去的那种。

袖子里的纹身又开始发痒。

伍月笙从前不喜欢酒味,有时候李述喝的时候她跟着蹭一两口。直到上了大学,偶尔跟寝室的同学出去疯,发现只要一喝多酒,纹身就会起反应。不过这跟什么神奇的红睛白羽鸽子血没关系。

白天那男孩是假装资深,伍月笙懒得戳破他罢了。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完全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据说鸽子血极易凝固,如果用它的血来纹身,必须要当场割开它喉咙,以针头取鲜血点进皮肤。伍月笙的纹身用的只是普通红色颜料。至于为什么会喝酒变红……伍月笙猜测自己可能有点酒精过敏,纹身破坏了皮肤组织,相对免疫性能较低,便作为病理产生出发痒发红的反应。你试试,随便哪块皮肤挠一会儿都会发红的。

何况那只小蝙蝠并没完全褪色,经过乙醇和指甲的内外夹攻,便仿佛吸足了血液一般鲜艳,妖异非常。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电力不足报警。倒像是鼓励她打电话一样。

伍月笙的电话簿里人名少得可怜。l开头的很快就翻到了。电话拨通,没贴到耳边,已听到嘟——嘟——脉冲的声音。现在连座机都用彩铃等待了,看来离开前卫设计行业,李述连时髦都赶不上了……

“您好?”

应该不是被吵醒的问候语。伍月笙笑笑:“还没睡呐?”

电话那边静了一下:“五月吗?”

姑且把这算做是惊喜吧,伍月笙放弃追究他不确定她声音的错误。

“喂?怎么不说话?你什么时候换了号码?怎么不告诉我?毕业了没有啊?”

伍月笙失笑:“李述你是蓝猫淘气三千问啊?”

李述也跟着笑开:“你这丫头。”声音放松恢复成伍月笙熟悉的平稳、宠溺。

酒吧女歌手弹着电子琴,嗓音沙哑,唱的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滑过心房。灰暗的深夜,是寂寞的世界,感觉一点点苏醒一点点撒野。

有一点点感觉在苏醒,一点点撒野,伍月笙拨弄着手机的陶质小挂件,用自己都听不到的音量问:“你在哪里?”不等回答,她又低低笑起来:“别说。李述。别告诉我。”

李述说:“好。”然后问:“你喝酒了是吗?五月。”

“喝了一点儿。我没带那么多钱,这儿酒水跟有小姐陪的一个价儿,真不公平……”

“一个人的话别玩儿太晚。”

“有数儿。挂了吧。对,认识一男的长得好像你,给他打电话撩扯撩扯。”

此时,长得好像李述的吴以添,正和陆领还有另外一个哥们儿在贵宾房里,泡着脚,吃着新鲜水果,极度腐败地欣赏一场重播的足球赛。正是足球这个神圣的玩意儿让吴以添与六零结下一段孽缘。

几个月前的欧洲杯决赛,两人同在一个足球酒吧看球。相信所有球迷朋友们都不会忘记那次盛宴,利物浦vs ac,开场仅五十二秒,马尔蒂尼刷新欧冠决赛史进球最快记录。酒吧开始骚动,却只有俩人拍着巴掌喊“漂……亮”。

一个是吴以添,一个坐在吧台上的陆领——伢锁也跟他来了,但伢锁没出声。

音儿一落,他们俩四处看看,感到费解,这群人巴巴儿地围着大屏幕,怎么进球了没人给彩儿呢?终于在幽暗的灯光中捕捉到对方的视线,他乡遇故知般喜悦,不约而同举起手中酒瓶遥遥相敬。

如果说之前那一声欢呼还可以理解为一个泛球迷情不自禁的举动,那随之而来在众人愤怒的目光下这二位做出的庆祝行为,实在就只能说是挑衅了。

酒吧里顿时只剩下大号音箱里解说员的声音。

陆领再迟钝,吴以添再近视,单凭生物的原始警觉性,也捕捉到了周遭炽热的火星。伢锁也很不安,推推陆领,让他离开不该坐人的位置。吴以添肝儿颤地看到陆领手边一只硕大的利物鸟牌,牌子上有一行字,不用看也知道那是:you'll never walk alone……

吴以添想:要他妈坏菜啊。

果然如此。该酒吧的老板,自称是一个纯粹的kop,为了这场决赛,在网站上广发帖子号召利物浦球迷来此线下聚会,凡到场者每人送啤酒一瓶,利物浦要是捧杯则全场免单。本着天下志同者是一家的原则,酒吧门口只立了个“今夜属于红军,非战友请止步”的水牌,算是自己给自己包场。谁成想遇上吴以添和陆领这俩人,一个眼神儿不好的没看见;一个直接把它当成酒吧广告牌儿,采取了透明处理。伢锁倒是看见了,但他本来对足球的认识就停留在“二十二人比赛俩球门分上下半场的运动”这样一个程度,瞅一眼那牌子,还以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什么纪念日。

其实只要陆领他们俩再多待一会儿,室内灯光再暗,也能发现全部客人都穿着利物浦的传统红色球服,连服务生都扎着队旗做围巾或头巾。

可是小马哥这一球进得实在太快了。

吴以添只来得及思索:我是直接跑、直接跑,还是直接跑呢?

