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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洗干净后,她便看清了他脸上的胡茬,还有手上的血泡。

挖矿真的是一个很辛苦很辛苦的活。

看着她怜惜的眼神,倒是陈爱学不自在了,“其实没你想得那么累,熟练了就没感觉。”

林若云怎么会信,吃饭的时候,她尽往他碗里夹肉。

“你比上回回家时,瘦了好多,多吃点,好好补补。”

夫妻如此恩爱,看得陈抗美十分欣慰。

午休没多久,林若云陪着陈爱学聊了会天,就又到了上班时间,她也离开煤厂去车站。

县城到乡镇的公交不多,上下午各一班,下午的是三点发车,到了车站还得等上好一会儿。

也正是等车的时间,叫林若云发现了猫腻,这车站附近竟然有人做生意!

这年头是不准个人做小买卖的,但也没完全禁止得了,城里有黑市的,不过黑市都在那七拐八饶的深巷里,隐蔽又不定时,难抓得很。

可这里是车站哎!

难道已经可以允许做光明正大的生意了吗?

没过多久,就有几个带红袖章的人过来了,那做生意的人立马盖上布挎上篮子、挑起筐,跑了。

红袖章没追上,呆了十来分钟就走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先前那挎篮子卖馅饼的婶子又回来了,这回换了件衣裳、包了块头巾,咋一瞧跟先前不一样。

跟打游击似的。

车站人流量大,生意不错,半小时里有四五个人买了饼。

林若云还想再观察观察,不过车到了,只能暂且作罢。

在镇上下了车,又是一群人上车进城。

这样多的一群人……

要是这里也能做生意就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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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农村的活是干不完的,每个季节都有新的庄稼要种,同样每个季节都能收获粮食。两者做起来都是辛苦的,但后者更能给人带来愉悦感。

这会儿林若云就在挖洋芋,这东西跟花生差不多,地面生长枝叶,地下结果。不过它的果实更多更大,一锄挖下去,捡起来能装满整个大碗,倒是跟红薯差不多。

洋芋还有个别名,叫马铃薯,跟红薯一样,都是几百年前的祖宗从海外带回来的。

祖宗们真是伟大,这两样东西能填饱多少人的肚子啊。

队上已经交完了公粮,这回挖出来的洋芋,就当场分了。

林若云满足的背着自己那一筐洋芋往家走。

到了家挑出几个大点的洋芋,再找上小点的红薯,洗干净晾在窗台上。

吃过晚饭,灶里还有火星子,就把晾干的洋芋红薯丢一两个进去埋着,睡上一觉,早晨起来扒开灰堆,头一晚埋的洋芋就熟了。

再煮个荷包蛋,早饭便这么解决了。

虽说比起以前吃得要粗糙些,但林若云觉得自己这身子骨好像更壮实了,背上一包化肥,一口气走个几里路是没问题的。

推开窗子往外一瞧,白茫茫的一片。

她这是第一次到南方过冬,才发现这边冬天压根不下雪,但这里的早上会起霜雾,两三米以外的东西看不清。地上的草结了冰霜,脚踩上去会滋滋作响,走快了还会滑倒。田里的水也会结冰,但是很薄一层,指头稍用点力气,就会戳破,然后碰到暖和的水。

没错,冰下的水是暖和的,这可真奇怪。

不下雪,还是冷得要死啊,又不烧炕,全靠人活动四肢取暖。

林若云穿上了新毛衣,又戴上了秋收时的手套,才出去上工。

大约到了九十点的样子,太阳懒洋洋的出来,驱散了雾气,加上干活也出汗,便慢慢脱掉了外衣。

晚上,林若云找出那件旧毛衣,把它交给刘氏。

“二嫂,你手艺真好,我穿着你织的毛衣可舒服了。这件呢是我以前穿的,你看看能不能帮我改下,我想把他拿给爱学穿。”

男人的肩膀比女人厚实宽阔,胳膊也更粗,直接穿女人的估计会很紧绷,所以需要再改改。

但改完也没多的毛线送给二嫂,于是她拿了两个鸡蛋做酬劳。

刘氏欣然应允,别说有鸡蛋谢礼,就是没有也会帮这个忙的,老三如今是工人,比他们强,以后指不定需要他帮忙呢。

洋芋没种太多,全队人一起出工,三四天就挖完了。

这下地里终于没什么太多活,休息了两天,队长又组织男人们去修水渠,女人们就给家里自留地的菜除除草,浇浇肥。

林若云的自留地没太多东西,不用费什么心思,便背上筐子去后山捡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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