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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昨天,我走在去邮局的路上,心里想的是,我是多么讨厌下雪啊。在这个迟迟没有结束的冬天末尾,我喉咙疼。我真希望能被寄到佛罗里达去,就像克莱尔那样。这是星期三的下午,只上半天班。我在金氏百货商店工作,尽管叫这么个名字,实际上商店里没别的东西,除了成衣和纺织品。他们以前也卖杂货,不过我也只是能隐隐约约地想起来而已。以前妈妈常常带我去,就把我放在高凳子上,老金先生会给我一把葡萄干,说,我只给漂亮的小姑娘。他去世以后,他们就把杂货撤了,甚至这里现在也算不上是金氏商店,它属于克鲁伯格家。克鲁伯格家从来没有人来过,只是派了霍斯先生来当经理。我负责楼上的童装,圣诞节的时候,童装柜就布置成了玩偶世界。我在这里工作了十四年,霍斯先生不会挑我的毛病,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挑了,我也不会当回事儿。

星期三,邮局的窗口是锁着的。不过我有钥匙。我打开我们的邮箱,拿出了《朱比利报》,报纸上写的是妈妈的名字,还有电话费单,我差点就漏了一张明信片。我先看看图的那一面,是棕榈树,炎热的蓝色天空,一家汽车旅馆的前方,广告牌做成个高大结实的金发女人形状,身边的霓虹灯照亮了她,所以我猜想应该是晚上。她在说,来我这里睡觉吧—她嘴里冒出一个气球,上面是这么写的。我翻了一面,看见的是:我没在她那里睡觉,因为太贵了。天气好得不能再好了。七十多华氏度。朱比利的冬天对你怎么样?我希望不算太坏。当个好姑娘。克莱尔。日期是十天前。好吧,有的时候,明信片确实很慢,但是我敢打赌,事实是他把明信片放在口袋里,放了好几天,然后才想起来寄走。三个礼拜前,他出发去佛罗里达,这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张明信片。现在,我希望他星期五,或者星期六,人就能回来。每年冬天,他都会和他妹妹胖胖、妹夫哈罗德一起去佛罗里达,他们住在温莎。我有种感觉,觉得他们不喜欢我。不过,克莱尔说这完全是我自己的想象。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迫不得已要和胖胖说话,都会犯点错误,比如我明明知道都是无关的话,还是会说和我毫无关系的事儿。她从来不会说什么,不过之后我总是会千想万想,坐如针毡。我知道,这是因为我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同于朱比利日常说话方式的方式说话,想让她对我留下好印象,因为她是麦奎恩家的人,毕竟,我那唠叨的妈妈说,我们和他们一样优秀。

我以前和克莱尔说,你要是出门了,要记得给我写信。他问,你想让我写什么?于是,我告诉他,描写风景,描写他见到的人,不管什么事儿,我都会乐意听,因为我离家最远也只去过布法罗,只是一场消遣(我没有算那一趟火车之旅,那是带妈妈去温尼伯看亲戚)。但克莱尔回答说,我回家不是一样可以告诉你。所以,他从来没写过信。见面的时候,我会说,好吧,告诉我你的旅行。他则会说,你想让我说什么?这话会激怒我。因为,我怎么知道呢?

我看见妈妈在等我,她隔着前门上面的小窗户往外看。我走上步行道时,她打开门,叫道:“小心地滑。送牛奶的家伙今天上午差点栽进牛奶桶里。”

“今天我倒是不太在乎会不会摔断腿。”我回答。她说:“别这么说话,要有报应的。”

“克莱尔给你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

“哦!不会吧!”她翻看了一遍,说,“写给你的,我想就是。”但她用微笑消灭了失望的痕迹,“他选什么图都没关系。不过,也许那儿也没什么选择吧。”

