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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说不知道。

“你现在觉得还好吧?”

挺好。

妈妈说,要是我们一起下楼喝杯茶,吃点东西,别困在狭小的卧室里,大家感觉都会好一点。反正这会儿已经是晚餐时间了。于是我们拥下了楼,我还穿着睡衣,妈妈和阿尔玛一起准备晚餐,是那种晚餐,只让你保持精力,在家里有人生病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在乎吃什么。黄金肉卷三明治,不同的腌菜每样一小碟,切成片的奶酪,糕饼。“要是你想抽根烟,就抽吧。”妈妈对我说。她这辈子第一次和我那么说。于是,我抽了,阿尔玛也抽了。阿尔玛说:“我这里有些镇定剂,就在包里,不是非常烈的那种,你可以来一两片。”我说不用了,谢谢,现在还不用。我说,我似乎也咽不下去。

“他每年都去佛罗里达,是不是?”

我说是。

“嗯,我想是这样的,他以前就见过这个女人,寡妇,要么离婚,总之是这类吧,他们一直都有通信来往,一直在计划。”

妈妈说,很难想象克莱尔会这样。

“我只是说,我觉得可能是这样。她肯定是他妹妹的朋友,我敢打赌。这位妹妹策划了一切。妹妹和妹夫参加了婚礼。海伦,我记得你告诉我,你和她不是朋友。”

“我几乎不认识她。”

“海伦·路易丝,你告诉过我,你和他只是在等老太太去世。”妈妈说,“这是他说的吗?克莱尔告诉你的?”

“用老太太当借口吧。”阿尔玛敏捷地回答。

“哦,他不会。”妈妈说,“唉,理解不了啊,克莱尔!”

“男人永远会出去找他们能得到的一切。”阿尔玛说。然后,一阵停顿,她们两人都望着我。而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不能告诉她们我在想什么,我想到的是上一个礼拜六晚上,在他的屋子里,在他出发之前。他裸露得像个孩子一般,拉着我的头发放到他脸上,放到他牙齿间,装作要咬断我的头发。我不愿意忍受任何人的口水沾在我头发上,但是我让他这么做了,只是警告他说,要是他把头发咬断,他就得付我去理发店修头发的钱。他那天晚上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即将出发去结婚的人。

妈妈和阿尔玛继续说着猜着,而我却越来越困,越来越困。我听到阿尔玛说:“还有更倒霉的事儿呢,我就在活地狱里过了四年。”而妈妈说:“他永远是个善良的人,他爱那个姑娘。”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困,我下午睡过觉,这会儿也根本不算晚。阿尔玛说:“你能困就太好了,自然反应,自然就这样,就像被麻醉了一样。”她们一起扶我上楼,把我送上床,我甚至没有听见她们下楼的响动。

我醒来的时候,也已经不早了。我起床的时间和往常差不多,吃了早餐。我听见妈妈的走动,我像平常一样嚷嚷着叫她别走了。她朝楼下喊:“你真想去上班?要么我给霍斯先生打电话,说你病了。”我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让别人高兴呢?”我没开灯,对着走廊的镜子化了妆,出了门,走两个半街区便是金氏百货了,我没有注意早晨的天气,反正不至于一夜之间就变成春天。店里,大家都在等着见我。哦,气色真好,早上好海伦,海伦早上好。平静亲切而又满怀希望的声音,等着看我会不会晕倒在地,或者歇斯底里发作。贝里尔,即麦库尔太太,戴着她的订婚戒;克雷斯太太自己二十五年前就被遗弃了,然后和某个人来往密切,没错,克雷斯先生消失了。她看着我干什么?老霍斯但凡一笑,总是在嚼自己的舌头。我快活地说早上好。上楼。感谢上帝,我有自己的盥洗室。我想,我敢打赌,对童装部来说,今天可是大好的日子。果然不出所料。从来没有哪天早上像今天这样,我接待了这么多仅仅为了一条发带或者一双小袜子就愿意爬楼梯的妈妈们。

我给妈妈打电话,中午不回家了。我想我应该去王后酒店吃个汉堡,那里吃饭的都是电台的人,我基本都不认识。但是,十二点差一刻,阿尔玛就来了。“今天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吃饭的。”我们只好一起去王后酒店。她强迫我吃一个鸡蛋三明治,不让我吃汉堡包,喝一杯牛奶,不让喝可乐,因为她说我的消化系统可能会紊乱,但我不觉得。等我们的东西到了,准备开始吃了,她说:“好吧,他们回来了。”

我花了一分钟才明白她在说谁。“什么时候?”我问。

“昨晚大概晚饭时间吧。就是我开车到你家,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可能都碰见他们了。”

“谁告诉你的?”

“嗯,比彻家不是在麦奎恩家隔壁吗?”比彻太太教四年级,阿尔玛教三年级。“格蕾丝看见他们了。她也看见新闻了,所以知道是谁。”

“她什么样子?”我不由自主地问。

“不年轻了。格蕾丝说。和他差不多大吧。我不是告诉你是他妹妹的朋友吗?外表上看,她可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提醒你一下。她也就是一般吧。”

“高还是矮?”我停不下来了,“黑发还是金发?”

“她戴了顶帽子,格蕾丝看不清楚她头发的颜色。不过她觉得是黑头发。高大啊,格蕾丝说她的臀部像架三角钢琴。也许她有钱吧。”

“格蕾丝这么说?”

“没。我说的。我只是猜。”

“克莱尔没必要为了钱结婚。他自己有钱。”

“有钱也是我们的标准,也许不是他的。”

那天下午,我不停地想,我觉得克莱尔会来看看我,至少也会给我打电话。那么,我就可以问他,他以为他在干什么。我自己在心里设想他会给我的几个发疯的理由,比如这个可怜的女人得了癌症,只能再活六个月,她一直穷困潦倒(是他住的酒店里的清洁工),因此他想给她一段安宁时光。或者她因一桩不道德的交易敲诈他妹夫,因此他娶了她,以便让她闭嘴。不过,我没有时间编太多故事,客人川流不息。老太太们气喘吁吁地爬上楼,送给我一个个给孙子买生日礼物的故事,看来朱比利的每一个孙子都是三月过生日。他们应该感谢的是我,我想,难道不是我给他们的生日增添的乐趣吗?就连阿尔玛,看起来也比冬天的气色好了。我想我不是责备她,只不过是个事实。而且,谁知道呢,也许我也一样,如果唐·斯通豪斯像他的威胁那样跑来强奸她,给她从头到脚留一身发紫的伤痕—这是他的话,不是我说的。我肯定会很难过,会尽我所有地帮助她。但是我可能会想,好吧,出事儿都这么可怕,出了事儿,这个冬天真漫长啊。

即使我不想回家吃晚饭也没用,事情要由妈妈来告一段落。她做了大马哈鱼面包、甘蓝和胡萝卜沙拉,里面还放了葡萄干,都是我喜欢吃的,还有苹果布丁。但是,吃了一半,眼泪就流过她脸上的胭脂。“我就是觉得,如果必须有人要哭,应该是我。”

我问:“你有什么倒霉事儿?”

“嗯,我这么喜欢他。”她说,“我那么喜欢他。到了我这把年纪,不会有多少人是我整个星期都会盼望他来的了。”

“嗯哪,我也为你难过。”我说。

“不过,一旦男人对一个女孩失去了尊重,他就会很快厌倦她的。”

“你说这个什么意思,妈妈?”

“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你应该觉得羞愧。”我也开始哭。“对自己的女儿说这样的话。”好了!我一直以为她根本就不知道。不怪克莱尔,当然,怪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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