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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养狐狸的。就是说,他在围栏里,养殖银狐。秋冬时分,狐狸的皮毛是最好的,他把它们杀了,剥了皮,卖给哈德逊海湾公司,或者蒙特利尔皮毛交易商。这些公司送给我们的英雄挂历,厨房的门上一边挂了一个。寒冷的蓝色天空,黑色的松林,变幻莫测的北方河流,在这样的背景下,头顶羽毛的冒险家插上英格兰国旗,或者法兰西国旗,健壮的野蛮人弯着腰做搬运的苦力。

圣诞节前几个礼拜,爸爸晚饭以后都要在地下室工作。地下室的墙刷成白色,照明用的是工作台上一百瓦的灯泡。我和弟弟莱尔德坐在最高的台阶上,看着。爸爸把狐狸皮剥下来,把里面翻成外面,要是忽略沉甸甸的毛的骄人重量,那么仅仅是皮的话,看起来分外小,分外简陋,倒更像老鼠。光溜溜的身体都被放进一个大口袋,扔进垃圾堆。有一回,爸爸雇来的帮工,叫亨利·贝利的家伙,挥起口袋朝我扔过来,嘴里说着:“圣诞礼物!”我妈妈觉得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玩。实际上,她厌恶整个剥皮的过程—杀掉,剥皮,皮毛的预处理。她希望不要在家里做这种事儿,屋里会有味道。把反过来的狐狸皮铺在一块长长的木板上,爸爸开始小心翼翼地刮,清除血管上凝结的细小血纹,脂肪泡,血的气味,以及动物脂肪。狐狸身上强烈的原始味儿弥漫在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里。我觉得这是一种令人镇定的季节性的味道,如同橘子和松针的清香。

亨利·贝利的支气管有毛病,他会不停地咳嗽,咳嗽,一直咳到瘦长的脸变得猩红,带着嘲弄的淡蓝色眼睛充满泪水。然后,他便去把炉子的盖子掀开,退后几步站好,喷出大团的浓痰来—嗖—直接扑进火焰中心。我们对这种表演赞不绝口,还会赞美他能随心所欲地让肚子咕咕叫,还有他的笑声充满了尖锐的哨音,以及潺潺的水声,把他胸腔内一切系统故障都囊括其中。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大半可能就是在取笑我们。

上床以后,我们仍然能闻到狐狸的味道,听到亨利的笑声,不过,这一切提醒我们璀璨的、温暖的、安全的世界似乎失去了,渐渐消沉下来,在楼上陈腐的冷空气中飘浮。我们惧怕冬天的夜晚。我们不害怕屋外,尽管冬天是这样的时节,风吹成的雪堆绕着我们的房子,像入睡后的鲸鱼;而来自深埋的田野和结冰的沼泽地的狂风,整夜袭扰我们,仿佛一群凶险而又不幸的老怪物在大合唱。我们害怕的是屋里,我们睡觉的房间。那时候,房子的楼上还没有修好。砖筑的烟囱在一面墙上砌了起来,地板中间是一个方形洞口,旁边一圈木头栏杆,这里是修楼梯的地方。楼梯井的另一边,则是谁也不会再用的东西,一卷竖放的军用油毡,一辆柳条编的婴儿车,一个放蕨类植物的篮子,有了裂缝的陶瓷罐和陶瓷盆子,一张巴拉克拉瓦战役的画,看起来十分悲惨。莱尔德刚刚能听懂这种故事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住在那里的,都是蝙蝠和骷髅;一旦有人从二十英里外的乡下监狱里跑出来,我就想象他不知怎么从我家窗户进来了,就藏在油毡后头。不过,我们自有保证安全的办法。灯亮的时候,只要不越过那块被当成卧室分界线的磨坏了的地毯,我们就是安全的;灯熄灭的时候,除了床以外,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了。我不得不跪在床头,用尽全力伸手够灯绳,关上灯。

