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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给我做裙子。整个十一月,我每次从学校回来,她都在厨房里,被裁剪成片的红色天鹅绒和一片片纸样包围着。她用的是老式踏板缝纫机,放在窗前方便看清楚,这样她也可以看看外头,目光越过收割后的田地和光秃秃的菜园,看看路上有谁走过。很少能看到什么人。

天鹅绒不那么好处理,面料滑,而且我妈妈选择的式样也不容易。她不是好裁缝。她只是喜欢做东西,这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可以,她就想省略疏缝和熨平。至于精雕细琢的裁剪,纽扣孔的完工修整,接缝的包边针脚,她一点也不会引以为豪,我姨妈和外婆就很以此为傲。和她们不一样的是,她从灵感开始。先是一个勇敢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念头,然后,她的愉悦便每况愈下。第一,她可能永远找不到合适她的纸样。这不奇怪,没有什么现成的纸样配得上在她脑海里怒放的灵感。我更小的时候,她给我做过一件蝉翼纱花裙子,高高的维多利亚式领口,镶着参差不齐的花边,配有一顶宽边女帽。还有苏格兰花呢披肩,天鹅绒夹克衫,绣花村姑衫,配上大红的裙子和黑色花边紧身马夹。我顺从地穿上这些衣服,在我尚未了解这个世界的观点的时候,我感觉还挺快乐。现在,我明智多了,我想要的衣服,是像我的朋友朗妮那样,从比尔商店买的衣服。

我必须试衣服。有时候,朗妮和我一起从学校回家,她坐在沙发上看着我试。妈妈轻手轻脚地在我旁边打转,我很尴尬,妈妈的膝盖嘎嘎作响,还有她重重的呼吸。她对自己咕哝不已。在家里,她既不穿束胸,也不穿长袜;她穿着楔形高跟鞋和短袜,腿上布满一块块蓝绿色血管。我觉得她蹲下来的姿势不知羞耻,甚至伤风败俗;我试图不停地和朗妮说话,尽量不让她注意到妈妈。朗妮表情镇定,有礼貌,一副心怀感激的样子。有长辈在场的时候,她通常都这么伪装。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嘲笑他们,她是个残酷的模仿秀爱好者。

妈妈把我拖来拖去,大头针刺疼了我。她逼我转身,她叫我走路,她让我站直别动。“你觉得怎么样,朗妮?”她嘴里咬着大头针问。

“很漂亮。”朗妮诚恳地回答,态度温和。朗妮的妈妈已经去世了,她和爸爸一起生活。她爸爸很少关照她,我觉得,这种生活让她容易受伤,不过也是一种恩赐。

“要是我能做出来的话,应该很漂亮。”妈妈回答说,“嗯,好吧。”她语气夸张地说着,站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忧伤的嘎嘎声,再长叹一声:“我怀疑她不领情啊。”她激怒了我,这种话当着朗妮的面说,仿佛朗妮和她一样是大人,只有我是孩子。“站直了。”她说着,从我头上把用大头针别起来的衣服拽下来。我的脑袋被天鹅绒蒙住了,身体露出来,只穿了一件学校的旧棉布连身衬衣。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没有经验的大笨蛋,手脚笨拙,浑身疙疙瘩瘩的。要是我像朗妮那样就好了,小巧,苍白,瘦弱,她一出生就有先天的心脏缺陷。

“嗯,自从我上中学以后,没有人再给我做衣服了。”妈妈说,“我给自己做,没有新衣服也过得去。”我担心她又开始讲她的故事,步行七英里到镇子里,在一家寄宿公寓找到一份餐桌侍应的工作,才上了高中。妈妈的故事一度吸引过我,现在已经变得像情节剧一样,脱离时代,让人厌烦。

“有一次,人家送了我一件衣服。”她说,“米色的开司米羊毛,前面是品蓝色的开襟。珍珠母纽扣很可爱。我真想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

