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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看莫言,我们发现,他的作品有进行直接批判的,如《祖母的门牙》、《天堂蒜薹之歌》等。也有消闲,纯为说笑的,如《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酒国》等。

更多是写出了人性的极致,对内容的真实性有所伤害。

因此,他的不少作品都缺乏可信的人性与思想深度。

也许直觉到了这点,他才永远郁闷地挣扎着,在无可寄托时佯狂作文,这种“狂”表现出一种变态、扭曲了的爱美、求真、向善的心灵姿态,它是一个惟有赤子化、童真化的人,才离不开的臆想的世界。

所以,作为作家的莫言,虽一再声称他是“现实主义”作家,但他并不“现实”。

不现实的人活在人间,往往都是生活的“失败”者。生活上的“失败”往往促进了作家的情思之力,化激愤为发愤,以作品的“成功”,来证明自己没有完全失败。

这种个性心态从而规定了莫言小说的视角——“童心视角”,以能随心所欲地“愤世嫉俗”、“童言无忌”。

“童”者的身份又使得他所要表述的,似出格,其实并未真的出格,走向人性与思想深处,探明历史和现实真相。

和这样的心态相适应的,是他一贯夸张、膨胀的语言,有欠简练与紧凑,更不怎么雅致,给人张牙舞爪的印象。

他曾恭维自己,而不失辛辣讽刺和幽默地攻击别人道:

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就等于拍了他一个响亮的马屁。

不过,“吹牛”有可能使他忘乎所以,一篇文章故事再精彩,只要有几处过分刻意卖弄、斧凿的句子、情节、细节,就很让人倒胃口了。

呼唤“野性”李建军 是大象还是甲虫?

是大象 还是甲虫?

——评《檀香刑》

□李建军

据印在《檀香刑》封底的广告词说,这部小说“是莫言潜心五年完成的一部长篇新作”,“在这部神品妙构的小说中”,“莫言……用摇曳多姿的笔触,大喜大悲的激情,高瞻深睿的思想,活龙活现地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可歌可泣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这部小说是对魔幻现实主义的西方现代派小说的反动,更是对坊间流行的历史小说的快意叫板,全书具有民间文学那种雅俗共赏,人相传诵的生动性。作者用公然(?)炫技的‘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模式,将一个千头万绪的故事讲述得时而让人毛骨悚然,时而又让人柔情万种”,总之,一句话,“这是一部真正民族化的小说,是一部真正来自民间,献给大众的小说”。一个读者想从小说里得到的东西,差不多全在这里了。

虽然出版社出于商业动机的广告词不是文学评论,用不着拿它句句较真,但是,在当前的中国,它却有着神奇的控驭力量,不仅能刺激读者的参知欲和购买欲,而且成功地挟持了不少“批评家”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给他们 指示出了不容拒绝的路向:给已有的评价和结论,寻找更多的依据和更有力的支持。我得承认自己是个好奇而抵挡不住诱惑的人。放下职业和“知识”的重负,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读一部文势跳跃雨覆风翻的好小说,对我来讲,有节日一般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我在阅读《檀香刑》的时候并没有体验到。这是一部让人失望的作品。除了“骇人听闻的酷刑”,我们从这部小说中找不到广告词所许诺的东西。它离“真正民族化”的距离太遥远,因此,“雅俗共赏”、“人相传诵”云云只可以被当作美好而不切实际的愿望。不过,尽管如此,这部小说的问题却不应该放过,依据常识和经验,对它进行细致的文本分析和价值批判,应当视为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文体、语法及修辞上的问题

《檀香刑》的语言和文体,受一种在小说中被称为“猫腔”的地方小戏的影响,有很明显的唱词化倾向,作者很喜欢用四字一句的成语和句式,同时,如莫言自己在《檀香刑》的《 后记》中所说的那样,也“大量地使用了韵文”。(莫言:《檀香刑》[].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以下引用段落或句子,除特别注明以外,全部引自《檀香刑》一书。)(p517)但是,从文体效果和修辞效果来看,这部作品的语言并不成功。它缺少变化的灵动姿致,显得呆板、单一和做作;徒具形式上的“夸张”而“华丽”的雕饰,而缺乏意味的丰绕与耐人咀含的劲道。语言的粗糙和生涩,说明莫言在文体的经营上,过于随意,用心不够。本着例不十,法不立的原则,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莫言这部作品的语言病象和问题,作较为细致的例示和分析。

一是不伦不类的文白夹杂。从鲁迅等人的经典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倘能恰当地运用文言语汇和句式,可以增强白话文写作的表达力,甚至可以获得蕴藉、典雅的文体效果。但《檀香刑》中的文白夹杂是生涩的,失败的,有的甚至文理不通,让人别扭。例如:

“钱苍狼,你枪法如神,学识过人,本督赠金枪,委(尔)重任,将(尔)视为心腹,(尔)非但不知恩图报,反而想加害本官,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本督虽然险遭(你的)毒手,但可惜(你的)才华,实在不忍(诛之)。但国法无情,军法如山,本督无法救(你)了。”(p232)

莫言让袁世凯在小说中讲的这一番不文不白,忽“尔”忽“你”的话,实在别扭,这与人物的身份及学识修养,是不相符的,与中国古典小说所强调的人物语言与人物性格的同一性规律,即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中所说的“一样人,便还他一样说话”,是不相符的;而“之”是“他”的意思,因此,面对事主说“诛之”是不通的。另,在打铁的孙丙身上,也存在这种忽“余”忽“尔”忽“你”的情况。(p327)

“(知县夫人的)一纸遗书放在身旁。上写着:……不敢苟活,(猪狗牛羊)。忠臣殉国,烈妇殉夫。千秋万代,(溢美流芳)。妾身先行,(盼君跟上)。……”(p506)

“溢美”与“流芳”,一为否定义,一为肯定义,意思并不相侔,故不可并列,而其它两句加点的句子似乎都太白,与上文语体及语境很不谐调,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夫人啊!夫人你深明大义服毒殉国,为(余)树立了(光辉榜样)……”(p506)

“余”与“你”已够别扭,而将“余”与“光辉榜样”放在同一句中,完全破坏了家破人亡的悲剧感,给人一种荒唐、可笑的印象。

“袁世凯笑着说,‘铁路通车之后,高密县就是大清国的(首善之地)了。到时候如果你还不能升迁的话,油水也是(大大的)……”(p475)

“首善之地”义同“首善之区”,意指一国之首都,故不宜如此使用,或可改之为“最富的地方”。另,“大大的”似乎既不是“民族的”,也不是“民间的”,出之于袁世凯之口,令人大跌眼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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