黑暗中,我们躺在自己的床上,躺在我们狭小的救生筏上,唱着歌儿,凝视着楼梯井透出来的微光。莱尔德唱《铃儿响叮当》,他随时随地都在唱这首歌,也不管是不是圣诞节。我唱的是《男孩丹尼》。我喜欢自己的声音,轻柔、恳切,从夜色中缓缓地升起。这会儿,我们能分辨出结霜的窗户的高大形状了,阴森、惨淡。每当我唱到“当我死去,就这么死去……”,便不自主地浑身战栗,不是因为冰冷的床单,而是因为一阵舒坦的情绪几乎要让我沉默下来,“你将会跪下,祈求,天上的福哉马利亚……”什么是福哉马利亚?每天我都忘记去查查。

莱尔德唱着唱着就睡着了。我能听到他漫长的、心满意足的轻快呼吸。提醒我了,这是我最完美的私人时间,也许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候。我紧紧地用被子裹住自己,继续给自己讲故事,讲我夜复一夜给自己讲的故事。都是我自己的故事,我长大后的故事,这些故事都仿佛发生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这是一个为勇气、胆量和自我牺牲提供机会的世界,而我生活的真实世界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我在爆炸的楼房里救人(真正的战争离我们的朱比利如此遥远,这个现实着实让我沮丧)。我射杀了两只狂暴的狼,在它们试图威胁校园安全的时候(老师们恐慌地躲在我的背后)。我神采奕奕地骑着一匹好马,走在朱比利的大街上,答谢小镇居民对我的感激之情,大概是因为某种我还没想出来的英雄事迹(小镇上,没有人骑马的,除了橘子节游行的时候,金比利骑过马)。在我的故事里,却总是骑马、射击,尽管我实际上只上过马背两次,而且还没有马鞍,因为我们家没有马鞍。而第二次我直接滑了下来,掉在了马蹄下,马平静地从我身上跨了过去。我千真万确学过射击,只是什么都没有打中过而已,就连篱笆上搁着的罐头盒也没打中。

狐狸活着的时候,住在爸爸为它们筑造的空间里,被一排高高的护栏围住,像一座中世纪的小镇,大门到了夜晚便上锁。这座小镇的街道两边,是大块大块坚固的畜栏。每一座都有一扇真正的门,人能进出。顺着金属线用木板搭了一道斜坡,让狐狸们跑来跑去。还有窝,一个留着气孔的布箱子,这就是它们睡觉、过冬、生宝宝的地方。吃饭喝水的盆子都拴在金属线上,从外头就可以方便地倒空、清理盆子。盆子都是用旧罐头盒做的,斜坡和窝则是旧木材的零头废料做的。一切都设计精巧,井井有条;我爸爸是个不知疲倦的发明家,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他在独轮车上装了一个锡桶,用来给畜栏带水。夏天的时候,狐狸每天要喝两次水,这事儿由我负责。早晨九到十点,另一回则是晚饭后,我用水泵把桶里装满,经过谷仓把车推到畜栏去,在那儿我停下车,把喷壶倒满,沿着街道走。莱尔德也会来,拿着他的小乳酪盒,还有绿色的园艺罐,罐里盛得太满,一碰到腿,水就洒在了他的帆布鞋上。我拿的是真正的喷壶,是我爸爸的,虽然我拿着它,只能装到四分之三满。

所有的狐狸都有名字,名字都刻在一块锡板上,挂在它们门口。它们的名字不是出生时取的,而是第一年被剥皮后幸存下来,放进繁殖群以后取。爸爸取的名字,就叫王子、鲍勃、沃利、贝蒂。我取的名字,都是星星、土耳其人,或者莫琳、戴安娜。莱尔德取了一个名字叫莫德,是他小时候爸爸雇过的一个姑娘的名字,还有一个叫哈罗德,是他学校同学的名字,另外一个叫墨西哥的,他没说为什么。