我终于能脱身了,和朗妮一起上楼到我的房间去。屋里很冷,但我们就待在那里。我们谈班上的男孩子,按座位一排排地谈,“你喜欢他吗?哦,那么有一半喜欢吗?你讨厌他?要是他请你出去,你会去吗?”没人请我们出去。我们十三岁,进中学只有两个月。我们做杂志上的问卷,想看看我们有没有个性,会不会受欢迎。我们看文章,学怎么化妆,怎么强调优点,第一次约会怎么对话,要是男孩子过分了该怎么办。我们还看了绝经期的性感缺失,堕胎,为什么丈夫要到外头寻求满足。我们不做作业的空闲时间,大部分都用来收集、交换和讨论性方面的信息。我们约好了什么都要告诉对方。但是有一件事儿,我没有说过。舞会,中学的圣诞舞会,妈妈正是为此给我做新衣服,也正因为如此,我不打算去了。

在学校,我一分钟也没有舒畅过。我不了解朗妮的想法,每到考试前,她就手脚冰冷,心跳加速,但我所有时间几乎都在绝望。当我在课堂上提问,不管是什么样的小问题,我的声音不是短促尖利,就是嘶哑颤抖。我被迫走到黑板前的时候,坚定不移地相信裙子上有血迹,即使在一个月时间内都不可能真有血迹。一用黑板圆规,我的手就出汗打滑。玩排球的时候,我没法打球;要到别人面前做个什么动作时,我的本能就是不去。我讨厌商务课,因为必须要用一根笔直的笔在纸上画线,画成账簿,老师从我的背后看见的都是脆弱的线条东摇西摆地挤在了一起。我讨厌科学课,我们一个个坐在长凳上,坐在刺眼的灯光下,身后是堆放了陌生的、易碎的仪器的桌子,这课是校长教,他声音冷淡,带着自我欣赏的腔调—他每天早上都要朗诵经文,将羞辱强加于人是他的天赋异禀。我讨厌英语课,因为男生都在教室后头赌博,而那位矮矮胖胖、轻声细语的年轻女老师,在前头微闭双眼朗读华兹华斯的诗歌。她威胁他们,恳求他们,脸都红了,声音简直和我的差不多。他们语带讽刺地道歉,只要她再开始朗读,就摆出痴迷的姿态,一脸狂喜,闭上眼睛,用力拍打自己的胸口。有时候她的眼泪都掉下来了,也无济于事,她只能狂奔到走廊上去。随后,男生们便发出哞哞的叫嚣声,女生们发出渴望的笑声。当然,我也笑了,这些声音会继续折磨她。这种时候的教室总是充满了残酷的狂欢气氛,让软弱、猜疑的人,比如我,陷入恐慌情绪。

但是,学校里真正的事情不是商务课,也不是科学或者英语课,是别的东西给了生活以紧迫感和光彩。湿冷的老教学楼,地下室里摇摇晃晃的墙,黑漆漆的盥洗室,死去的皇室成员和失踪的探险家的照片,充斥着性竞争的紧张兴奋感。在这种气氛中,尽管做着巨大成功的白日梦,我有的却是彻底失败的预感。必须要出点什么乱子,我就可以不去参加舞会了。

十二月到了,下起了雪,我有了主意。开始,我想的是从自行车上跌下来,扭伤踝关节。我骑车回家,走在车辙深深、路面被冻得坚硬的乡间小路上,我试了好几回,可是太难了。不管怎么样,我的喉咙和支气管似乎比较虚弱,为什么不让它们暴露一下?我开始夜里起床,把窗户推开一点。我跪在床头,风,有时候夹杂着雪花,扑向我裸露的喉咙。我把睡衣上面的扣子解开。我对自己说,“冻得发青”,跪在那儿,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的胸和喉咙变成蓝色,挨冻的时候血管在皮肤下变成的灰蓝色。一直待到自己再也忍不下去了,就从窗台上握一把雪涂在胸口,再扣上睡衣的扣子。雪会在法兰绒底下融化,我穿着湿衣服睡觉,这应该够糟糕的了。早上,我一醒来,就清了清嗓子,试试看疼不疼,咳嗽一下权当试验,再憧憬地摸摸额头,看看烧不烧。没用。每天早晨,甚至包括舞会的那天早晨,我都挫败地起了床,身体十分健康。

