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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的国会,虽然国民党还是多数,但是国民党议员已是袁的政治俘虏,至于进步党更是亲袁而和国民党打对台的。可是袁还不放心,又由袁的亲信,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组织了一个公民党。这个党的任务完全为了提前选举总统,它是于民国2年9月18日成立的,它包括三个小政团:(一)议员同志会,这是旧民主党山西议员李庆芳组织的;(二)潜社,广东人士所组织的;(三)集益社,亦是广东人所结合的团体。公民党的党纲是:“以国家之权力,实行政治之统一,增进国民之幸福。”公民党的政策是:“以提前选举正式总统为第一要务。”

在这时候,既然先选总统成为必然之势,部分国民党议员便幻想在选举袁为正式总统之后,就可迅速制定和公布宪法,用以引袁走上法治之路。这是把制宪问题颠倒来办,先选总统,后制宪法,已经不只是逾越了法律程序,也证明了袁的自私心。袁在国家大法面前,可以任意为所欲为,根本视政府为私产,宪法对袁又能有何约束能力呢?

在总统法中,规定总统任期六年,不得连任。袁表示总统三年任期更好,但明定不得留任,则军队将不受节制,身为总统而有五日京兆之心,殊难办事。袁如此重视这一规定,即表示他有永久占有总统位置的私心。袁急切希望总统选举能够提早完成,以便民国2年的双十节正式就任。

民国2年参众两院通过了先选举总统案。10月4日宪法会议公布了匆匆制成的总统选举法,同时,决定于10月6日举行总统选举。照当时情况,除了袁以外,全国没有一个人参加竞选总统;公民党是全力促成的,进步党也是亦步亦趋,国民党无力反对,其他小党无足轻重,袁是百分之百地能够当选。怎知袁做贼心虚,生怕出了意外,竟嗾使军警和便衣侦探化装为“公民团”,自宣武门至众议院,把国会包围得水泄不通,议员只许进不许出,为了怕选举的人数不足而流产。这些自称为公民团的公民,在国会门外大声叫嚣说:“今天不选出我们中意的大总统,你们休想出来。”这一来倒反而激怒了议员们。根据总统选举法,当选的总统必须得票占投票人数四分之三,而投票人数必须超过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选举投票用无记名。

正式投票开始,出席两院议员共759人,第一次开票,袁得471票,黎元洪得154票,孙文、伍廷芳各得几票,因票数不足流产;第二次开票,袁得497票,黎得161票,仍不足法定票数;第三次开票,袁得507票才告勉强当选。这次选举,是在武力威胁国会和没有竞选对象的情况下进行的,可是还经过了三次投票袁世凯才勉强当选,这与一年前南京临时参议院全场一致举选袁为临时大总统,并且尊袁为中国华盛顿的情况相较,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当国会宣布袁世凯当选中华民国大总统时,国会外面聚集的“公民”们在有人导演下,呼“总统万岁!”然后向一个人当场领赏,陆续散去。可怜这些国会议员们自上午8时进入议场投票,直搞到下午10时才还我自由,又饿又累,疲惫不堪。

第二天选举副总统,国会外面没有“请愿”的公民,会场内也平静极了,黎元洪在出席议员719人中,获得610票;比之先一天总统的难产,真有劳逸之分了。黎这年恰恰50整寿,生日是10月18日。

民国2年10月10日,袁世凯果然如愿以偿地正式就任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就职典礼在清朝皇帝登基的太和殿举行,礼毕又在天安门举行阅兵典礼,同时发表国庆日授勋令,得到勋一位的是清室总管世续、嵩山老友徐世昌、赵秉钧,各省都督大都得到勋二位,各省民政长则得到勋三位。就在袁就职的这一天,俄、法、英、德、奥、意、日、比、丹、葡、荷、瑞、挪等国政府均发出照会,承认民国。逊清皇室亦派代表向袁祝贺。

民国2年10月10日,是辛亥武昌起义二周年纪念日,又是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袁世凯就职之日。这一天,参加总统就任大典的贵宾都需穿大礼服,戴大礼帽。先一天,北京城大雨倾盆,街市中泥深三尺,由于总统就职大典,参加宾客甚众,全城马车租赁一空,马车之外继之以骡车、人力车。观礼来宾均在西华门下车,入门后,两侧左右都是来宾的休息室,有:行政官、司法官、议员、中外记者、蒙藏代表、银行团、清室代表和各国使节休息室。

