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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对自己的这部小说其实并没有把握,因此,“每当朋友问起我在这本书里写了些什么时,我总是吞吞吐吐,感到很难回答”(p513)。可是,交出稿子的两天后,他就“突然明白,我在这部小说里写的其实是声音”。(p513)这可不是一个能让人满意的回答。声音?什么声音?声音里有什么?莫言自然没有进一步解答,因为他说不出来。莫言担心“我的这部小说不太可能被钟爱西方文艺、特别是阳春白雪的读者欣赏”。他的担心并不多余,但他的关于文学欣赏的理念是错误的。真正的好作品并不拒绝哪一类读者,而是向一切具有正常欣赏能力的人开放。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作家,还是批评家,都要有勇气指出什么是失败之作,正像我们应该有眼光辨别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优秀之作一样。但现在的情形,正如托尔斯泰所说的那样,“辨别艺术的真伪更加困难,原因是虚假作品的外表价值不但不比真正的作品低,而且往往比真正的作品高”。(雪莱:《为诗辩护》[a].《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p226)评论家常常会被这种“外表价值”所迷惑,因此,别林斯基的担心并不多余,他们在这样情况下,确实很难分清“虚假的灵感和真正的灵感,雕琢的堆砌和真实情感的流露,墨守成规的形式之作和充满美学生命的结实之作”,到最后,他们便“无的放矢、语无伦次,错过了大象,却把甲虫当成了宝贝”。(别林斯基:《别林斯基选集》[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p223—224)坦白地说,《檀香刑)也只不过是一只“甲虫”,虽然它有色彩斑阑的“外表”,但这只能让我们称它为一只华丽的“甲虫”,而不能称它为“大象”。

“贾平凹”三个大字蒋泥 贾平凹的“病相”报告

贾平凹的“病相”报告

□蒋 泥

我一朋友在北京地铁口买了本书,上有“贾平凹”三个醒目大字,疑是平凹新著,走进地铁再看时,却发现竟不是,只书名由他题写,作者名字反若有若无,埋得很深很远,不禁大呼上当。

看来,“贾平凹”三字还是值点钱的,他也乐意到处显摆自己的“写字”,既卖了钱,也卖了名,划算。

作怪的事还有。

上世纪末,平凹出了文集,达14卷之多,自己才四十多岁,就计划每卷上附一字装饰,出齐时就是刘邦那首孤诗了,诗有23字,有自得之音,含王霸之气,道:“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合23卷,出14卷只到“故”,离最后那个“方”字尚远,但“瞬间的感觉里,我立即知道我的一生是会能写出二十三卷书的”。

后来就有传闻,说贾平凹给自己算过啦,他一生要出23本书,“方”肯“故”去,见马克思的。

我当时就一疑,想起一事,是我在北京某 著名刊物做“贼编”的朋友,称贾平凹通阴阳,懂卦象,知未来,她自己每遇出差,都记得给千里外的他去电话,让平凹卜一课,看看吉凶。这时,平凹就叫她随口说个字来,拆拆分分,推演成卦,据卦生意,算出的“命”很灵验的。要是出行不利,我那朋友是坚决不肯走了。现在平凹是把命算到自己头上,亦未可知。

有关他的神神道道的传说逸事还很多,已成文人们酒足饭饱后的笑资与美谈。我就有个印象:在世纪之交,中国文坛最会炒自己的作家很有几位。散文界的老大非余秋雨、李敖莫属,小说界则以贾平凹坐大。

这几位,每有新书出来,都先要搅个天翻地覆。许是作者无意,外力推波,但客观效果成形,让人难以磨灭。

自出道始,贾平凹就一直是深受多人关注和争论的焦点。2000年至今,这个被台湾当红作家三毛称为“巨星”、“当代大师”的贾平凹,作品产量上更是大丰收,平均每年都出几本书,并陆陆续续有各式各样的选本出来,也相继问世了《怀念狼》、《阿吉》、《饺子馆》、《病相报告》等中、长篇小说以及《我是农民》、《西路上》等散文新著。同时,花城出版社还推出孙见喜三卷本128万字的《贾平凹前传》,可谓骇人!

加上前几年《浮躁》获国内学者、作家评选,美国人颁发的“美孚飞马文学奖”;《废都》一经译为法文,在法国出版就得了个“费米娜文学奖” ,至今已过几十万册的印数,行销众多国家,把他推向人生峰巅。

而随着他不断经营地位,宣传自我,推出新作,艺术手法日见成熟,声望还会高升,影响也会更大,“病相”自是愈见分明,面临突破的“鸿沟”随之越来越深。

我这里做的是,专为他的“病相”把脉,在他的斐然成就外,“报告”点别异的声音出来,也许很不协和,姑妄作一家言,于人于己,或可皆有裨益。

《废都》与色情小说

清一色的女性不喜欢读《废都》,感觉它脏,那里面的偷情女全不真实,理念化了。

喜欢读它的多是男性,作者也正看中这点了,才不惜浓墨重彩去塑造几位女性,如花样美,主人公极解风情,情欲表现特胆大,与明清色情小说就去了一路。

书上,具体写到庄之蝶和妻子牛月清做那事的场面共两次。开始两个都投入,后来全因牛月清说了败兴话而无一成功。

至于次要人物阿灿,一共出场三次,他和她就有两次在做那活儿,并且一出场就做了,她怕他不愿做,做了都挺满意。

和柳月则是近水楼台,庄之蝶从动心而试探,到逼她就范,进展不谓不速。柳月作为他的丫头,他要她就像与妻子房事那样便利,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抱上床,一点不加克制与约束。

与情妇唐宛儿间,第二次见面他就摸了她手,再捏了她脚。三见时直奔主题,滚在了一块。

此后全程写到二人性爱过程的还有六次,次次酣畅如意。

唐宛儿这个人物的存在,似乎就是为性交、为崇拜的,不仅能手淫,还一次次主动上门寻庄之蝶做爱,月经期滴血也做那事,慢慢就变态了。

一次,柳月当场发现他们正行着好事,那唐宛儿滚着,一声儿乱叫,要庄之蝶上去,腿中间水亮亮一片,庄之蝶也就上去了。

接着是近500字的“关键性”动作描写。而此时的柳月已眼花心慌,憋得难受,呼地流了下来,要走开,却迈不开脚,眼里还在看着,见那唐宛儿一声惊叫,头摇了,双手痉挛般抓床单。柳月“喝醉了酒,身子软倒下来,把门撞开”,引得二人大惊。继而,庄之蝶再抱了柳月去房里,重开锣鼓,再整沙场,杀将开来。

这时,轮到唐宛儿“在门口看着”,直至“见两人终于分开,过去抱了柳月说:‘柳月,咱们现在是亲亲的姊妹了’”。

这确是一段不可思议的文字,怕是“神来之笔”吧!也可能它直接借鉴了《金瓶梅》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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