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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阳城(上)

迎着迟暮的夕阳,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年终于抵达了新兵军营——烈阳城。一头赤红色的卷让他格外引人注目。但是让他不那么引人注目的是他不高的个头。这个俊逸潇洒的少年坚定地走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不带一丝迟疑。

少年名叫罗兰,幼年丧失双亲,是年迈的祖父将他抚养长大。祖父曾经是一员老兵,所以他希望罗兰能够投身军旅,和他一样成为纵横疆场、保家卫国的骑士。

在罗兰很小的时候就接受着异常严格的训练。然而罗兰似乎没有太多成为骑士的天赋。他个头怎么都长不高,披挂上马很是吃力,自然无法在气势上震慑敌人。而且他不太聪明,学了两年也不曾学会祖父曾经叱咤风云、引以为傲的枪术。

好在罗兰还算有些优点,他虽然矮小但是膂力惊人。他很难成为一名持枪上马的骑士,但是他却意外地擅长利用盾技进行近身格斗。这也是祖父没有放弃培养他的重要原因。虽然手持剑盾的步兵在战场上远远不能和骑兵相提并论,甚至会充当炮灰,但是谁说步兵就一定没有光明的未来呢?这小小的身躯里也同样能爆出令人惊叹的力量。

所有的新人士兵都聚集在烈阳城的门口,听说他们将会被分成若干个作战小队进行训练和考核。军队的长官和佣兵团的领们绝对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戏,这不仅仅关系到他们作战武装部队的有生力量能否得到延续,更重要的是,再厉害的骑士也都是从新人士兵摸爬滚打历练来的。谁也不知道,在这座充斥着新人菜鸟的城池里,能否再次锤炼出公国引以为傲的勇士。

在罗兰生活着的这片广袤无垠的阿斯兰大6上,生活着无数神奇的物种。从这个世界诞生之初,人类便和其他神奇的生物们和平共处在同一片蓝天下。数千年来一直相安无事。经过一段漫长时光的展,人们在这片美丽的大6上建立起众多城邦。城邦之间你来我往,一派繁荣。

除了人类积极地开着这片古老而充满生机的大6,还有很多或美丽或惊奇或恐怖的生物。生活在大6各个角落的巨兽,和人类关系紧密的天马,飞龙,甚至还有古老而强大的龙族,都是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的证明。

就是这样一方充满着奇迹和动人传说的土地,罗兰即将开始属于自己的征程。

数千年来,各个种族之间相安无事。直到人类文明达到一定高度以后,很多人开始自认为是阿斯兰大6食物链顶端的物种,甚至作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行为。这让其他物种苦不堪言,甚至引起了龙族的反感。

关于龙族,即使是罗兰见多识广的祖父也知之甚少。龙族是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种族。对人类而言他们充满着谜团,也充满着未知的魅力。许多人类学士如饥似渴地学习着龙族的文献,为人类和龙族的和平交流献出毕生心血。曾经的龙族与世无争,也十分乐意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类。在他们的指导下,人类才在合适的地方建立起一座座繁荣的城邦。可以说在人类的迹史中,龙族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外表和平的阿斯兰大6实则暗流涌动。由于人类无止尽地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索取,龙族早已对自己古老的盟友心生不满。可悲的是人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其实在他们可能和龙族生冲突之前,他们自己就已经打成一团。

人类就是这样,共同抵御外敌的时候可以万众一心,没有外部威胁的时候就喜欢窝里称雄。几百年来大大小小的内战让各个城邦的百姓苦不堪言。期间涌现出许多着名的骑士,可是有位德高望重的贤者却说内战无英雄。

所幸的是,为了城邦之间的安宁,多年来不少有识之士作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最后成立了以六大城邦为核心的阿斯兰联合公国。

各个城邦的贵族在统一商议后建立起阿斯兰公国的都长风城。由最为强大的史怀哲家族统治。而长风城驻扎着全境大6最为精锐的皇家近卫骑士团。除此以外,丘陵中的烈阳城,沙漠中的南宫城,高原上的擎苍城,草原上的武穆城,冰雪中的凝霜城当属大6最繁华的城邦。围绕着六大城邦的其他数座城池,多年来各司其职,竭力维护着公国基本的稳定。

公国成立之初,也就是大6长风历元年,被人们尊称为贤王殿下的奥斯汀?史怀哲颁布律法,宣布弃用旧时的一切年历、度量、钱币,除了保留一些旧时影响深远的古老习惯法,其他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切都迎来了统一后的新生。