大典是10月10日10时10分开始,袁世凯乘八人大轿,前面有金冠蓝服持戟的卫队240人前导,后面还有四乘小轿,是文官长梁士诒、次长夏寿田、武官长荫昌、次长唐在礼。

来宾们鱼贯进入礼堂——太和殿,文武百官立东侧,来宾立西侧,国会议员立中间。殿中有一台,礼堂二字悬于台上,其后交叉国旗。本来所安排的次序,议员亦是立在西侧,参议院议长王家襄曾代表议员向大典筹备处长、内务总长朱启钤提抗议,王说:议员系证人资格,不可与行政官同立,应该居中听总统宣誓,否则将成为宪法问题。大典筹备处接受了这个意见,议员才改立中间;可是报纸上则批评为不当,认为议员不是议会,议员只是一个人,不得在议会以外行其议员职务,总统只应向国旗宣誓,不该向议员宣誓。

当观礼人员全部如仪站立,于是金冠蓝服持戟的卫队即引导袁世凯——民国首任大总统登上礼台。由赞礼官程克司仪,袁世凯宣读誓词:“余誓以至诚谨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然后由袁致词,然后与会人士三呼万岁,最后礼成。

礼成后,袁世凯复于偏殿接见外交团和逊清皇室代表溥伦。

就职典礼结束后即在武英殿举行茶会,招待全部观礼的来宾,只见武英殿上,一片高礼帽、大礼服,重重叠叠,十分之九的人都是第一次穿洋礼服,手也不知该放何处,手帕也不知如何使用,有的裤子长到拖地,有的裤子短得像短裤。

这天下午4时,第二届共和纪念会在先农坛举行,由于天雨,景况异常冷清。先农坛祭室中悬有革命烈士肖像,这时,孙中山和黄兴等的相片已卸下,弃置一室。室中联对甚多,有一联是:“画虎仅成皮,愿诸公毋忘在莒。坠驴还失笑,喜今日得见重华。”

晚9时半是外交部酒会,座设石大人胡同的迎宾馆,就是新的外交部部址,由外交总长孙宝琦署名,招待各国公使及其夫人,各国银行团、商界、报界的领袖及其夫人,中国国务员及行政首长。孙宝琦偕次长曹汝霖亲自接待。酒会后即舞会,中国贵夫人中,以顾维钧夫人最出风头,她是前国务总理唐绍仪的女公子,为当时社交界之花。

袁就任民国大总统,发表宣言书,全文很长,这是一篇政策宣言,可以看出袁当时的抱负。特抄录于后:

余不才,忝居政界数十年,向持稳健主义,以为立国大本,在修明法度,整饬纪纲,而后应时势之所宜,合人群而进化。故历办革新诸政,凡足以开风气者,必一一图之。但余取渐进而不取急进,以国家人民之重,未可作孤注之一掷,而四千年先民之教泽,尤不可使斫丧无余地!戊申以后,归田课耕,不复与闻政事,生平救国之志,已如过眼烟云。乃武汉事起,为时势所迫,身当其冲,大惧吾国吾民之无以生存,而思减少其痛苦。后清帝逊位,共和告成,以五大族之不弃,推为临时大总统。此种政体,吾国四千年前已有雏形,本无足异;乃事权牵掣,无可进行,夙夜彷徨,难安寝馈。然且忍之又忍,希望和平。乃本年七月间,少数暴民,破坏统一,倾覆国家,此东亚初生之民国,惴惴焉将不保。余为救国救民计,不得已而用兵,幸人心厌乱,将士用命,不及两月,内乱戡平。极思解职归田,长享共和幸福,而国民会议群相推举,各友邦又以余被选之日,为承认之期,何敢高蹈鸣谦,以致摇动国基,负我父老子弟之期望!盖余亦国民一分子,耿耿此心,但知救国救民,成败利钝不敢知,劳逸毁誉不敢计,是以勉就兹职。今将以余极诚恳亲爱之意,与我国民一言之:

西儒恒言,立宪国重法律,共和国重道德,顾道德为体,而法律为用。今将使吾民一跃而进为共和国民,不得不借法律以辅道德之用。余历访法美各国学问家,而得共和定义。共和政体者,采大众意思,制定完全法律,而大众严守之;若法律外之自由,则共耻之。此种守法习惯,必积久养成,如起居之有时,饮食之有节,而后为法治国。吾国民性最驯,惟薄于守法之习惯。余望国民共守本国法律,习之既久,则道德日高,而不自知矣。

