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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亲爱的。”杰弗里·费恩说,“我想我该说恭喜你,或任何这种场合该讲的话。嗯,他是个非常幸运的男士,是的,非常幸运。我没见过他吧?我对他的名字没什么印象。”

“你没见过,我们几星期前才认识的。”

费恩教授惯性地抬眼从镜片后方望着她。

“天啊,”他不甚认同地说,“会不会太突然?太冲动了?”

“我不这么认为。”

“玛塔瓦雅拉族的人至少得交往一年半……”

“他们一定是非常谨慎的部族,我还以为野蛮人是凭着原始本能做事。”

“玛塔瓦雅拉族才不是野蛮人。”杰弗里·费恩震惊地说,“他们的文化很先进,婚姻仪式极为繁复,婚礼当晚,新娘的朋友……嗯,还是别说好了。但很有趣的是,有一次,女祭司的神圣婚礼……不行,我真的不该再讲下去了。谈谈结婚礼物吧,你想要什么结婚礼物,安?”

“你真的不需要送礼,杰弗里。”

“通常会送一件银器对吧?我好像记得买过银杯子……不对,那是受洗用的。汤匙呢?还是烤面包架?啊,我想起来了,我买过玫瑰形的碗。可是,亲爱的安,你知道这家伙的底细吗?我是说,他有没有替朋友作保之类的?因为这种可怕的事时有耳闻。”

“他又不是在码头上跟我搭讪的,而且我的保险受益人也不是他。”

杰弗里·费恩再次担心地瞄她一眼,看到安哈哈大笑,才稍感放心。

“那就好,那就好,怕你嫌我烦,不过还是小心为上。你女儿怎么说?”

安面露忧色地说:“我写了封信给莎拉,她在瑞士。可是我还没收到任何答复。当然啦,她应该才刚收到信,但我觉得……”她没再往下说。

“回信这档事本来就很容易忘,我自己就愈来愈糊涂了。有人请我三月到奥斯陆做一系列演说,我本想复信的,结果忘得一干二净,昨天才在旧外套口袋里找到邀请函。”

“你还有很多时间回信啊。”安安慰道。

杰弗里·费恩悲伤地用蓝眼望着她说:“可惜那是去年三月的邀请啊,亲爱的安。”

“噢,天啊!可是,杰弗里,那封信怎么会一直放在外套口袋里?”

“那是一件很旧的外套,其中一只袖子都快掉了,穿起来很不舒服,我就……嗯,把它搁到一边了。”

“你真该找个人来照顾你,杰弗里。”

“我宁可不要被照顾,以前找过一个非常好管闲事的管家,厨艺一流,但有洁癖,把我关于布里亚诺制雨者的笔记全扔了,损失无可弥补。她的托词是我把笔记放在煤箱里,但我跟她说:‘煤箱又不是垃圾桶!太太……太太’,且不管她叫什么。女人,我恐怕,真是不懂轻重,把打扫奉若圭臬,宛如仪式。”

“真的哎。劳拉·惠兹特堡——你一定认识她——就吓我说,一天洗两次脖子的人,内心往往十分险恶,显然愈肮脏邋遢,心灵就愈纯净!”

“是——吗?好了,我该走了。”他叹口气,“我会想你的,安,你不知道我会多想念你。”

“你又不会失去我,杰弗里,我不会离开的,理查德在伦敦有份工作。你会喜欢他的。”

杰弗里·费恩再叹口气。

“以后就不一样了,当一位美好的女人一嫁给男人……”他握紧安的手,“你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安,我差点偷偷希望……但不可能的,像我这种老头子,你一定会觉得沉闷。不过我一心一意待你,安,由衷希望你幸福。你知道你让我想到什么吗?想到荷马的诗句。”

他开心地引用了一大段希腊文。

“念完了。”他兴奋地说。

“谢谢你,杰弗里,”安表示,“但我不懂它的意思。”

“意思是……”

“不,别告诉我,其意不会更胜其音,希腊文真是美丽的语言,再见了,亲爱的杰弗里,谢谢你……别忘了你的帽子。那不是你的伞,是莎拉的阳伞。还有……,你的公事包。”

杰弗里离开后,安关上前门。

伊迪斯从厨房探出头。

“跟小孩子一样没救,对吧?”她说,“偏偏他又不傻,在某方面还挺聪明的,不过他热心钻研的那些原始部落,心思并不怎么纯正。他送你的那座木雕像,被我塞到被单柜后头了,得找个无花果叶遮掩一下。不过老教授本身毫无邪念,而且他也没那——么老。”

“他四十五岁。”

“就是嘛,都是读太多书才会秃成那样。我侄子的头发是发烧后掉的,秃得跟蛋一样光溜,但后来又长了些回来。这儿有两封信。”

安拿起信。

“退件?”她脸色一变,“噢,伊迪斯,这是我寄给莎拉的信哪,我怎么那么蠢,只写了旅馆名称,没写地名,真不知我最近怎么搞的。”

“我知道。”伊迪斯意有所指地说。

“我做了件最笨的事……另一封是劳拉女爵寄来的……噢,她人真好,我得打电话给她。”

安走到客厅拨电话。

“劳拉吗?我刚收到你的信,你太客气了,我最喜欢毕加索了,一直想要有一幅他的画,我会把画挂到书桌边,你待我真好。噢,劳拉,我好白痴!我写信把一切跟莎拉说了,但这会儿信被退回来了,因为我只写了瑞士阿尔卑斯旅馆,没写地名,你相信我会这么蠢吗?”

劳拉女爵用低沉的嗓音说:“嗯,有意思。”

“什么叫有意思?”

“就是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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