克莱尔自打会走路开始,就是老太太们的最爱。对她们来说,他仍旧是那个乖巧的胖男孩,有礼貌,尽管他是麦奎恩家的人,却不自负,他的玩笑总是让她们精神大振,脸色粉嫩。克莱尔和我妈妈有超过一打的游戏要玩,我一个也不懂。有一个是他敲门,说这样的话:“晚上好,老太太,我只是想问问,你对身体发育课感兴趣吗?我是来勤工俭学的。”妈妈则会噎一下,摆出一副严厉的表情,说:“你来看一看,年轻人,难道我看上去像该学身体发育的?”或者,他会扮出忧郁的神色,说:“老太太,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关心你的灵魂。”妈妈便狂笑不已:“你关心自己的灵魂吧。”她给他做鸡肉丸子和柠檬蛋白酥皮卷饼,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他在饭桌上和她讲的笑话,我从来都没想过她愿意听。“你听说过没,一个老绅士娶了一个年轻的妻子,他去看医生,他说,医生,我有一点小麻烦……”妈妈说:“闭嘴。”但是,其实她在等他继续。“你让海伦·路易丝很尴尬。”我只在家里用路易丝这个名字。克莱尔从妈妈那儿学来了。我说不介意,于是他就继续说。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坐在他们中间,他们互相开玩笑,而我享受他们的食物。他们会告诉我你烟抽得太多,或者你要是不挺直腰,会得永久性的圆肩病的。克莱尔比我大十二岁,所以我只记得他成年的样子。

我以前在路上常常碰见他,那时候的他对我来说年纪挺大,至少是和每个成年人差不多老。他是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总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成,等到真老了的时候,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他老是在王后酒店附近。作为一个麦奎恩家的人,他永远不需要努力工作,他自己有一间小办公室,当公证人,也从事一些保险和房产业务。他如今仍然在那地方办公,前面的窗户永远模糊不清、灰尘遍布,后头则烧了一盏灯。冬天和夏天,一位八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梅特兰小姐帮他打字,或者做他布置的其他事儿。要是他不在王后酒店,就是和一两位朋友坐在附近某个暖和的地方玩纸牌游戏,安静地喝小酒,大部分时间只是聊聊天。朱比利有这样一种男人,我估计哪个小镇都有,也许你可以叫他们公众人。我的意思不是说公众人物,重要到能管理议会甚至市长,不过克莱尔如果想严肃一点的话,这也是能做到的。我只是说这样的男人总是在马路附近,所以你一定认得他们的脸。克莱尔和他的朋友们就是如此。

“他和他妹妹一起回来?”妈妈问,好像我没告诉过她似的。我和妈妈的大量对话都是一再的重复。“他们叫她什么来着?”

“胖胖。”我回答。

“对。我记得我当时还想,这可真是个成年人的名字啊。我记得她受洗的名字叫伊莎贝拉。老早以前的事儿了,我结婚以前,还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他们给她穿了一件花哨的长洗袍,你应该见过。”妈妈对克莱尔有一腔柔情,但并非是对麦奎恩一家这样。她觉得即便他们呼吸的样子也显得自以为是。我记得一年前,或者是两年前,我们经过麦奎恩家,她说了句什么话,大概的意思是不要踩在人家庄园的草坪上。我说:“妈妈,几年之后,我就要住在这里了,这里会变成我家,所以你最好不要用这种语气说什么庄园。”我们两人一起抬头看那座房子,深绿色的遮阳篷装饰有大大的、白色的古英语麦奎恩家字样,所有走廊和褪色的窗户都位于边墙,像教堂一样。没有生命的迹象。楼上,老麦奎恩太太静悄悄地躺在那儿,她半边瘫痪,已经不能说话了。白天,威拉·蒙哥马利照顾她,晚上则是克莱尔。屋里的陌生声音会让她不安,所以每一次克莱尔带我去的时候,我们只能细声低语,以免她听到我的声音,开始瘫痪病人式的大发作。注视良久,妈妈回答说:“有意思,不过,我很难想象你也姓麦奎恩。”

“我以为你很喜欢克莱尔。”

“哦,我是喜欢。不过,我只以为他星期六晚上来带你出去,星期天晚上来咱们家吃饭,我没想过你们要结婚。”

“等老太太去世,你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吧。”

“他是这么告诉你的?”

“这不难明白吧?”

