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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家不管从外观看还是从内饰看都像是一家下等粗俗的酒馆。我没有被分配去凡·巴特真是糟透了!好吧,抱怨也无济于事。吉尔家在电话簿中有记录,而且不是特别远,所以这部分信息应该是真实的。我步行二十分钟后到了那儿。

我随身带着《战争与和平》,这段时间正在重温这本书。路上,我看到新一期的《创作季刊》,便买了一本。

到酒馆时,大概一点刚过,正是午饭时间,所以我正好在这吃了。饭菜太难吃了!但这能公费报销。吃完后,我拿出笔记本,将这顿饭钱记下来。午饭:1.5美元。出租车:1美元。我想了一会儿,猜测着如果斯特劳德来到这么粗俗的酒吧会怎么做,然后加上一笔——四杯威士忌:2美元。

喝完咖啡,吃完一份至少是三天前做的馅饼,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好吧,它就如一处考古探险发现的地方。墙角处有些锯屑,我身后的墙上挂着一个花环,是最近一次庆祝宴会上留下的,我猜是:祝贺我们的伙伴。

长条形房间尽头有个吧台,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它整个儿就像是被翻转鼓捣后的垃圾场。有轮子、刀剑、铲子、瓶瓶罐罐、碎纸片、旗帜、图画,实际上就是一堆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已。

我付了85美分的午餐钱——一个贪污公款的骗局,而这已经让我吃得难以消化了。于是,我拿起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以及《创作季刊》走向吧台。

我越走近它,看到的东西越多,简直有数千件物什。我坐了下来。吧台后面有一位高大的伙计,五十岁左右,一双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什么。他走到吧台边,我发现他是在看我,但却并非那么专注。他的一双眼睛就如一间空屋子里昏暗的电灯,他的声音含混不清。

“一杯啤酒。”我说。他把酒端到我面前放下时还洒出了些酒。他的脸看起来着实凶恶。这十分奇怪,但与我无关,我有任务在身。“我说,你的吧台后面都是些什么东西?怎么好像某个杂货店铺里发生了爆炸一样?”

有那么一会儿,他光看着我,一言不发。而现在,他似乎真的生气了。

“我的个人博物馆。”他简短地回答我。

这正是便条中提到的。毫无疑问,我找对地方了。

“收集了不少东西啊,”我说,“请你喝一杯?”

我一说完,他就拿起吧台上的一瓶酒——苏格兰威士忌,也是最好的酒之一。好吧,这是任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于我毫无影响,都记在公家账上了。

他拿起一个小酒杯,第一杯没倒进去反而全洒了,他没有理会,最后终于倒上了第二杯。他看起来并没有喝醉,只是紧张。

“很幸运。”他说。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酒瞬间消失了,几乎快如闪电。放下酒杯,他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钱,咂巴着嘴。“今天的第一杯,”他说,“总是最好的一杯,除了刚刚那杯。”

我小抿了一口啤酒,他放下找零的钱,从中抽走了自己那杯酒的75美分。我开口道:“这么说,这是你的个人博物馆。都有些什么呢?”

他转过身,看着它,说话声音要比刚刚清楚些了。“应有尽有。只要你说出来,我就能拿出来。而且,它还承载着我或者我家人的经历。”

“类似于一种令人惊叹的自传形式,是吗?”

“不,只是我的个人博物馆。我曾六次环游世界,我的先辈们也曾游遍全世界。不止这些。你说出一样东西,如果我的博物馆没有,那么你这杯酒就算我的。”

太荒谬了!我不知道该如何从这个家伙口中得到任何信息。他就是个傻子。

“好吧,”我迎合着他说,“让我看个火车吧。”

