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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苏意还是有些害羞,将吹风机缠着线放到林清许的手上,推了推他。

“那你快去吧,别用冷水,会感冒。”

林清许垂下头,半干的头发垂落,胸腔都在震动。他站起身,捏了一下苏意软软的脸蛋,声音温柔,带着无尽缠绵的月色:“晚安,宝贝。”

随机,在苏意额头,轻柔地落下一个吻。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一直在被锁,小酒头都要秃了,真的很sad

小酒先发上来,继续去改了,抱歉宝宝们,我会努力改出来的。

第41章 恋爱笔记

◎被发现了。◎

林清许回房后, 想到自己刚刚有些失态的一幕,哑然失笑。

他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变成不受自己控制,由欲望支配的人。

从小时候, 他就知道, 他想要的根本就不会实现,林鹤之更不允许他有什么喜欢的,有了, 那便要毁掉。

他记得小时候后院的狗洞钻出过一只小狗, 在他被林鹤之丢在后院一遍又一遍练习枯燥的修复动作时,小狗钻了出来,摇着尾巴围在他脚边, 轻轻咬他的裤脚,声音奶奶的,眼睛大大的, 清澈又有几分好奇, 干干净净不含一丝杂质。

他小心地伸出手,摸了摸小狗,毛软软的,任由他摸着, 尾巴扫动。

林清许悄悄地从厨房拿了一小块火腿肠给小狗, 又拿东西放在狗洞面前遮掩, 不让林鹤之发现。

后来,每当他去后院练习时, 这只小狗都会在那个小小角落的狗洞探头出来, 毛茸茸的耳朵耷拉下来, 小心走到他身边陪着他。

小小年纪的他头一次尝到了陪伴的滋味,他第一次觉得幸运。

你看,我并不孤独。

你看,我也被喜欢着。

可好景不长。

某天,林鹤之难得和他同桌吃饭。

桌上摆了一盘肉,林清许夹起一块吃的时候,觉得味道和平时的肉不大一样,到底还是小孩子,好奇终究战胜了对林鹤之的恐惧,在桌上问了出口。

“这是什么肉,怎么吃着和以前不一样?”

林鹤之慢悠悠吃着饭,筷子夹起一块盘子里的肉,放进嘴里细嚼慢咽后将骨头吐出来,漫不经心地说:“狗肉。”

“我看后院狗洞有一只狗,就让人把它杀了。味道是不是还不错?”

哐当。

林清许稚嫩的捧着碗的手一下没拿稳,碗落在桌上,另一只手也拿不稳筷子了,啪嗒,筷子掉到了地上,眼里带着不可置信。

他跑开了。

跑到水池边,用手扣着喉咙眼,想要吐出来,但无济于事,只吐出一些混合物。

而小狗,自然也回不来了。

他走到那个狗洞旁边,看到角落有一丝血迹,白净稚嫩的脸皱了起来,眼眶红红的,眼泪终于还是没忍住,流了下来。

后来那一周,他没有去上学,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想到吃得那一口肉,就想吐,夜里眼泪总会流,他在害怕,小狗总是会到他的梦里,从最开始的摇尾巴,到最后变成一盘狗肉,小狗的眼睛始终清澈,对他永远摇着尾巴。

期间,林鹤之进去过一次。

他站在门口,走廊的灯光打着,林清许的屋内是一片黑暗。林鹤之站在光影分界处,一半黑暗,一半沐浴着光。

他的声音带着凉薄和无情。

“你应该知道,你得不到任何爱。”

“你的任务和意义,就是文物修复。”

“如果你不接近那只狗,那他就不会被杀。”

“是你,害死了他。”

最后一句话无疑是最后一根稻草,来林清许的心上重重压下。

那晚,他放肆哭了一晚,在泪水里睡去,又在满眼泪水中醒来。

他擦干泪水,眼里没有任何光芒,黯淡无趣,像一潭死水。从那以后,他开始努力压制自己欲望,其实他已经没有什么欲望了,当他对一件事一样东西超过五秒后,他就会强迫自己挪开视线,并在那一段时间里不接触那些东西。

时间久了,他的眉眼早就覆上了霜雪,对什么都淡漠。

甚至,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他变得不懂任何感情和情绪。

他就像是一个怪物,不通情感,没有目的行尸走肉一般活在世界上,日复一日地进行文物修复。

他的世界里,只有文物修复。

后来因为林鹤之的原因,他转学了,转学第一天,他看到了一双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清澈,好奇,干净又一尘不染。

那天他没忍住,和人多待了一会儿,也只有一会儿,他就匆忙逃离了。后来,他早就忘了那个人长什么样,不过本来也没敢看清。

再后来,他按照林鹤之给他定好的轨迹,来到了A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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