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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抓我?哼!林冬曜!林简,别看你们是两个人,也拿我没法子。”

庞风遇笑的肆意狂妄。

林真睿都拿他没法子,林冬曜和林简两个后辈能翻出什么花招来?

他隐藏这么多年,若杀手锏只有那么一招半招的,早就被林真睿连根拔起了,还能给林冬曜和林简机会?

年轻终究要为年轻付出代价!

“这天下终究会是我的!即便不是,我也要毁了天下,令全天下为我陪葬!!”

庞风遇手里有一支神秘可怕的队伍,是他暗中培养了十年的“尸兵”队伍。虽然人数不如京都盘踞的羽林卫多,但骁勇善战的羽林卫在“尸兵”面前也无招架之力。

“尸兵”都是他从一众十岁以下的童男挑选得来,在他们的饮食当中除了有能令他们神经思维错乱的药物,还有麻痹神经痛觉的药物。

“尸兵”痛觉几乎为零,也就是说,他们即便是被砍断了一条胳膊一条腿也可以照样战斗下去,只要心脏还在跳动,他们就是杀人的机器。

因为“尸兵”常年服用可致精神错乱的药物,所以他们作起来潜力巨大,莫说是徒手撕碎,就是掀翻几吨重的马车都不在话下,但他们又只听命于庞风遇。

庞风遇对他们进行的饥饿训练,不给吃不给喝,只有完成了他下达的命令才会给他们喝新鲜血液,才会给他们吃掺杂了药草的生肉。

庞风遇已经将他们训练的比木牛流马的机器还要听话。

不仅如此,庞风遇在这次出战之前也已经三天没给他们东西吃了。“尸兵”不同普通士兵,一顿不吃就会手脚无力,只要他们到了战场上,闻到血腥味道,看到受伤的人就会激出可怕的潜力,吸人血吃人肉,只要是移动着的物体,不管是什么他们都会如饿狼一般扑上去狠狠地撕咬果腹。

庞风遇仿佛能看到,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尸兵”队伍所向披靡,将天朝引以为傲的羽林卫杀个片甲不留,血洗天朝京都,寸草不留。

即便最后“尸兵”都死了他也不怕,到时候先灭绝的肯定是羽林卫,他在带着自己的亲信杀进皇宫,这整个天朝还有谁能与他抗衡?

既然鸾凤和慕华都来了,那就是来送死的!他统统一起解决了!

“这天下——只能是我的!是我庞风遇的!!是我的!!”

庞风遇仰头狂笑,诡异容颜即便是在他五官变化时也僵硬不已,仿佛是在脸上那薄薄的一层皮肤下面注入了什么东西,能令他肌肤保持的如此紧绷却又僵硬。

但他要的就只是现在的自己!

活在十多年的自己!

活在他此生最爱的又得不到的那个女人还在时的自己。

庞家那么多人,只有她不会虚与委蛇,不会拜高踩低,更加不会对他冷嘲热讽。她所给与他的一切他都铭记在心,唯有不惜一切的让自己的容颜还保留在十多年前的样子,他才能在最阴暗无边的暗处支撑下去。

谁说他无情?

谁说他不配去爱?

他也爱过,也为了爱人的逝去苦苦挣扎痛苦不已过!

可整个庞侯府的人,有谁在意过他的感受?有谁愿意相信他的一片真心?

统统没有!

所以他们都该死!

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唯独她要好好活着——

可她竟是为了庞云翔不顾一切的殉情了。

她这个笨女人,为何就不能好好地留在他身边,等到这一天陪在他身旁君临天下呢?!

为什么?

“你看到了吗?这一天——属于我的这一天——”

“我相信你在泉下有知一定会看到的!我也知道你肯定后悔了,后悔当日那么草率的殉情,你现在一定在想,当初留在我身边才是正确的选择,是不是?”

他知道,她一定是后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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