取名字并没有让它们变成宠物,或者类似宠物的情况。除了爸爸以外,没有人进过畜栏,而他两次因为被咬血液中毒。当我给它们送水的时候,它们在畜栏里自己走出来的小径上来回奔跑,偶尔吠叫—它们把叫声都留给了夜晚,那时候它们有可能集体发了狂。但它们总看着我,眼神热烈,成了它们尖尖的、恶毒的脸上清澈的金光。它们长得很漂亮,有优雅的四肢,贵族式沉甸甸的尾巴。后背亮丽的毛皮上散落着暗色的斑点,这也是它们之所以叫银狐的缘故。不过,它们最漂亮的还是脸,异常尖锐,散发出来的是全然的敌意。还有它们金色的眼睛。

除了送水,除草的时候,我也要帮爸爸。畜栏中间长出来各种藜属植物,还有花儿已经盛开的钱麝香。爸爸用长柄镰刀砍,我则用耙子把杂草堆起来,然后他拿干草叉把刚砍下来的草都扔到畜栏顶部,给狐狸降温,给它们的毛皮遮阴,因为如果日晒过度,毛的颜色会变成深棕色。除了我们手上的活儿以外,爸爸不和我聊其他的。在这点上,他和妈妈全然不同,妈妈只要高兴,什么事儿都告诉我,比如她小时候狗的名字,她长大一点后,和她约会的男孩名字,当时她穿什么样子的衣服,以及她现在实在想不出来他们变成什么样子了。而爸爸,他的想法和故事都是私密的,我在他面前很羞涩,永远不会问他什么问题。然而,我会欣欣然在他眼皮底下干活,感觉颇为自豪。有一次,一个饲料推销员到畜栏里和他说话,我爸爸说:“我想让你见见我新雇的帮手。”我转过脸,拼命地耙草,激动得脸都红了。

“耍我。”推销员说,“只是个小姑娘罢了。”

草砍掉以后,似乎突然就到了下半年。清晨,我走在残梗上,便注意到了秋天那变红的天空以及渐近的静默。我推着车子走出大门,挂好了锁,天便要黑了。某晚正是这个时候,我看见爸爸妈妈在说话,他们站在一小块高耸的地上,我们称为跳板的地方,就在谷仓前头。爸爸刚从屠杀房里回来,还戴着他那块血迹斑斑的、硬邦邦的围裙,手里拎了一桶剁开的肉。

在谷仓前看见妈妈,是件奇怪事儿。她不经常从家里出来,除非是要干活,比如,出来晾洗好的衣服,或者到花园去挖土豆。她在四处打量这个地方。她粗笨的腿光溜溜的,从来没有被太阳晒黑过,围裙还挂在身上,大概是因为洗晚饭的碟子,肚子那儿湿淋淋的。她用一块手帕扎住的头发掉出来好几缕。早上她总是这样扎头发,说她没有时间好好梳头,于是整天其实都这样扎着。不过,她说的也是真话;她的确没有时间。最近这些天,我们家后廊上堆的都是篮子,从镇里买回来的桃子、梨、葡萄,自家种的洋葱、西红柿、黄瓜,都等着要做成果冻、果酱、蜜饯,或者腌成咸菜、辣酱。厨房的炉子里终日点着火,瓶子在滚开的水里叮当作响。有时候两把椅子之间搭一根杆子,挂一个棉布包,用来挤压黑蓝的葡萄果浆做果冻。我也被分派了任务,坐在桌子边,剥掉浸泡在热水里的桃子的皮,或者切洋葱,切得我眼睛生疼,泪水直流。活儿一做完,我就跑出家门,试图在我妈妈想起来再叫我干什么以前,就跑出我耳力所及的范围。我讨厌夏天闷热黑暗的厨房,讨厌绿色的百叶窗和捕蝇纸,讨厌破旧的油布桌,讨厌摇摇晃晃的镜子和崎岖不平的油毯。妈妈太累了,没有精力和我说话,没有心情谈师范学校的毕业舞会;汗水在她的脸上流淌,她心里永远在数数,指着那些瓶瓶罐罐,要倒几杯糖。对我而言,家里的活儿似乎永远都没完没了,疲惫不堪,特别令人情绪低落;而屋外的事儿,帮爸爸打下手,则具有仪式般的重要性。

我推着小车走到谷仓,车子就是放在这里的。我听到妈妈说:“等莱尔德大一点,你就有真正的帮手了。”