“哦,想象。”妈妈说。

“你用不着说得像他在帮我的忙似的,我可以告诉你,有很多人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什么时候我开口说话你不会生气呢?”妈妈温和地说。

星期六晚上,我和克莱尔习惯从侧门溜进屋,在高高的老式厨房里煮咖啡,做点东西吃。我们尽量蹑手蹑脚,潜行无声,简直像两个放了学的孩子。然后,我们就踮着脚尖从后楼梯到克莱尔的房间去,打开电视,这样她就会以为他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要是她叫他,我就一个人躺在大床上看节目,或者看看墙上的老照片—他高中的时候是曲棍球队的守门员。胖胖穿着她的毕业典礼服。他、胖胖和他们的朋友度假的照片,我不认识这些朋友。要是他在老太太那儿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我就会在电视机声的掩护下悄悄下楼继续喝咖啡。(我从来不喝更烈的东西,那些东西都留给克莱尔。)借着厨房微弱的灯光,我走进餐厅,拉开抽屉看老太太的亚麻布,打开陶瓷柜、银具柜,感觉像个贼。不过,我觉得,既然这些事儿并非我必须做的,为什么我不能享受这种乐趣,不能拥有麦奎恩的名字呢?我们约会不久,克莱尔就说:“嫁给我。”我说:“别烦我,我还不想考虑结婚。”他就放弃了。经过这些年,我自己提出来,他似乎颇为愉悦,说:“嗯哪,像我这样的老野牛,没几人有机会听到一个漂亮姑娘说想嫁给自己。”我想,等我结婚以后,再进金氏百货商店,要把霍斯先生支使得的溜乱转,一路小跑侍候我,这个老粗脖子。我倒不是不想好好治治他,但是我得克制,这是个品位问题。

“我把明信片拿走了,放在我的盒子里。”我和妈妈说,“另外,我觉得,我们最好各自去午睡,这是打发这个下午的最好办法。”我上楼去换了睡衣(中式绣花,克莱尔的礼物)。我往脸上涂了护肤霜,拿出我存放明信片、信件和其他纪念品的盒子,把明信片和他往年从佛罗里达寄来的明信片放在一起,还有一些是从班夫、贾斯珀、大峡谷、黄石国家公园寄来的。然后,我就随便翻翻我上学时的照片、成绩单,还有《比纳佛》节目表,这是高中时学校的演出,我在戏里演女主人公,叫什么名字来着,总之是舰长的女儿。我记得克莱尔在街上碰到我,还赞美了我的歌声,说我看上去有多么多么漂亮,我对他小小地卖弄了一下风情,因为他对我来说太老了,卖弄风情很安全。一调完情,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感觉称心如意。要是我知道之后要发生的事情,我会觉得意外吗?那时候,我甚至还没有遇见泰德·福吉。

只要看见信封,我就知道是他的信。我从来没有重读过。仅仅因为好奇,我又打开了看。我通常讨厌用打字机来写信,因为感觉这样没有私人的接触。不过,今天晚上实在是太累了,陌生环境的一切都给我压力,我希望你能原谅我。打字机打的,或者手写的信,我以前习惯据此判断有没有爱,如果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的话,它强烈到几乎足以令我崩溃,让我晕厥。泰德·福吉当了六个月的朱比利广播电台播音员,大概正是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妈妈说他对我来说年龄太大了。她可从来没有这么说过克莱尔。可是,那时候,他也不过二十四岁。他在一家结核病疗养院待了两年,所以显得比实际年龄大。我们常常去爬沙勒维山,他对我说当死亡和他面面相觑时,他是如何活了下来。他明白亲密关系的价值,但是他能得到的,却只有孤独。他说,他想把脑袋靠在我的腿上哭泣,但是每一回他真正做的可不光是这个。他离开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梦游者。我只有下午的时候才起来,腿轻飘飘的,去邮局开邮箱,看看有没有他的信。除了这一封,从来没有。地点也让我烦恼。沙勒维山,电台,王后酒店的咖啡店。我不知道在这家咖啡店里度过了多少辰光,脑海里不断地温习我们曾经有过的每一句对话,眼前他的每一个表情都栩栩如生,那时候我还不明白渴望并不会把他再次拽进这扇门来。在那里,我和克莱尔成了朋友。他说,我看来需要打起精神。他告诉我一些他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的问题是什么。不过,当我们开始外出约会的时候,我对他说,我能给的,只有友情。他说,他会珍惜我的友情,耐心等待。他的确这么做了。

