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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勃利奇金娜整整十九年的岁月都在期待着明天的降临。每一个清晨,都在她心中燃起光辉灿烂的幸福即将到来的预感。可是妈妈那一声声痛苦不堪的干咳,立刻把欢乐的节日推延到明天。并非扼杀,也不是一笔勾销——而是向后推延。

“咱家的妈妈要死啦,”父亲严峻地警告着。

五年来,日复一日地,他总是用这句话来跟她打招呼。每天,李莎到院子里去喂猪,喂羊,喂那匹公家的老骟马。她替妈妈洗脸,换衣裳,用小匙喂妈妈吃饭。她准备午饭,收拾房间,然后替爸爸巡视林区,跑到附近的乡村供销社去买面包。她的女朋友们早就结束了学业,有的到外地去上大学,有的已经出嫁,只有李莎总是喂呀、洗呀、擦呀,然后又是喂呀。所以她一直在盼着明天。

她从未有意识地把这个明天跟妈妈的死联系起来。她根本不记得妈妈有过健康的时候。李莎有无穷的生命力,简直就没有空隙能搁得下死亡这个概念。

生是现实而可触摸的,跟父亲嘴里那个沉闷而严峻的死亡截然不同。生就蕴藏在光辉灿烂的明天之中。它如今暂时避开了这个坐落在密林深处的孤零零的护林所,但是李莎坚定地相信,生是存在的,注定是属于她的,决不可能绕她而去,正如明天决不可能不降临一样。李莎是善于等待的。

她从十四岁起开始学习等待这门专属妇女的伟大艺术。自从她因为妈妈有病而辍学以来,起初是等待复学,后来——等待跟女友们见面,再以后——等待着非常难得的几个空暇的傍晚,好跑到俱乐部旁边的空场去,再以后就……

再以后她就突然觉得没有什么可等待的了。她昔日的女友,有的还在学习,有的早已工作,都住得离她很远,一个个都有自己的爱好与操劳,而对于这些,李莎早已渐渐失去了感受。早先,她也曾在俱乐部里,趁着电影开演之前,轻松而淳朴地跟小伙子们胡扯、调笑,可如今,他们变得很粗野和爱嘲弄人了。李莎也变得孤僻、沉默寡言起来,竭力避开那些愉快的同伴,再以后就完全绝迹于俱乐部了。

她的少年时期就这样消逝了,随之而去的是她往昔的同伴旧友。而新的朋友又没有,因为除了那些粗野的护林员,谁也不会迎着她家窗口煤油灯的光亮弯进来坐坐的。李莎觉得痛苦而恐惧,因为她不清楚,随着少年时期的消逝,即将来临的究竟是什么。沉闷的冬天就在惶惑与枯寂中过去了。春天,父亲用大车拉来了一位猎人。

他对女儿说:“他要在咱们这儿住一阵,可咱们哪儿有地方呢?咱家的妈妈快死了。”

“你家总有干草棚吧?”

“现在还冷着呢。”李莎怯生生地说。

“能给我一件皮袄?……”

父亲和客人一直在厨房里喝酒。躺在板壁后面的母亲一个劲儿大声干咳。李莎跑到地窖去取腌菜,煎鸡蛋,同时听着他们讲话。

父亲讲得多些。一杯又一杯地往肚里倒伏特加,用手抓着碗里的腌白菜,大把大把地往胡子蓬松的嘴里塞,噎得喘不过气来,可还说个不停:

“哎,听着,老兄,听着。生活,就跟植树造林一样,应该间苗、除草,是这样吗?听着。那里有枯树、病枝,还有灌木丛。是这样吗?”

“需得除草,”客人强调一句,“不是间苗,而是除草。要除尽地里的杂草。”

“哦,”父亲说,“哦,听着。要说森林嘛,那我们,护林员,可最清楚了。要说森林嘛,这我们最清楚。而如果这是生命呢?如果是个活的,能跑能叫的呢?”

“譬如说,狼吧……”

“狼?……”父亲发火了,“狼碍着你什么了?怎么妨碍你了?怎么了?”

“因为它有一副钢牙,”猎人微微一笑。

“可它有什么罪过,就因为它生来是狼吗?这就是罪过?……不——对,老兄,这是我们给它加的罪名。是我们未经它的同意,给它加的罪名,这公道吗?”

“嗐,你知道,彼得洛维奇,狼和公道,这两个概念搁不到一块儿去。”

“搁不到一块儿?……嗯,那么狼和兔子呢——能搁到一块儿去吗?别忙着笑,听着,老兄!……好吧,通常认为狼是居民的死敌。好吧。我们就全民动员起来,全民动手把全俄罗斯的狼通通打死。通通打死!……那会怎么样?”

