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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蒋蓝

我的家,是北京西四环那些如灰尘颗粒般分布的众多破小屋中的一个,十八平方米大小,推开那扇门,走进去,左拐,就是一个24小时都充满着漏水声的破卫生间。但是,只要用拖把使劲敲一下水箱,就会一切安好。只是我和我的同屋都不太喜欢敲它。敲水箱太费力,更何况我总是太累,回到家里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往床上一躺,啥也不想。

但是我今天不爽。

我捡起地上不知干了多少天的拖把狠狠地敲了一下水箱,它停顿了一会,又继续叫起来。我从鞋柜里拿出一个断了跟的凉鞋,对着它啪啪地不停敲。我靠,它终于停了——在我把整个凉鞋鞋帮都敲散架了之后。我又捡起地上的干抹布,飞快的在墙上那面摇摇晃晃的镜子上擦了擦,镜子露出一小块明亮的地方,我从里面正好看到自己的左脸颊。

多好看的脸蛋,多粉嫩的皮肤。这样的脸蛋皮肤要是还当不了明星,不是老天爷有眼无珠是什么?

好像着了什么魔,我伸出一个手掌,迅速刮了自己一下。就像一个小鞭炮在我耳边炸开了,我立刻耳鸣了。这种感觉真他妈好极了。我伸出两个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地扇起来,每扇一下就铿锵有力地骂自己一声:“傻逼!”

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扇了多久,骂了多久。耳光的响声依然像鞭炮,我放了一个过年才会放的长鞭,直到两眼冒金星,耳鸣声响亮得仿佛汽笛声才收了手。

我仍旧站在刚才的地方,我的左脸颊在镜子的照射下,就像注了水的猪肉一样,散发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好像一捅就会破,流出一大滩油。我尝试笑了一声,嘴角火辣辣,但我极爱这种滋味,像刚喝完一大锅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底料,爽的要死。所以我咧着嘴大笑起来,生活太他妈的好笑了,让我他妈的笑死了算了。我一边这么英勇地想着,一边从卫生间里三步向前两步退后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属于我的那张小床,摸出我包里的最后一罐啤酒,想安慰一下因为骂自己而骂得就要发炎的喉咙。

我珍惜地把拉环拉开,一口气灌进了半罐。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端着那罐青鸟,光着脚跳下床,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的人是阿布,他把我手里的啤酒一夺,盯着我的脸问:“被谁揍成橡皮泥了?”

他把头发剪短了,整个脑壳每隔十公分就有一块被剃得光光亮,像一条条跑道。我指着他的怪样,说不出话,只是又忍不住大笑,一笑脸上就像撒了一把花椒,泪水都掉了下来。

“谁把你脑子打坏了?”他还在问。

我看他脑子才是坏的,他也不想想,除了老娘自己,谁敢动我?我懒得跟他罗嗦,手直接摸到他头上去,想感受一下质感如何。他打我的手,我趁机把酒抢回来,一干而尽,然后哑着嗓子问他:“钱带来没有?”

“你还是回去吧。”他劝我说,“你窝在这鬼地方,真打算有出路?”

“不借拉倒,少教训我。”我用空酒罐去砸他,他躲开了,砸中他脑后的门。门上方立刻哗啦啦掉下来一大片早已经浮起的墙纸。我盘腿坐到床上,冷冷地对他说:“没带钱来你就走吧。”

说完,我就直挺挺的倒在床上。我从枕头低下摸出我的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没抽几口,觉得没味道,又面朝墙,将那支烟狠狠地在墙上按出了一个黑点。

阿布却没走,他在床边坐了下来。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看着他,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我脸上划了一下,轻声说:“不要太倔强,会吃苦头的。”

我抓住了他那根在我脸上动过的手指,忽然很希望他会吻我。我们认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但这个念头只是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像那个被我按在墙上的烟头,刹那火光,最后只变作一个现实的黑点。

有些人之间永远都不会发生爱情,我和他就是这样的。

“阿布。”我却忽然有心情逆天而行,把头仰起来,闭上眼睛对他说:“你娶我吧?”

“扯你妈的淡!”他伸出手,在我的枕头低下粗鲁的乱摸一气,好不容易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咯咯地笑了,问他:“吓到了?”

他还是不说话。

“你还真打算为姓莫那妞守一辈子空房?”

我知道我的话触犯了他,他像个被点着尾巴的牛一样从床边“腾”的站起来,用那种喷火的眼神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扔到我面前,拉开门,出去了。

完成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只花了一秒种。

这个孬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只要提到那个姓莫的,他就没法平静。

得,滚吧!

我捏着他留下的那两张纸币,坐在床边,开始折纸。我把其中一张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另一颗折成一只丹顶鹤。喝了酒又得了钱的我,无论如何心情还是好的。我捏着两件艺术品,开心的浮想联翩:是先付房租?还是大吃一顿?还是去买件起码能穿得出门的衣服?说来好笑,这两百块钱在现在的我看来无疑是笔巨款,如果被姓莫和姓米的那些丫头们知道,我真担心她们的大牙还能不能保得住?

我忍不住尖着嗓子摇着头鬼叫般唱歌:“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我正唱着,门开了,我还以为是阿布折了回来,却没想到现身的是好几日不见的我的同屋孟梦小姐。她头上戴着一个傻兮兮的格子布帽,身后拖着一个大蛇皮袋,穿得跟拾荒的没区别。她看了我一眼,把蛇皮袋往桌子下面一推说道:“房东叫下周末搬家。”

这个房子本来是孟梦一个人租的,我来了,她救了我,我也救了她。因为那时候她的钱已经不够付房租了,而我刚来北京那一阵,住的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还不如意,遇上的不是变态老男人就是搞摇滚的情侣,要么就是骗子、瘪三,好不容易在搜房广告上看到角落里的她。我摸到她家一看,就对这里爱上了。又小又干净又便宜,正和我意。至于孟梦为什么同意和我合租我却没问过她,听说在我之前她拒绝了三个女学生,偏偏看中了我。这让人缘一直不怎么地的我有些小成就感。就这样,两个本该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人,居然在一起住了半年多!

其实,我挺同情孟梦的。她喜欢画画,考中央美院三年都没考上,今年在准备第四年。她说话很少,跟活死人没区别。我和孟梦虽然人生观不同,同屋异梦,但我们都懂得尊重彼此,学得会视对方为空气,有什么不好呢?

但现在,她忽然说要我搬家,虽说我欠了她一个月房租,但也不至于这般绝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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