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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吗?”李述打断真的残忍,“怪当时没什么就走,还是怪结婚?”

伍月笙敛起刺激人的笑声:“怪结婚。个倒还能解决。”,“怎么样?会跟离吗?”

李述没出声。

伍月笙靠进座位里,透过风挡玻璃看外面模糊的夜:“可要是记恨另样,还有办法吗?”

上好的波尔多葡萄酒,后劲还算足,流经他的咽部和食道,此刻仍存有发酵过的独特果酸。李述艰难地开口:“真的……有儿变。”

“是好话还是坏话?”伍月笙歪头看他,自己回答:“听着是变不好。从小就没药救,还能变多差?”

李述与同样姿势坐着,却是半眯着眼,回想贯没有对错观念的少年五月。骂人恶毒,打人见血,看谁都不顺眼,不允许有人进入能威胁到的范围,习惯把所有人的想法理解成恶意,血液里没有信任他人的因子。任性地不想交朋友,自己同自己玩。只要自己高兴,便可以胡作非为。而现在,却是想惹别人不高兴。或者,因为是件坏事儿,才会去做。听起来差别小小,但出发不同,性质都不样。

伍月笙没有辩解:“不知道期望个什么样的,但现在就是样,而且不会因为出现,再变回以前让纹身的那个小孩儿。也知道不叫程五月,还直喊错名字,从来没纠正过应该叫伍月笙,对不对?其实也没什么不样。就是做坏事儿才乐。别人不高兴,就高兴。”

李述做最后丝努力:“对也要样?”认知,有如鱼刺在喉。些年来,五月从不肯问他在哪,做什么,偶尔有电话,知晓对方的生死。而自己终究也成为“他人”,被不信任,被壁垒。是李述真正害怕的改变。

伍月笙冲他眨眨眼:“对。那愿不愿意让高兴啊,李述?”

李述笑笑,把鬓角的发塞到耳后:“会直样吗?”

伍月笙爱莫能助地叹口气:“如果会,也无能为力。”

离开李述的视线,把手里的心和葡萄酒丢进垃圾筒,又在自己家厨房窗户外头看见朵玫瑰花。不用想也知道是法国友人所为。会心笑笑,摘下来,摸出钥匙开门,进屋直奔卫生间,把那快要枯萎的爱情插进马桶水箱里——那里面已经有五六支大红花,开得很鲜艳。伍月笙靠在门框上看它们,觉得很神奇,玩意儿不沾土不受光,喝着氯超标的水,偏偏长得还挺貌美。叨上烟之后半找不着火,转进厨房求助煤气灶。煤气燃时发出很大的杂响,关掉之后,安静便被衬得格外明显。

烟草燃烧的嘶嘶声。尼古丁浸蚀的肺叶的痛呼。大脑皮层神经乱跳欢闹,被麻痹之后发出满足的叹喟……就是全部声响。另外有非常不文雅的咒骂声。

厨房的灯还没有换。六零个不玩活儿的,他是真过到头儿。

意识到,伍月笙掐烟,把椅子推到客厅灯下,脱鞋上站上去。要把灯管换回来,们家就是客厅黑着,厨房亮着,不要别人改变什么。明买新灯管,再自己换上,谁也显不着。可令恼火的是,看似伸手可及,踮着脚才能够得到。薄薄的玻璃管又不能硬扯,费劲地四下摸摸,也摸不着门道。叉着腰站在椅子上,伍月笙甩甩举酸的胳膊,很不服气地仰头看,到底黑灯瞎火中那小子是怎么把它卸下来的。想不通,陆领也不过米八挂零,自己又没比他矮几公分!怒极生胆,小心翼翼踩上椅子的扶手……椅子是重,也重不过百十来斤的活人。声巨响,庞大的家伙失衡翻倒。脸不可置信的伍月笙被扣在下面,头磕上茶几边缘,满眼金花。

其实就是那几公分差距,让陆领不用摇摇晃晃,轻易地从卡槽里拿出灯管。而伍月笙踮脚又伸手的,身体拉到极限,根本站都站不稳。加上手段不得法,因为从来没有过任何相关实操经验,以前在立北的家里,些都是程元元来做,伍月笙小的时候觉得妈妈很魁梧的。其实程元元连米六都不到,最瘦时只有八十几斤,却永远副最牛逼的逞强相,硬是个人把儿养就是二十几年。

伍月笙踹开椅子翻身坐在地板上,揉着额头暗忖:那是母性的力量吧。

据动物界,雌体都很强壮,是为生育哺乳和保护幼崽。人是进化的物种,怎么恰好相反呢?人有弱于人的体质,却仍要承受些。能不能明人都是外强中干?好像除制造精子,人能做的,人都能做。比方八面玲珑的妈妈,小身子里能使出无穷的招术,会媚笑、会骂人,会挽袖子通下水道,拿着各式金属工具换灯泡、接保险丝、修水龙头,还会算计亲姑娘。

程元元的心眼多得像筛子孔,被算计,伍月笙只叹技不如人,气的却是自己被亲妈也抛弃。是“也”。多可悲。那个跑回去质问的下午,程元元强行将推到陆领怀里的举动,让哀多于怒。

但是陆领扶住,成就知道跟吵架的小钢炮,下意识的反应不是推开,不是躲开,是扶住。还庆幸下,原来到最后还是样的结果。

就算是离婚,也不能是个就可以办的。消失有什么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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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亮夜,主人有床不睡,蜷在沙发上睡着。只体型健硕的电脑椅栽歪在原本就狭窄的地面上,整个房间看起来像是遭贼光顾过。第二早上手机响,伍月笙抓过看看,上面显示的“闹铃”二字,迷糊糊地想:是谁?放在边不接。过几秒钟,神智才跟着醒来,关掉闹铃起来去洗脸。触痛额角的瘀青,又是夹七夹八通骂,懒得化妆,头发拿簪子定好,打着呵欠出门。

晨跑中的洋骆驼经过家门口,愉快地同用英文打招呼。

伍月笙刚才叨着牙刷去厨房找那根坏灯管确定型号的时候,就看见他在附近,半小时后出门,家伙还在儿假装汗水淋漓呢。伍月笙心就不能备个道具,跳跳绳举个哑铃什么的,非跟儿让人眼看穿的原地踏步。看时间不赶,多给他笑脸:“叫什么来着?”

洋骆驼立马喜上眉梢,颠颠儿跑过来:“乔喜龙啊。”

伍月笙记住:“以后傍黑儿再往窗户上别玫瑰花,要不都蔫儿。”完拖着睡眠不足的身体上班去,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过于地方化的语音。

乔喜龙回味好半,才猛地拍脑门,追出去对着过桥的伍月笙喊:“知道。”伍月笙头也没回,根本听不见,人高马大的他却兀自在桥底下又蹦又跳,恨不得就地打滚儿,活像牲口撒癔症。过往行人皆瞪眼看老外跳大神。

虚荣的伍月笙,早遇上狂热追求者的小开心,被贴在后背上的那头蒜破坏得丝不剩。人,大清早吃得还挺丰富。可公交车让人滚远儿确实有装逼嫌疑。伍月笙忍着,闭目合眼,垂首屏息,用肘子拐他,他无动于衷;把鞋跟儿挪到他脚上,他抽出脚,仍站在原地,很作死地挨挨蹭蹭。然后,个小刹车,不长眼的哎哟叫唤声,把伍月笙抱住。

伍月笙反手就是个响亮的巴掌:“滚妈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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