“什么那会怎么样?”猎人笑了,“野味多了……”

“少了!……”父亲大吼一声,挥起毛茸茸的大拳,砰的一声敲打着桌面。“少了,你懂不懂?野兽想要健康地成长,就得东跑西窜。得东跑西窜,老兄,懂不懂?要东跑西窜,就得有恐惧,害怕被一口吞掉。就是这么回事。当然啰,生活也可以是清一色的。可以是这样。可这又为什么?为了平安无事吗?假使没有了狼,兔子就得发胖,变懒,再也不想干活了,到那时候怎么办?咱们为了有恐惧,是自己动手繁殖狼群呢,还是从国外进口呢?”

“没收富农财产的时候,是不是也没收了你的,伊凡·彼得洛维奇?”客人突然平静地问了一句。

“凭什么把我当富农?”护林员叹了一口气,“我的全部财产——两只赤手攥空拳,还有老婆跟女儿。他们把我当富农可没什么好处。”

“他们?……”

“得!就算我们吧!……”父亲哗哗往杯里倒酒,碰碰杯,“我不是狼,亲爱的人,我是兔子,”他一口喝完杯中剩酒,站了起来,碰得桌子砰通直响,头发乱蓬蓬的,像只大狗熊。走到门口又停住脚步:“我睡觉去了。让女儿带你去。她会告诉你地方。”

李莎悄悄地坐在角落里。猎人是个城里人,牙齿雪白,还很年轻,这使她很不好意思。她不断打量着他,可是又害怕碰到他的眼光,及时地移开了视线。她担心他会跟她讲些什么,怕自己回答不了,或是说些蠢话。

“您的父亲很不谨慎。”

李莎急忙说:“他当过红色游击队员。”

“这我们清楚,”客人笑了一笑,站了起来,“好啦,领我去睡吧,李莎。”

干草棚跟地窖一样黝暗无光。李莎停在门口想了想,替客人拿了那件公家发的沉甸甸的大皮袄和一个鼓鼓囊囊的枕头。

“在这儿等一下。”

她扶着摇摇晃晃的楼梯走上去,摸黑把干草摊开,把枕头扔到靠头的那一边。本该下楼去叫客人,可是她竖着耳朵听下面的声响,仍旧摸黑在柔软的、去年留下来的干草上爬来爬去,把干草翻翻松,尽量搞得舒坦些。她一辈子也不会承认此刻自己是在等待着他踩着吱嘎作响的楼梯上来,她渴望着在一片黑暗中慌乱而糊里糊涂的相遇,渴望着他的喘息、低语,甚至是粗鲁的行为。不,她心里没有任何邪恶的念头,她仅仅是渴望自己的心灵能突然剧烈地震动,渴望做出什么含混而热烈的许诺,哪怕是使她痛苦,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并没有人踏着吱嘎作响的楼梯上来,李莎只得走下楼去。客人在门口抽烟呢。于是她气呼呼地说,可别在干草棚里抽烟。

“我知道,”他说,用脚踩灭了烟头,“晚安。”

他睡了。李莎跑进屋去收拾碗盏。她洗着碗,比平日更仔细、更缓慢地擦拭着每一个盘子,又一次怀着惊惧,抱着希望,等待着有人敲她的窗子。可仍然没有人来敲窗。李莎熄了灯,回到自己屋里,倾听着母亲惯常的干咳和醉酒的父亲那沉重的鼾声。

客人每天清早出门,直到很晚才又饿又累地回来。李莎替他做饭,他匆匆忙忙地吃,可一点也不馋,这使她挺高兴。刚一吃完,他立刻就回到干草棚去,李莎依然留在厨房,因为再也用不着替他铺床了。

“您天天打猎,怎么老也没带回野物来?”她好容易鼓起勇气说了一句。

“不走运哪,”他微微一笑。

“可您自个儿反倒瘦了,”她眼皮也不抬地接着说,“这算是什么休息呢?”

“这是最好的休息,李莎,”客人叹息一声,“可惜的是假期完啦,我明天走了。”

“明天?……”李莎压低了声音反问了一句。

“是的,一清早。结果什么也没打着。真的,可笑吧?”

“可笑,”她黯然神伤。

他俩再也没谈什么了。可是等他刚刚离开,李莎马马虎虎收拾了一下厨房,立刻溜到院子里去。她在草棚四周徘徊,侧耳倾听客人的声息和咳嗽。她咬着手指,然后悄悄推开门扉,为了怕自己陡然改变主意,急急忙忙爬上干草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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