他口中嘟嘟囔囔地似乎在说:“火车?那个火车跑哪儿去了?”说着,他伸手越过一顶足球帽、一只毛绒小鸟、一个盛满外币的碗和其他一些我甚至看不到的零碎东西,翻找着,然后转过身来,把一个火车引擎玩具放在了吧台上。“看!这个火车,”他说着,一边爱怜地轻拍它,一边倚身过来,“是我五十五年前从车库旁那场著名的第三大道火灾中救出来的唯一一个玩具,是我自己救出来的,当时我六岁。那场大火吞噬了九幢房子。”

我喝尽杯中的啤酒,注视着他,不确定他是在跟我开玩笑,还是处于半醉半醒甚至完全疯癫的状态。如果这是个幽默故事,也就是个糊弄小孩的低俗过时的笑话,但它还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为什么我没能去成凡·巴特?在那儿我至少还能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地看书,而不需要同一个精神分裂、可能有杀人倾向的家伙交谈。

“不错!”我说。

“它还能跑呢。”他肯定地对我说,并把玩具上了发条,然后放到吧台上,让它跑了一会儿。玩具碰到《创作季刊》后便停了下来。他十分自豪地说:“看到了吗?它还能跑的。”

天啊,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我还不如回办公室待着呢!

这个疯子很庄重地将玩具放回吧台后面,我听到了它的弹簧动力耗尽的声音。他转过身来,默默地将我们的酒杯都填满了,我的添上了啤酒,他的添上了苏格兰威士忌。更令我吃惊的是,他一饮而尽,然后转向我,心不在焉地停在我前面,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我的天啊,这个家伙是不是期望每一轮都能喝到免费的酒啊?这还不打紧。我猜,他还得让人迎合他。在我付完费后,他也似乎友善起来了,说道:“看吧,先生,这是纽约最好的私人博物馆。你还有想要看的吗?”

“你没有水晶球吧?”

“哦,现在,似乎,我有。”他从一个耶稣受难十字架和一个萎缩头颅间的一堆垃圾里掏出了一个巨大的玻璃大理石球。“有趣的是,每个人都想看看火车,或者想看看飞机啊,压路机啊,通常他们也要求看看水晶球。现在我手上拿着的这个小球是在加尔各答得到的。当时,我去找了一位能算命的印度吉普赛人,他在这个球上看到我会有溺水的危险。于是我跳下乘的那条船,在岸上待了一段时间。两天后,那条船沉水了,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所以,我对自己说,老天啊,太准了!还会发生什么啊?我此前可从来不太信这个玩意儿,你知道吗?所以,我回去找到那个人,对他说我想要那个小东西。但他说——当然是用他自己的语言——这个东西是他们家的祖传之物,他不能与它分开。”

他不停地叨叨着既幼稚又无聊的话。天啊,我感觉这唠叨要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而我还要装作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最后,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这份无聊了,便说:“呃,我想让你看看那个球,看能否帮我找到我的一位朋友。”

“有趣的是,在我最终花了两千卢比买下它,把它带到旅馆时,该死的,我竟然无法让它动起来。而且自那以来,它从没有起过作用。”

“没关系,”我说,“再来一杯。”他把球收起来,给我又倒了一杯啤酒,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我无法理解像这样的人怎么能维持生意超过一个星期。

在他喝光酒之前,我继续说:“我有一个数年未见的朋友有时候会来你这儿,你可能认识他。我想要再见他。或许你知道我大概什么时候能在这儿找到他。”

这个人露出迷茫的眼神。

“他叫什么名字?”

“乔治·切斯特。”

“乔治·切斯特。”他凝视着房间的远处,显然是在思考,疯癫的表情在他脸上褪去了一点。“这个名字我不知道。事实上,我几乎不知道顾客们的名字。他长什么样?”

“哦,中等个头,中等身材。”我说,“我们俩共同的朋友告诉我,他上星期六下午有来过,而且是和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一起来的。”

他把威士忌倒入口中,我甚至都怀疑杯子是否碰到过他的嘴唇。难道这个家伙把它当酒后饮料喝?他皱了皱眉,停顿了一会儿。

“我想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一个面容清秀、有着棕色头发的人?”

“我想,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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