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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过了园子角隅里的紫叶李。在仿作红灯笼的电灯光下,这一簇簇的蔷薇科小乔木散发出紫色发亮的光泽,在暗绿色的草坪中跳脱出另一种色彩。

刘易斯盯着角落的这几棵紫叶李好一阵子了,才回过神来。

等他回过神来,楼下已经没有旁人了。

美丽的薛彩楹已经离去了,而修斯也一早进入了自己的温泉小屋。

刘易斯发现手心非常凉,冰水杯子边缘已经沾满了密密的水珠。

“该回去睡觉了。”刘易斯这么对自己说,“不要想太多。”

他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可以想的。

他哪来太多可以想的东西呢?

薛彩楹是一个年轻的美女,家境优越,学历出众,又是长辈介绍的,作为兄长的相亲对象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可他就是觉得不大舒服。

怀着这种不大舒服的心情,刘易斯便睡了过去。

天越来越阴沉,窗外忽然扯紧了风,飘荡起漫天的雪花来了。

刘易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是少年的容貌。

眨着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对面的同样是少女模样的少时朋友——白纨绮。

白纨绮长得很漂亮,霜雪白的皮肤,墨水黑的眼睛,哭起来楚楚可怜,紧紧地抱着熊娃娃不撒手,所有人都说:“把熊娃娃给女娃娃吧——你是男孩子呢,要熊娃娃做什么——?”

“是的,我已经是个大男孩了……”刘易斯相当乖巧地将熊娃娃拱手相让了。

而苦涩却溢满他的心头。

白纨绮立即破涕为笑。精致小女孩高兴的模样是谁都爱的,大家都笑了。

唯独刘易斯在哭。

为什么男孩子不能要熊娃娃……?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他……

完全不舍得……送给她……

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发生过吧。

“白纨绮……”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当时,刘易斯从名校管理学院毕业回来,声称要发展一个时尚品牌时,确实让老刘气得要升天,在家里乱砸东西。刘易斯面上看起来相当痛苦矛盾:“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期望,但这真的是我想要从事的理想职业啊……”

刘易斯那样恳切地说着,但其实他的心内充满着诡秘的快意。

就像故意打破花瓶又想逃避责备的坏小孩。

这是他自己也没察觉的一点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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