舞会那天,我用铁发卷做头发。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头发,因为我的头发是自然弯曲的,不过,今天我需要一切可能的女性化仪式来保护自己。我躺在厨房的沙发上,读《庞培的最后时光》,希望自己身在庞培。我永不满足的妈妈,正在给裙子缝白色的花边领口,因为她觉得这衣服看起来太像大人了。我看着时间流逝,觉得这一天是一年中最短的一天。沙发上头的墙纸是益智解谜游戏图,还有我和弟弟得支气管炎时的涂鸦作品。我看着它们,热切地希望自己能回到童年的安全中。

我摘下发卷,不管是自然卷的,还是人工卷的,都被烫弯了,密密麻麻地冒出来,闪闪发亮,乱蓬蓬的一堆。我把头发打湿,梳,用发刷反复地刷,沿着脸颊用力地拉。我涂了粉,热辣辣的脸上突兀地白了一片。妈妈拿出她的古龙玫瑰香水,让我在胳膊下面喷一点,这种香水她自己也没用过。她帮我把衣服拉链拉上,把我拽到镜子前头。公主裙的式样,小腹勒得非常紧。我看见我的胸部在硬邦邦的新束胸下面神奇地凸起。孩子气的荷叶衣领下,竟然是成熟的证明。

“好啦,我想拍张照片。”妈妈说,“我真为这身衣服自豪。另外,你能不能谢谢我?”

“谢谢你。”我回答。

我打开门,朗妮说的第一句话说是:“上帝,你的头发怎么了?”

“我做了一下。”

“看起来像祖鲁人。[1]哦,别急,给我一把梳子,让我把前面的头发卷一下。看起来好多了。这发型看起来老了。”

我坐在镜子前,朗妮站在我身后帮我梳头。妈妈似乎离不开我们。我希望她走开。她看着发卷渐渐成形,说:“你真是个奇才啊,朗妮。你以后应该当美发师。”

“我也想过。”朗妮回答说。她穿了一件淡蓝色的绉绸裙,腰上有装饰性的褶裥饰边和蝴蝶结。就算我的裙子没有荷叶领,比起她的来,也算不得成人化。她的头发,精致得如同发夹广告上的姑娘。我私下一直觉得朗妮不算漂亮,因为她牙齿畸形。但是现在看起来,不管她牙齿畸形不畸形,她时髦的衣裳,精致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多少像个怪物木偶,被塞进一团红色天鹅绒里,眼睛大睁,头发狂乱,颇有点精神谵妄的意思。

我妈妈跟着我们走到门口,冲着外面的夜色叫:“再会!”这个词,通常是我和朗妮道别用的,从她嘴里说出来显得荒谬又凄凉。她用这个词,真让我愤怒,所以我没有回答。朗妮欢快地回头叫道:“晚安!”算是对她的鼓励。

体育馆里闻起来有松树和香柏的味道,折出凹槽的红色和绿色纸风铃从篮圈上垂下来,浓密的绿色树枝将高大的木栅窗藏在了身后。高年级的学生似乎都是一对一对来的,有些十二年级、十三年级的女生,带来了已经毕业的男朋友,他们已是镇上的商人了。这些年轻男人在体育馆里抽烟,没人能阻止他们,他们是自由的。站在身边的女孩,偶尔把手轻轻地搭在他们男子汉气的衣袖上,表情厌倦,冷淡,迷人。我真希望自己也是这样的。她们的举止仿佛她们,大姑娘们,真的是在出席舞会,而我们这些人,在她们身边穿行,隐约地张望,就算不至于让人看不见,看见也不过是死气沉沉的一群罢了。当第一支舞曲,保罗·琼斯的一首歌开始的时候,他们没精打采地走动,互相看着笑,仿佛迫不得已来参加一个大半已经忘却的儿时游戏。朗妮,我,还有其他九年级的女生,手握着手,浑身颤抖,紧跟其后,一拥而上。

外圈的人经过身边,我甚至不敢看他们,生怕看见没有礼貌的催促。音乐停了,我待在原地不动。我半抬起眼帘,一个名字叫梅森·威廉姆斯的男孩正在勉强朝我走过来,开始和我跳舞,几乎没有碰到我的腰和手指。我两腿下面空空的,胳膊直哆嗦,讲不出话来。梅森·威廉姆斯是学校的杰出人物之一,他打篮球,玩曲棍球;经过走廊的时候,神情是高傲的沉默,以及肆无忌惮的鄙视。对他来说,和我这么无足轻重的人一起跳舞,简直像被迫背诵莎士比亚,根本是污辱。对此,我们的感觉一样敏锐。看,他正和他的朋友们交换沮丧的目光。他引领我,跌跌绊绊地朝舞池边上走去。他的手离开我的腰,放下了我的手。