爸爸说什么,我没听见。他站在那儿听的模样,让我感觉愉快。他的样子,就像对推销员,或者任意的陌生人那样,有礼貌,但是明显感觉他想回去继续自己的工作。我想妈妈来这里其实没什么事儿,我想让他也有同样的感觉。她为什么要提莱尔德?他谁也帮不了。现在,他到哪里去了?荡秋千把自己荡恶心了,绕着圈走来走去;或者在抓毛毛虫。但凡我的活儿没干完,他是从来不会和我在一起的。

“那时候,我就可以让她多干屋里的活儿了。”我听到妈妈说。她提起我的语气,有一种疲倦的平静和惋惜,总是让我心神不宁。“我刚一转身,她就跑了。我感觉就像家里没有女儿一样。”

我进了谷仓,坐在饲料袋上,想等这场谈话结束再出去。我觉得,不应当信任妈妈了。她比爸爸亲切,容易受骗,但你根本不可能依靠她,她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儿,真正的理由是从来不会说出来的。她爱我。为了给我做开学的衣服,为了我想要的一件样式复杂的衣服,她晚上睡得很晚。但是,她同样也是我的敌人。她永远在密谋,她现在就在密谋,让我更多地待在屋里,而不是给爸爸干活儿,尽管她知道我讨厌待在屋里(恰恰是因为她知道我讨厌待在屋里)。我觉得她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出于任性,试一试她的权力罢了。而我没有想过,她可能是孤独,或者嫉妒。我以为成年人都不会这样,因为他们实在太幸福了。我坐在那儿,用脚后跟敲打饲料袋,扬起了一层灰土。直到她走,我都没有出去。

至少,我不觉得爸爸会有多么重视她的话。谁能想象莱尔德能干这些活儿?莱尔德会记得锁门,会从树枝上摘一片叶子清理水罐,甚至还能把水桶车推过去,不至于打翻吗?妈妈对这些事情了解得太少了。

我忘记说怎么喂狐狸的了。爸爸血迹斑斑的围裙提醒了我。狐狸吃的是马肉。这个季节,大部分的农场主都还有马匹,马太老了,干不动活儿,或者摔断了腿,或者有时候,跌倒了再也爬不起来了,农场主就会叫我爸爸去,他和亨利就开着卡车去。他们通常是当场射杀,就在原地杀了它,付给农场主五到十二块钱。要是手里已经有了足够的马肉,他们就会把马活着带回来,在我们家马厩里养几天,或者几个礼拜,直到需要肉的时候再杀。战后,农场主都买了拖拉机,渐渐地完全不养马了,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也能买到一匹健康的好马,它再也没什么用处。冬天的话,我们就会把马养在马厩里,一直养到春天,一是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干草,还有,要是雪下得太大,犁不一定能把路清理干净,有一匹马,再加一个轻便雪橇,就非常方便了。

那年冬天,我十一岁,我们的马厩里有两匹马。我们不知道他们以前的名字,总之我们叫他们马克和弗洛拉。马克是一匹老黑马,以前是驮马,乌黑,什么都泰然处之的样子。弗洛拉是匹栗色马,拉马车的。我们让他们拉雪橇,马克脚步慢,好控制。弗洛拉每每撞见汽车,或者别的马匹,都表现出暴烈的警告态度,不过我们喜欢她的速度,以及她傲慢的步调,她纵情又勇敢的风度。弗洛拉猛然抬起头来,眼珠转动,竭力嘶鸣,当场让自己体验极度的精神沸点。想走进她的马厩不安全,她可能会踢人。

这年的冬天,妈妈在谷仓前头聊起的这个主题,我开始经常听到了。我不再觉得安全。我身边的人们,他们心底的想法大约就是这样一股稳定的潜流,在这个话题上不再会轻易拐弯。女孩这个词,原本对我来说是无害的,没有什么负担,和孩子差不多,现在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女孩并非我当初所想象的,不过是我的身份而已,而是我不得不变成的一个角色。它是一个定义,总是与强调、责备以及失望联系在一起。它对我来说,还是一个笑话。有一回,我和莱尔德打架,那是我头一次用尽全身力气揍他,即便如此,他还是没一会儿就抓住了我的胳膊,拧住不让我动,真的把我弄疼了。亨利看见了,笑着说:“喏,莱尔德迟早有一天,会让你看看!”莱尔德长大了一点。但是我也长大了一点。

