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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力量是平和的。它从不顾理性、成规和荣辱,却能使遭受到的恐惧、震惊和痛苦都化成甜蜜。——威廉·莎士比亚

临近春节,公司要做年终总结,要准备新年抽奖晚会,很是忙忙碌碌、热热闹闹。

下午,颜晓晨正在工作,前台打电话给她,“颜晓晨,有一位姓侯的女士找你,能让她上去吗?”

颜晓晨无声地叹了口气,“不用,我立即下去。”

她匆匆赶下楼,看到沈侯的妈妈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正在翻看公司的简介资料。

颜晓晨礼貌地说:“阿姨,我们出去说吧!”

沈妈妈放下资料,和颜晓晨走出了公司,她微笑着说:“我倒是小瞧了你,没想到你竟然进了这么好的一家公司。”

因为她是沈侯的妈妈,颜晓晨不得不爱屋及乌,把姿态放得很低,“阿姨,我知道我家和你家的差距很大,在你眼里,我完全配不上沈侯,我不奢望你现在同意我和沈侯在一起,只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证明自己还是有一点可取之处。”

“绝不可能!我说了,我不同意你们在一起,你们必须分手!”

骂不得、打不得、求没用,颜晓晨对固执的沈妈妈是一点办法没有了,她无奈地把皮球踢给了沈侯,“如果你能说服沈侯和我分手,我就分手。”

沈妈妈冷笑,“你还没过试用期吧?你应该知道,我要是想让你失去这份工作,很容易!如果你不和沈侯分手,我就把沈侯也赶出公司,两个品行不端,被大学开除,又被公司开除的人,你觉得哪个公司还敢要?两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人在上海能过什么样的生活?你可以仔细想想!贫贱夫妻百事哀,不管多深的感情,都经不起残酷现实的折磨,我赌你们迟早会分手!你认为你们感情很深,三年分不了,那就五年,五年不行,就十年!”

颜晓晨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妈妈,她疯了吗?连自己的儿子也不放过?

沈妈妈说:“你觉得我不可能这么对沈侯?那你可错了!沈侯潦倒十年,浪子回头,依旧是我的儿子,数十亿身家等着他继承。男人浪费十年,依旧风华正茂,你呢?你潦倒十年,还能有什么?凡事不过都是利和弊的抉择,我是舍不得那么对儿子,但我宁愿浪费他十年光阴,也不愿他因为你浪费了一生光阴!”

颜晓晨突然意识到,她告诉沈侯,避免二选一的痛苦的最好办法是避免必须选择的境况发生,但看沈妈妈的态度,似乎不可能避免了。

沈妈妈说:“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希望家人能过得更好吗?沈侯是我唯一的儿子,我对他寄予了太多希望,我和他爸爸奋斗了几十年不是让他娶一个乱七八糟的女人,毁了自己的生活。”沈妈妈放软了声音,“颜小姐,你好好想想,难道两个人穷困潦倒地在一起会比各自展翅高飞更幸福吗?如果你真爱沈侯,请选择放手!”

颜晓晨讥嘲地说:“原来真爱一个人就是不想和他在一起,不够爱才会想在一起。”

沈妈妈坦率犀利地说:“对你和沈侯的确如此,如果你爱他,就放手!”

“表情这么严肃?工作压力太大了吗?”程致远的声音突然响起,他端着杯咖啡走过来,笑看着颜晓晨。

颜晓晨忙挤出了个笑,“程总好。”

程致远主动伸出手,对沈妈妈说:“程致远,晓晨的老板。你不用担心晓晨,她在公司表现非常好,我们都很满意。我听说了一点她之前工作上的事,你放心,我们做金融的,从来不相信各种小道大道消息,只相信真实客观的数据。如果对方再胡来,攻击我们公司的员工,就是诋毁我们公司,公司的律师一定巴不得有个机会去证明自己每年拿几百万物有所值。”

程致远语气熟稔,亲切热情,俨然最佳老板的形象,可惜沈妈妈并不是担忧关心颜晓晨的长辈,沈妈妈十分尴尬,和程致远握了下手,“不打扰你们工作了,我走了。”

程致远啜着咖啡,目送着沈妈妈的背影,若有所思地问:“沈侯的妈妈?”

颜晓晨惊讶地看着程致远,“你……你知道她是谁?你刚才……”看似热情的宽慰,原来竟然是赤裸裸的威胁。

程致远耸了耸肩,表情很无辜,“难道她不是你的长辈吗?”他眨眨眼睛,“放心,我们都是有礼貌、有教养的好孩子,对长辈会很谦逊客气。”

颜晓晨哭笑不得,但沈妈妈带来的压迫感消散了很多,“你、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沈妈妈威胁逼迫她的事,应该就沈侯的爸妈、刘总和她知道。

“没有人告诉我,但一个上市公司的大老板抛下一堆事情不做,特意找到这里来,不是极度善意,就是极度恶意,并不难猜。”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颜晓晨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她好像一直在给程致远添麻烦。

冷风吹起她的头发,模糊了她的面容,程致远伸出手,却在要碰到她头发时,落在了她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我没什么麻烦,倒是你,这大半年来,一直麻烦不断,你还好吗?”

面对沈妈妈,她一直表现得很坚强,可面对一份关怀,她突然软弱了,颜晓晨鼻头发酸,想说我很好,但喉咙就像是被什么堵上了,一句话都说不出。

“等一下!”程致远突然向街道对面的商店跑去,一会儿后,他一手端着两杯热咖啡,一手拿着两个甜筒冰激凌跑了回来。

两人坐到花坛边的长椅上,他撕开一个甜筒冰激凌,递给颜晓晨,“试试,吹着冬天的冷风吃冰激凌,比夏天更好,再配上苦涩的黑咖啡,一冷一热,一甜一苦,绝对特别。”

看着程致远吃了一口冰激凌,很享受地眯着眼睛,颜晓晨禁不住有点好奇,也咬了一口,感受着冰凉的甜在口中慢慢融化。

程致远说:“有一年去加拿大滑雪,第一天我胳膊就受了伤,一起去的同伴都出去玩了,我一个人坐在度假屋里,无聊地看雪,突然很想吃冰激凌,踩着厚厚的积雪走了很远的路才买到,那个冰激凌是我平生吃过的最好吃的冰激凌。虽然都是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可夏天的冰激凌很柔软,冬天的冰激凌多了几分坚硬,有点寂寞冷清的味道。”

他端起黑咖啡喝了一口,“很奇怪,人在小时候都喜欢甜、讨厌苦,那是生命最初的幸福味道,但是长大后,有的人却开始喜欢品尝苦涩。也许因为长大后,我们的味蕾已经明白了苦涩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无法躲避,只能学会品尝。”

颜晓晨也喝了口黑咖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吃过甜的,感觉格外苦,不禁龇牙皱眉。

程致远大笑,“冰激凌!”

颜晓晨咬了一大口冰激凌,甜是甜了,可突然从热到冷,牙都酸,她鼓着腮帮子、吸着冷气,表情古怪。

程致远哈哈大笑,颜晓晨含着冰激凌嘟哝:“味道的确很特别!”

慢慢适应后,颜晓晨喜欢上了这种古怪的吃法。

程致远突然问:“你在害怕什么?”

颜晓晨吃着冰激凌,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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