“再见。”他说。他走了。

花了一两分钟,我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不会再回来了。我自己站到了墙边。体育老师精力充沛地从我旁边跳过去,她被一个十年级男生搂着,朝我投来好奇的一瞥。她是学校里唯一会说“社会适应”这种词汇的老师。我担心如果她看见了,被她发现了,也许会当众要求梅森·威廉姆斯和我跳完这支舞。对于梅森的行为,我一不生气,二也并不意外,在学校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我接受他的位置,如同接受自己的位置。我明白他也不过是现实的做法。他天生是个英雄,而不是学生委员会那种一心要在学校取得成功的类型,这类人倒是有可能周到,他们屈尊俯就地和我跳完一支舞,我的感觉也不会好一点的。再说,我也不想让更多人看见。我讨厌大家看着我。我开始咬自己的大拇指。

音乐结束的时候,我加入一群女生,一起朝体育馆的尽头走过去。装作什么也不曾发生,我对自己说。装作舞会刚刚开始。

乐队再次开始演奏。我们这头舞池里密集的人群一阵骚动,人迅速地少了。男孩子过来了,女孩子去跳舞了。朗妮也去了。我旁边的另一个女孩也去了。没有人邀请我跳舞。我记得我和朗妮看过一篇文章,文章说,快活!让男孩们看见你的眼睛火花闪烁,让他们听见你的笑声!易如反掌,显而易见,但大部分姑娘都忘记了!真的,我确实忘记了。我的眉毛紧张地挤在一起,样子一定又惊恐又难看。我深深呼吸,试图让自己的脸放松。我微笑。不过,我觉得荒唐,眼前没人自己却在笑。我观察舞池里的姑娘,那些受人欢迎的姑娘,她们都没笑,她们中的大部分表情懒散阴沉,大概从来都不会笑。

女孩子们继续走进舞池,有一些大约是绝望了,就和女孩子跳。不过,大部分还是和男孩子跳。肥胖的姑娘,脸上长脓疱的姑娘,有一个没好衣服穿的可怜姑娘只穿了一件毛线衫配了一条裙子就来参加舞会了,她都被人领走了,越跳越远。为什么选择她们,不要我呢?为什么别人都有人请,唯独我没有呢?我有红色天鹅绒裙子,我的头发卷成了波浪,我用了除臭剂,喷了香水。祈祷。我想。我不能闭上眼睛,但至少可以自己在心里一遍遍地默念。求你,和我跳,求你。我的双手在背后紧紧相握,这是比手指交叉更有用的姿势,朗妮和我经常用这个手势祈祷数学课不要上黑板。

没用。我担心的一切成了事实。我被剩下了。定有某种神秘的原因,没法改变的原因,比如呼吸的气味难闻,也不像脸上长脓疱那样可以掩饰。这个原因大家都知道,我自己也知道,我自始至终都知道。只是我一直不那么肯定,我希望自己错了。确定的感觉从体内升起,仿佛一阵恶心。我匆匆忙忙走过一两个姑娘身边。她们和我一样,被剩下了,我冲进洗手间,把自己藏在小隔间里。

我就待在里面,不时有跳舞的女孩进来,又飞快地出去了。卫生间有许多小隔间,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待在里面不出来。一首首舞曲过去了,我听着我喜欢的乐曲,但是没有我的份儿。我再也不想试了。我只想躲在这里,谁也不要见,自己回家。

有一回,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有人在我后面一个隔间,冲了很长时间的水,洗手,梳头。她大概觉得很有意思,竟然有人在里面待了那么长时间。我最好还是出去洗手,也许我洗手的时候她就走了。

是玛丽·福琼。我只知道她的名字,因为她是女子运动协会的干事,永远名列光荣榜,总是组织活动。这次舞会,她也参与了组织工作。她到所有的班级来,问有没有人志愿布置舞厅。她大概十一年级,或者十二年级。

“这里挺舒服,凉快点。”她说,“我来凉快一下。实在太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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