选择中,他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胖男人走到陆领面前。瞧那个形象也知道不是能好话好说的人。吴以添向来自认是坏话也能好好说的,起码应该比吧台上那个对未知危险尚未重视起来的学生哥懂得认错的艺术。

吴以添口叹气,你说人一辈子能当几回英雄啊,手一撑站了起来。邻桌伸手一档,他立马又坐了回去。

吧台上,陆领磕打着鞋帮,欠揍地问:“咋了?”

这句话同声传译到连毛胖子耳中为:“操!老子就是反利物浦,不服啊?”加上陆领那么个天真到侮辱人的表情……连毛胖子气得胡子眉毛乱翘,大吼一声:“不服!”

比赛还会有重播,遭遇战可是谁赶上了算谁的,再说这种敌寡我众十分明显的形势。全酒吧的人各自就近以陆领和吴以添为中心,形成了不太明显的两个战圈。

陆领机敏地跳到吧台里边:“你不服有用吗?利物浦们都以为马尔蒂尼只会头球!皮尔洛就给是低平球。”他总结:“这叫打埋伏。绝逼好球~”没人规定开场一分钟以内进球无效。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轻笑。这笑声像骨牌一样传递开来。大家重复“埋伏”这个词儿,纷纷看向连毛胖子。连毛胖子莫名其妙地得意起来,伸出姆指比比自己摇晃的大头:“老、老子就叫‘埋伏’!谁敢打我!”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在末法时代成仙

我在末法时代成仙

山河影满
无数年后成为圣人的叶初当被人问起是如何在末法时代崛起,最终又是如何成为圣人的,叶初一定会很严肃的和他说。 “只要你努力你也会的变得很强大的存在,你要是问我如何成为圣人,那我只能说这全靠同行衬托和运气好。” 这就是当初叶初的回答那个人的话。
都市 连载 34万字
玄幻:万族入侵?皆是蝼蚁罢了

玄幻:万族入侵?皆是蝼蚁罢了

全糖冰美式
【玄幻+主角无敌、配角升级+微群像+无系统+杀伐果断+养成+发展势力+无女主】 多年前,大陆之上万族入侵,朝堂畏惧,百姓临难。 易无生与师父带三千弟子出手相助,而朝堂却不愿派一兵一卒共同奋战。 最后,三千弟子连同师父孤立无援,悉遭残杀。 多年后,万族入主中原,早已成仙的易无生再次下山。 这一次,他不为朝政,不为苍生,但凭本心。 万族侵我河山,当杀! 昏君委于求和,当杀! 天地为道不仁,亦当杀!
都市 连载 31万字
我家有座博物馆

我家有座博物馆

九尺三
京都市民俗博物馆内。李白和杜甫忙着喝酒作诗。张仲景刚从医院下班回来,祖冲之打电话说今晚在科学院加班不回来了。诸葛亮躲在小房间里研究塔罗牌。大批大批的记者堵在门外采访:“请问单铭先生,无数人参观过您的博物馆之后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能力,请问你对于这件事怎么看呢?”单铭:“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博物馆馆长,爱好是修文物,仅此... 《我家有座博物馆》
都市 连载 59万字
断绝关系后,全家高攀不起

断绝关系后,全家高攀不起

相信光的瓜!
李云重生了,回到了前世的豪门家族当中。 前世李云被家人找回家里,喜极而泣。 但是家人始终认为,李云是为了家族财产才会认祖归宗。 无论李云如何表现,父母更愿意相信自己亲手培养的养子。 根本不相信从小混迹底层的李云,会不会有暗害他们的心思。 甚至被养子陷害至死,父母依旧认为自己死有余辜。 重生后李云决定断绝关系。 没想到离开家里后,李云竟然变得让他们高攀不起。 家人瞬间集体后悔。
都市 连载 8万字
我死后,渣男抱着我的尸体哭红了眼

我死后,渣男抱着我的尸体哭红了眼

阿柴
我死了, 死在我爱了十年的男人手里。 他用最恶毒的语气视我如敌,用最温柔的面孔笑着对我最讨厌的人, 他挖了我的眼角膜,将我囚禁在地下室, 道德绑架要我为他全身心的付出! 可他忘了, 因果有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当我再一次活着出现在他面前,他跪在地上犹如烂掉的乞丐, “音音,求你,看在那么多年的情分上……” 我笑了,当初被他害死的时候,他从未跟我提过什么情分, 我抬手一巴掌,转身另嫁他人,
都市 连载 60万字
四合院:我有一个万界城

四合院:我有一个万界城

乱码的巧克力
购买一切,贩卖一切。赵乾手握万界城,怎么就穿越到四合院这个倒霉地方了。但无妨,我虽背负四合院,一手需托着万千位面。我赵天帝一样无敌于世间!“娘子!救我!”咳,回到正题。我曾动过世界战争,也曾拯救过天灾位面。曾敲断过海贼王的腿,也曾接受火影的朝拜。在万界之中留我名,于诸天求得我道。
都市 连载 10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