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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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真巧。”
程牧阳,原来他就是程牧阳。
南北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她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不超过28℃,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0℃。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黏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数十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得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的情绪,这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他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一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一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问她被一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的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才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得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h2>2</h2>
她并非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蒙蒙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得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地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得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地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