奶奶来和我们住了几个礼拜。我又听说了别的。“女孩子不要这样甩门。”“女孩子坐下来的时候,双膝要并拢。”更倒霉的是,当我问问题的时候,“这不是女孩子应该关心的事情。”我继续甩门,坐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觉得用这种办法就可以让自己获得自由。

春天来了,马被赶到了谷仓前的院子里。马克靠谷仓的墙站着,试图给脖子和屁股搔搔痒。弗洛拉来回小跑,跳到栅栏上,蹄子敲得横栏噼啪作响。飘落的雪花飞快地收缩,露出了坚硬的灰色地面。熟悉的高高低低的地面,经历了一个冬天虚幻的情景之后,再无遮蔽,变得平坦赤裸。有一种强烈的如释重负般的开阔感觉。现在,我们只要穿橡胶套鞋,脚上的感觉异常轻便。一个星期六,我们去马厩,发现门都敞开着迎接久违的阳光和新鲜空气。亨利在闲逛,欣赏他收集的挂历,挂历就钉在马厩上,畜栏后头的那部分,这个妈妈可能永远也不会看见的地方。

“过来和你的老朋友马克说再见吧?”亨利说,“来,给他尝尝燕麦的味道。”他把燕麦倒在莱尔德捧起来的手心中,莱尔德去喂马克了。马克的牙齿都坏了,吃得非常慢,慢条斯理地把嘴里的燕麦转过来转过去,想找一颗结实的磨牙碾碎它。“可怜的老马克。”亨利忧伤地说,“马的牙齿没了的时候,它也就没了。就是这道理。”

“你今天要打死他?”我问。马克和弗洛拉在马厩生活的时间已经太久了,我差点忘记他们都是要被枪决的。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唱起了歌,他的声音高昂、战栗,有一种嘲弄的伤感语调,哦,再也没有工作了,可怜的尼德叔叔,好黑鬼去了哪里,他就去了哪里。马克发黑的厚舌头勤奋地在莱尔德手里找寻。歌还没有唱完,我就出了马厩,在跳板那儿坐下来。

我还从来没有见他们枪杀马匹,不过我知道他们在哪里做这事儿。去年夏天,莱尔德和我偶然发现了一匹马的内脏,他们还没来得及埋掉。我们原以为是一条在太阳底下蜷起身体的大黑蛇。那是在从谷仓旁边上去的一块空地上。我想,要是我们到谷仓里,找一条宽大的裂缝,或者从木板上的孔洞里看出去,应该能看见他们是怎么干的。并不是我想看这样的事儿;不过,如果这事真的要发生,最好看看,了解一下。

我爸爸从屋子里出来,拎着枪。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问。

“什么也不干。”

“回去,到屋子周围去玩。”

他把莱尔德送出了马厩。我对莱尔德说:“你想不想看他们对马克开枪?”我根本就没等他回答,就带着他到了谷仓的前门边,小心谨慎地开了门进去。“不要有声音,他们会听见的。”我说。我们听见亨利和爸爸在马厩里说话,然后,便是马克沉重的拖着脚走路的脚步声,从后头出了它的马厩。

阴冷的楼顶,稀薄的太阳光交叉穿过裂缝。干草堆很矮。这块乡间的土地绵延起伏,土堆与土坑在我们脚下滑动。四英尺高的地方,有一根绕墙一周的房梁。我们把干草堆在角落里,我把莱尔德推上去,自己也爬了上去。房梁并不算宽,我们手扶住谷仓的墙,沿着房梁爬过去。有许多洞,我给自己找到了个想要的视角。谷仓的一角,大门,一部分田地。莱尔德没有找到合适的洞,开始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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