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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君脸上血色刹那全无,声音尖锐地问:“何小七,你们又打架了?究竟是谁打死了人?病已不会杀人的。”

“一个长安城内来的李公子来和大哥斗鸡,输了后想要强买大哥的鸡,大哥的脾气,姐姐知道,如果好商好量,再宝贝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碰到意气相投的人,不要说买,就是白送,大哥也愿意,可那个李公子实在欺负人,大哥的脾气上来,不管他出什么价钱都不肯卖,那个公子羞恼成怒后命家丁殴打大哥,我们一看大哥被人打,那还能行?立即召集了一帮兄弟打回去,后来惊动了官府,大哥不肯牵累我们,一个人把过失都兜揽了过去,官府就把……把大哥抓起来了。”

“你们……你们……”许平君气得揪住了何小七的耳朵,“民不与官斗,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有没有伤着人?”

“大哥刚开始一直不许我们动手,可后来斗鸡场内一片混乱,人人都打红了眼睛,对方的一个家丁被打死了,那个公子也被大哥砸断了腿……啊!”何小七捂着耳朵,一声惨嚎,许平君已经丢下他,冲出了店堂。

云歌听到店主常叔叹气,装作不在意地随口问:“常叔,这位姐姐和那个大哥都是什么人?”

常叔又是重叹了口气,“你日后在店里工作,会和许丫头熟悉起来,那个刘病已更是少陵原的‘名人’,你也不可不知。许丫头是刀子嘴,豆腐心,人能干,一个女孩子比人家的儿子都强。刘病已,你却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最好一辈子能不说话。传闻他家里人已经全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却尽给祖宗抹黑。明明会读书识字,才学听说还不错,可性格顽劣不堪,不肯学好,斗鸡走狗、打架赌博,无一不精,是长安城郊的混混头子。许丫头她爹原先还是个官,虽不大,家里也衣食无忧,后来却因为触怒王爷,受了宫刑,许丫头她娘自从守了活寡,脾气一天比一天坏……”

“什么是……”云歌听到宫刑,刚想问那是什么刑法,再听到后面一句守活寡,心里约摸明白了几分,立即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常叔,你继续说。”

“许老头现在整日都喝得醉醺醺,只要有酒,什么事情都不管,和刘病已倒是很谈得来,也不知道他们都谈些什么。许丫头她娘却是恨极了刘病已,可碰上刘病已这样的泼皮,她是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不搭理他。许丫头和刘病已自小认识,对他却是极好,一如对亲兄长。唉!许丫头的日子因为这个刘病已就没有太平过。刘病已这次只怕难逃死罪,他是头断不过一个碗口疤,可怜许丫头了!”常叔唠叨完闲话,赶着去招呼客人。

云歌默默沉思,难怪觉得陵哥哥性格大变,原来是遭逢剧变,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亲人竟都死了。

“打死了人非要偿命吗?”

“律法上是这么说,但是官字两个口……看打死的是谁,和是谁打死了人。”孟珏唇边抿了一丝笑,低垂的眼睛内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云歌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一般的百姓或者一般的官员如果触怒了王侯,下场是什么?许平君的父亲只因为犯了小错就受了宫刑。同样是汉武帝在位时,汉朝的一品大臣,关内侯李敢被骠骑将军霍去病射杀,若换成别人,肯定要祸及满门,可因为杀人的人是汉武帝的宠臣霍去病,当时又正是卫氏家族权傲天下时,堂堂一个侯爷的死,对天下的交待不过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被鹿撞死了’。”

想到刘病已现在的落魄,再想到何小七所说的长安城内来的贵公子,云歌再吃不下东西,只思量着应该先去打听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孟珏说。“我已经吃饱了,你若有事就去忙吧!不用陪我,我一个人可以去逛街玩。”

“好!晚上见,对了,昨日住的地方你可喜欢?”

云歌点点头。

“我也挺喜欢,打算长租下来,做个临时落脚的地方。打个商量,你先不要另找地方住了,每日给我做一顿晚饭,算做屋钱。我在这里呆不长,等生意谈好,就要离开,借着个人情,赶紧享几天口福。”

云歌想着这样倒是大家都得利,她即使要找房子,也不是立即就能找到,遂颔首答应。

云歌在长安城内转悠了一下午,却因为人生地不熟,这场人命案又似乎牵扯的人很不一般,被问到的人经常前一瞬还谈兴盎然,后一瞬却立即脸色大变,摇着手,只是让云歌走,竟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打听到。

云歌无奈下只好去寻许平君,看看她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黄土混着麦草砌成的院墙,不少地方已经裂开,门扉也已经破裂,隔着缝隙就能隐约看到院内的人影。

云歌听到院内激烈的吵架声,犹豫着该不该敲门,不知道敲门后该如何问,又该如何解释。

看到一个身影向门边行来,她赶紧躲到了一边。

“我不要你管我,这些钱既然是我挣的,我有权决定怎么花。”许平君一边嚷着,一边冲出了门。

一个身形矮胖的妇人追到门口哭喊着:“生个女儿倒是生了个冤家,我的命怎么这么苦?饿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大家都给那个丧门星陪葬才趁了你的愿。”

云歌打量了一眼妇人,悄悄跟在了许平君身后。

许平君跑着转过墙角,一下慢了脚步,云歌看她肩膀轻轻颤抖,显然是在哭泣。

不过一会,许平君的脚步又越来越快,七拐八绕地进了一个僻静的巷子,猛地顿住了脚步,盯着前面的店铺半晌都没有动。

云歌顺着许平君的视线,看到店铺门扉侧处的一个“当”字,也不禁有些怔。

许平君呆呆站了会,一咬唇走进了店铺。

云歌隐在门侧,侧耳听着。

“玉佩的成色太一般了,雕功也差……”

云歌苦笑着摇摇头。她虽从不在这些东西上留心,可三哥在衣食起居上不厌求精,所用都一定要最好中的最好,那块玉佩就是比三哥的配饰都只好不差,这个店主还敢说成色一般,那天下好的估计也没有了。

……

店主挑了半点错,最后才慢吞吞、不情愿地报了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价钱,而且要是死当才肯给这个价钱,如果活当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许平君低着头,摸着手中的玉佩,抬头的一瞬,眼中有泪,语气缓慢却坚定,“死当,价钱再增加一倍,要就要,不要就算。”

……

云歌看到许平君拿着钱匆匆离去,已经约略明白许平君要拿钱去做什么。

仔细地看了看当铺,把它的位置记清楚后,重重叹了口气,脚步沉重地离开。

脑中思绪纷杂,却一个主意也没有。如果是二哥,大概只需轻声几句话,就肯定能找出解决的法子,如果是三哥,他马蹄过处,管你是官府还是大牢,人早就救出,可她怎么就这么没有用呢?难怪三哥老说她蠢,她的确蠢。

回到客栈时,天色已经全黑,她看到孟珏屋中的灯光,才想起答应过孟珏给他做晚饭,虽然一点心绪都没有,却更不愿意失言。

正挽起袖子要去做菜,孟珏推门而出,“今日就算了,我已经让客栈的厨子做了饭菜,你若没有在外面吃过,就一起来吃一点。”

云歌随孟珏走进屋子,拿着筷子半晌,却没有吃一口。

孟珏问:“云歌,你有心事吗?”

云歌摇摇头,夹了筷菜,却实在吃不下,只能放下筷子,“孟珏,你对长安熟悉吗?”

“家中长辈有不少生意在此,还算熟悉,官面上的人也认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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