我从头到尾把信读了一遍,我想—我也并非第一次发现,看这种信,任何一个傻瓜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有多么感激,感激你的温柔,感激你的理解。而那个时候,温柔则是唯一滞留在我心里的词,它给了我希望。我以前想,等我和克莱尔结婚的时候,我就把这封信扔掉,那么,现在为什么不扔呢。我把信从中间一撕为二,再撕,和下课就撕碎笔记一样容易。因为担心妈妈对废纸篓里的东西评头论足,我把碎片揉成一团,放进了钱包里。我躺在床上,开始想几件事儿。比如,要是我没迷恋泰德·福吉,我对克莱尔的想法会不会有所不同?不太可能。要是我没有迷恋泰德·福吉,那大概永远也不会为克莱尔费心了。我会离开这里,做些全然不同的事儿。但是,现在想这些没有用。他开始的过分激动让我内疚。我以前瞧不起他秃掉的圆脑袋,听到他的种种叹息和骚动,心里想的是,除了有礼貌点以外,我还能做什么呢?他对我也没有什么指望,从来没有指望过别的,除了躺下,让他—而我对此也已经习惯。往回看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一个没心肝的人,只是躺在那儿,让他占有我,爱我,在我的耳边呜咽,诉说他的经历,却从来没对他说过一句深情的话?我从来不想做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我从来没有对克莱尔苛刻过,我让他占有我的,不是吗?十之有九如此吧?

我听到妈妈午睡起来的动静,去放水壶,她要喝茶看报纸了。没一会儿,她发出的尖叫声简直像死了人。我跳下床,跑下客厅,她站在那儿说:“回去睡你的觉,对不起吓到你,我犯了个错误而已。”我回房间听到她在用电话,可能是打给她某个老闺中密友,聊聊报纸上的新闻。然后我想我就睡着了。

是汽车的刹车声惊醒了我。有人从车里出来,从院子前的步行道走了过来。我想,难道是克莱尔提前回来了?然后,在半梦半醒的混乱中,我想撕了那封信真好。不过,却不是他的脚步声。门铃还没来得及响,妈妈就开了门。我听到是阿尔玛·史德豪斯的声音,她在朱比利公共学校教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走廊上朝楼下喊:“咳,阿尔玛,你今天在这里吃饭吗?”她在贝利家搭伙,那儿的食物时好时坏,有时候,只要她一闻到土豆泥肉饼的味道,就不请自来地跑到我们家吃饭。

阿尔玛没有脱外套就上了楼梯。她消瘦的黑脸上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由此,我知道出事儿了。我想一定和她丈夫有关,因为自从他们分居后,他给她写信就非常可怕。她回答:“海伦,咳,你怎么样,刚醒吗?”

“我听到你的汽车来。”我说,“我想了想,以为是克莱尔,不过,我觉得他这两天不会回来。”

“海伦。你能不能坐下来?进你的房间去坐下来。有一个震惊的消息,你得有点准备。我真希望我不是这个必须告诉你的人。请镇定,镇定。”

我看见妈妈在她身后,于是我问:“妈妈,这是开什么玩笑?”

阿尔玛说:“克莱尔·麦奎恩结婚了。”

“你们两人想干什么?”我问,“克莱尔·麦奎恩在佛罗里达,我今天刚收到他的明信片,妈妈也知道。”

“他在佛罗里达结婚了。镇定一点,海伦。”

“他在佛罗里达度他的假,怎么结婚的?”

“他们现在正在回朱比利的路上。他们要在这里生活。”

“阿尔玛,不管你从哪里听说来的,总之都是垃圾。我刚收到他的明信片。妈妈……”

我看见妈妈望着我,仿佛我只有八岁,出了疹子,发烧到一百零五度。她把手里的报纸铺开来给我看。“这里。”她说,也许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是在窃窃私语,“就在这里,《号角报》。”

“我相信这种东西,还不如相信一只苍蝇。”话这么说,我还是看了,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仿佛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不过确实有名字没听过。在佛罗里达的珊瑚阁,举行了一场静悄悄的结婚仪式。来自朱比利的克莱尔·亚历山大·麦奎恩,本镇居民詹姆斯·麦奎恩太太暨仙逝的詹姆斯·麦奎恩先生之子,其父为一位杰出的商人,长期担任国会成员;玛格丽特·索拉·利森,仙逝的克莱夫·蒂巴特夫妇之女,来自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哈罗德·约翰逊夫妇,即新郎的妹妹及妹夫,是这场婚礼唯有的见证人。新郎身着庄严的绿色礼服,配深棕色配饰,胸别一束青色兰花。约翰逊太太身着米色正装,配黑色配饰,胸别绿色兰花。这对新人的汽车现在正在来朱比利,他们未来家园的路上。

“你现在还觉得是垃圾?”阿尔玛简短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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