又共和国以人民为主体,人民大多数之公意,在安居乐业。改革以后,人民受种种刺激,言之惨然,余日望人民恢复元气,不敢行一扰民之政,而无术以预防暴民,致良民不免受其荼毒,是余引为憾事者也。余愿极力设法使人民真享共和幸福,以达于乐利主义之目的。

国民生计日戚,迫于饥寒,暴民之尤狡者,利用此等贫民,驱之死地,可悯之至。欲国之长治久安,必使人人皆有生计。而欲达此目的,则必趋重于农工商。余闻文明国头等人物,往往愿为实业家。吾国天时地利,不让诸强,徒以垦牧不讲,工艺不良,矿产林渔,弃货于地,无凭贸易,出口日减,譬诸富人藏窖,而日日忧贫。余愿全国人民,注意实业,以期利用厚生,根本自固。

虽然,实业之不发达,厥有二因:一在教育之幼稚;一在资本之缺少。无论何项实业,皆与科学相关,理化之不知,汽电之不讲,人方以学战、以商战,我则墨守旧法,迷信空谈。余愿国民输入外国文明教育,即政治、法律等学,亦皆有实际而无空言。余对于教育之观念如是。

实业非资本不办,以吾国地质之膏腴,物力之丰富,岂得谓贫?生人所需,不出衣食住之属,金钱其筹码耳。但金钱不足,无以为兑换之资,缺少金钱,犹缺少筹码,故欲备一切实业之开办,资本不得不仰诸富有筹码之乡邻。迨地利既辟,无旷土,无游民,所借资本母子相生,除偿还本利外,尚有赢余,比诸藏窖而忧贫苦者如何?故愿吾国输入外国资本,以振兴本国实业。

夫输入外国文明与其资本,是国家主义,而实世界主义。世界文明之极,无非以己之有余济人之不足,使社会各得其所,几无国界可言。孔子喜言大同,吾国现行共和,则闭关时代之旧思想,必当扫除净绝。凡我国民,既守本国自定之法律,尤须知万国共同之法律。与各国往来,事事文明对待,万不可有歧视外人之意见,致生障碍,而背公理。迩来各国对我政策,皆主和平中正,遇事诸多赞助,固征世界之文明,尤感友邦之睦谊。凡我国民,务当深明此义,以开诚布公,巩固邦交为重。本大总统声明:所有前清政府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各外国政府所订条约公约,必应恪守,及前政府与外国公司人民所订之正当契约,亦当恪守。又各外国人民,在中国按国际契约及国内法律并各项成案成例已享之权利并特权豁免各事,亦切实承认,以联交谊,而保和平。凡我国民,当知此为国际上当然之理;盖我有真心和好之证据,乃能以礼往来也。

余之所以告国民者,此其大略也,而又重言以申明者,仍不外道德二字。道德范围广大,圣贤千万语而不能尽其词。余所能领会者,约言之,则忠信笃敬而已。

忠之本义,忠于一国,非忠于一人也。人人以国为本位,勿以一身一家为本位,乃能屈小己以利大群,其要在轻权利重义务,不以一己之权利妨害国家之大局,而义务心出焉!是谓忠。

孔子云:“民无信不立”,文明各国,有以诈欺行为诮人者,其受辱若挞之于市朝。华盛顿幼时,受其父教,即不作诳语。吾国向重信义,近来人心不古,习为诪张,立身且难,何况立国?前清曾国藩云:“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故无论对内对外,必当以信。

何谓笃?文明各国,保存国粹,虽一名一物,惟恐或失,不害其进化之速也。吾国向以名教为大防,经四千年之胚胎变化,自有不可磨灭者存;乃或偏于理想,毁弃一切,不做实事,专说大话,未得外国之一长,先抛本国之所有,天性浇薄,传染成风,本之不存,叶将焉附?故救之以笃。

何谓敬?有恒心然后有恒业,人而无恒,则有事时犯一乱字,无事时犯一偷字,职业所在,惰气乘之,万事败坏于悠忽之中,而无人负责,徒为旁观嘲讽之语,而己之分内事,转漠然不察,始知古人敬事二字,有昧乎其言之也!故去傲去惰,必以敬。