贤王殿下以王城之名,定年号为长风。

在大6的西南中部,丘陵之中坐落着古老的烈阳城。这里是大6全境的军人们戎马生涯的起点。

从地图上看,烈阳城的南边接壤公国边境地区的海洋。北边是连绵不绝的山脉。西边是寸草不生的沙漠。这样一个绝境之地却意外地适合军人的训练。而公国对军事展向来极度重视。虽然暂时没有战事,可是各个地区都有为数不少的强盗流寇以及为祸乡里的凶兽。烈阳城就是一块试炼之地。筛选着五湖四海的年轻人,让他们接受常人难以想象的考验,锤炼他们,鞭策他们,帮助他们成长为守护一方百姓的战士。

新人的训练会持续三个月,期间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士兵,也有足够的时间让自己的各种才华得以展现。在普通人眼里,参军势必需要有强健的体魄和过人的格斗能力,然而真正的招募远不止于此。因为各大城邦有数以百计的兵种,而这些兵种在战场上各有所长,所需要的能力也各不相同。所以给他们分组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各有所长的新兵们放在一个小集体里,看到他们每一个人身上的闪光点。

罗兰早早站在自己被分到的营帐内,仔细打量着过往的同袍们。有的人会成为他患难与共的战友,有的人则是这座城池的匆匆过客。不一会,小小的营帐里挤满了人。这营帐也着实不大,不过来了十人就让人无处站稳。他们来自五湖四海,虽说四海之内皆兄弟,可第一次碰面的陌生气氛,还是萦绕着这小小的营帐,不过,很快就有人来打破这默契的尴尬。

气喘吁吁的军需官在门口焦急地召唤他们去接收训练用品。罗兰分到了一套军服,一套皮革铠甲,一把钝剑,还有一些干粮。不过他也注意到,他和队友分到的东西不完全一样,有的人分到的武器是长枪,有的是战斧,有的是弓箭,极少部分的人分到了样貌奇怪的旧书。罗兰知道,那些分到书的人,在战场上也许能力挽狂澜。

军需官马不停蹄地带着运输队前往下一个营地。一个合格的军需官是战士们心中的天使。运输队走后不久,一个文书模样的严肃男人来到他们跟前。他向新人士兵们宣读了一些常规军纪以后,变得温和起来,甚至开始和大家攀谈。

“希望大家能够尽快掘自己的特长,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兵种。接下来的训练会异常艰辛,这是所有帝国军人都必须经历的一次筛选。”罗兰知道,每个人擅长的领域都不一样。身强力壮的人可以胜任战斧兵或者重铠兵,骑术优异的人可以成为骑兵,百步穿杨的人可以成为弓箭手。

而那些极少数拥有极高天分的人,可以成为学士,他们不一定身体强健,但他们一定拥有碾压常人的智商和精神力。罗兰不属于那极少数人的一份子,关于这一点在他小时候祖父就已经现了。祖父对此非常头疼,这样的小矮个去参军根本不会有人看得上,就算有佣兵团愿意勉强收留,也一定是炮灰一样的低阶步兵。

罗兰一直羡慕那些身着披风,头戴翎羽的骑士大人。他们风度翩翩地呼啸而过,往往会引来无数妇人争相遥望。骑士们下马时举止优雅,谈吐得当;上马时作战勇猛,无往不利,往往是冲锋陷阵的主力,也是罗兰一直想成为的那一类人。可以说,成为骑士也就拥有了成为贵族的可能,是所有人都艳羡的。然而眼前,只有一把生了铁锈的钝剑。

不过让这个少年欣慰的是,这皮革铠甲倒是精美。即使是炮灰,帝国也会分一身像样的行头让他们慷慨赴死。锃亮的手甲,厚实的护胸,精悍的肩甲,飘逸的裙甲以及那闪亮的腰带,无论是谁穿上,都会变得英姿飒爽起来,那莫名的奔赴沙场的冲动压抑在胸中,好像雄心壮志从此刻开始实现。这套行头中看,倒也中用。

优质的硬皮革可以有效的抵御锋利兵器的挥砍,较小程度上缓冲弓箭的射伤,当然,皮革对于依靠蛮力舞动的重武器是没有任何招架之力的,庆幸的是新人中鲜有膂力惊人的战斧手和战锤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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