以上忠信笃敬四字,余矢与国民共勉之!日诵于心,勿去于口。盖是非善恶,为立国之大方针,民之好恶,虽不尽同,而是非善恶,必有标准,大致奉公守法者则为是为善,越礼犯义者则为非为恶。余愿国人有辨别心。人亦有言,文明日进,则由俭入奢,是已,若以贫弱不堪之国,不学他人之文明,而惟学其奢华,是以病夫与壮士斗也!近岁以来,国民生活程度日高,而富力降而愈下。国奢示俭,古人言之,余愿国民于道德中尤注意于俭德。

总而言之,法律与道德同时并进,则共和之国度,乃稳固而不摇。至国防问题,吾国正在休养生息之时,尚非武力竞争之时;惟余所切切于心者,海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义务,以保护人民为天职,各将领谁不知之?而此二者,颇为近日风潮所鼓荡,未能完全收效,是余统率之责,有未尽也。此后当于精神教育十分注意,以对于人民。

故余以最诚挚亲爱之意申告于国民曰:余一日在职,必一日负责!顾中华民国者,四万万人民之中华民国也,兄弟睦则家和;全国之人同心同德,则国必兴。余以此祝我中华民国焉!

第56章 袁和国会交恶

当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似乎对敌人相当宽大,他把这次事件的责任完全推在国民党领袖和独立省区的国民党系军人身上,因此国民党仍能存在,国民党议员也仍能照常出席国会;而国会中国民党也占了相当大的多数,这实在是一件极为有趣的现象。在当时大家都很难理解,因为袁并不是这么一个雍容而豁达大度的人。可是不久,这个疑窦就被打破了,原来袁是要利用国会来选举正式总统,而国会中如果没有国民党,便不够法定的人数,所以才有这么“宽宏大量”。

袁在总统选举法由国会公布时,就非常不快,他认为法律的公布权应该属于总统,立法机关不可直接公布。只是当时他要委曲妥协,以待国会选举他为总统,所以不便显露出不满态度;而且因为他要在极短时间内,抢在双十节就职,所以更没有时间来进行争论。但到了正式就任大总统后,第一件事就是向国会争“法律的公布权”。

当时北京的参众两院议员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于天坛议决草案十一章一百一十二条,提交宪法会议审议。袁恐宪法不利于己,乃明白宣布:“所有之法令,均须经大总统公布,始能有效。”在他就职不到一个星期,即10月16日遂提出增修《约法》案于众议院,全文如下:

为咨行事:查《临时约法》,原为临时政府而设,自公布施行以来,于兹已二十阅月矣。其于国家之根本组织,固系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粗具规模,然于国家之政治刷新,要亦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横生障碍。综计临时期内,政府左支右绌于上,国民疾首蹙额于下;而关于内政外交诸大问题,利害卒以相悬,得失仅以相等,驯至国势日削,政务日隳,而我四万万同胞之憔悴于水深火热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种种,无一非缘《约法》之束缚驰骤而来。……本大总统证以二十阅月之经验,凡从《约法》上所生障碍,均有种种事实可凭。窃谓正式政府之所以别于临时政府者,非有一正式之大总统,遂可为中华民国国际上之美观而已也,必其政治刷新,确有以餍足吾民之望,而后可以收拾乱极思治之人心。顾政治之能刷新与否,必自增修《约法》始;盖《约法》上行政首长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第四章 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苟此种种之困难,其痛苦若仅及于大总统之一人一身,又何难以补苴弥缝之术,相与周旋;无如我国民喁喁望治之殷,且各挟其身命财产之重,以求保障于藐躬。本大总统一人一身之受缚于《约法》,直不啻胥吾四万万同胞之身命财产之重,同受束缚于《约法》!本大总统无状,尸位以至今日,万万不敢再博维持《约法》之虚名,致我国民之哀无告者,且身受施行《约法》之实祸。查《临时约法》第五十五条所定大总统有提议增修《约法》之权,兹特于受任伊始,将《约法》内应行增加修正之处,汇提一增修案,并逐条附具理由,俾资讨论。除《约法》公布在前,按照后颁法律,须即酌加修正者,如各条内之“临时”字样,应请删除,“参议院”字样,应请改为“国会”字样,暨其余事实,业已变更,应行删除各条各项,由国会并案议决外,相应将提出增修条约法案,另缮清单,咨行贵院查照。事关紧急,并希从速议决见复可也。

袁向众议院提出的“增修约法案”,要把《临时约法》中责任内阁制改为总统制;同时有应修正者三条,应追加者二条。应修正的是原“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得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使节,得宣战、媾和及与外国缔结条约;但均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或取得参议院之同意。”一条中,取消但书,使大总统无须取得国会同意,就能行使上述权力。应追加的是:“大总统为保持公安,防御灾患,于国会闭会时,得制定与法律同效力之教令。大总统遇有紧急需用,得以教令为临时财政处分。”是扩大总统权力的要求。

这时国会制宪已进入三读,因此议员们认为正式宪法即将完成,《临时约法》即将废止,没有增修《临时约法》的必要,乃置之不议。袁这时凶狠的面目就显露出来,于10月22日特派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八人代表他列席宪法会议,并送一致宪法会议的咨文如下:

为咨行事:查《国会组织法》载:民国宪法案由民国议会起草及议定。迭经民国议会组织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暨特开宪法会议。本大总统深维我中华民国开创之苦,建设之难,对于关系国家根本之宪法案,甚望可以早日告成,以期共和政治之发达。惟查《临时约法》载明大总统有增修约法之权。诚以宪法成立,执行之责在大总统,宪法未制定以前,约法效力,原与宪法相等,其所以予大总统此项特权者,盖非是则国权运用易涉偏倚;且国家之治乱兴亡,每与根本大法为消长。大总统既为代表政府总揽政务之国家元首,于关系国家治乱兴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议法者得所折衷,则由国家根本大法所发生之危险,势必酝酿于无形,甚或补救之无术,是岂国家制定根本大法之本意哉?本大总统前膺临时大总统之任,一年有余,行政甘苦,知之较悉,国民疾苦,察之较真。现在既居大总统之职,将来即负执行民国议会所拟宪法之责,苟见有执行困难,及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之处,势未敢自已于言。况共和成立,本大总统幸得周旋于其间,今既承国民推举,负此重任,而对于民国根本组织之宪法大典,设有所知而不言,或言之而不尽,殊背忠于民国之素志。兹本大总统谨以至诚对于民国宪法有所陈述,特饬国务院派遣委员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前往,代表本大总统之意见;嗣后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国务院,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相应咨明贵会,请烦查照可也。

袁世凯派了八个委员前赴宪法委员会,要求列席,宪法会议认为该会性质和参众两院不同,大总统对于该会既无提案权,当然不必派员出席说明;宪法起草委员会亦认为袁派员出席会议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同时,根据宪法起草规则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不但不能参加,即旁听也不应该,遂以此理由拒绝政府委员列席。

这时的北京国会,本已是袁掌中的玩物,袁要如何便如何,而宪法会议亦准备接受袁的“扩大总统权力”。在国会议员来说,所仅存的希望,只是要袁维持国会外貌的尊严,维持议员个人的地位,稍留颜面,依照一定程序,制定一部袁可同意的宪法。怎知袁竟一点不留余地,公然派员干涉制宪,使国会没有接受的余地,因此坚拒接待八代表。

袁为此怒不可遏,遂于10月25日通电各省军民长官,反对宪法草案,其文曰:

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应如何审议精详,力求完全;乃国民党人破坏者多,始则记名政党,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党议员居其多数,闻所拟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本大总统忝受付托之重,坚持保国救民之宗旨,确见及此等违背共和政体之宪法,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者极大,何敢默而不言?《临时约法》,大总统有提议修改约法之权;又美国议定宪法时,华盛顿充独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联合会议议长,虽寡所提议,而国民卅万人出众议院一人之规定,实华盛顿所主张;法国制定宪法时,马卖马洪被选为正式大总统,命外务大臣布罗列向国民会议提出宪法草案,即为法国现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国第一任大总统与闻宪法之事,具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员前赴国会陈述意见,以尽我保国救民之微忱。草案内谬点甚多,一面已约集中外法家,公共讨论,仍当随时续告。各该文武长官,同为国民一分子,且各负保卫治安之责,对于国家根本大法,利害与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务望逐条研究讨论,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

早在10月8日,安徽都督倪嗣冲已通电主张解散国民党:“凡该党身居要津者,均驱之回籍。”自袁发出上电后,辫子军统帅张勋痛斥:“宪法草案荒谬绝伦……勋虽不才,诛锄叛逆,以身许国,万死不辞。”淮军老将姜桂题骂国会议员为国民公敌,少年新进。有人主张解散国会,以法制局为制宪机关。

这一切喊打喊杀的言论,忘了一个事实:他们所拥戴的袁大总统,正是这个“国民公敌”的国会所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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