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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惊魂

七喜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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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钓鱼我钓鬼,钓鬼并不难,带上杆和“诱饵”,到东江河边像别人那样正常钓鱼就行了。

钓鬼有什么用?鬼的魂魄可以制成丸子,人和鬼吃了丸子可以强身健体,有病治病,无病去灾。动物吃了能开启灵性,你跟它讲话它跟你汪。

我的职业?

二流地段里有个叫吉田大厦的地方,下面有一排店面,大多是卖建筑的,唯独有一间装修不起眼的诊所,那就是我的。

不用想,之所以会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开诊所完全是因为这里便宜。在我租下这个店铺之前这店铺曾经死过两次人。

第一次,男店主劈腿小姨子,老婆带人过闹事,不小心把老公打上天了。

第二次,一老人盘下这店,住了大约三天,心脏病死了。

第三次,这店就没人敢盘下来了。

在我眼里这些都是正常死亡,在别人眼里是这店铺有问题。在做生意的人眼里,这店铺绝对不能碰,碰了不倒霉就不错了,更别说赚钱。

于是我以一个极低的价格盘下了这间店,做起了我的小买卖。

我不是医生,只卖药。

自从我师傅教我一点皮毛之术后我学会了钓鬼,之后我发现了鬼可以合药做成丸子的秘密,于是我就在这里了。

每每用药丸赚了钱的时候时候我不得不感概我的聪明。

我的师傅叫张大成,我师傅的师傅,太师傅是刽子手,也就是古代刑场里砍人脑袋的人。

一脸胡须,身子魁梧,手臂粗壮如一般人大腿,手持大砍刀时那威猛的模样小孩看了准吓哭。

行刑时,太师傅一手端起碗喝了大口酒再喷洒在大刀上,手起刀落,咔嚓一下一颗脑袋就在地上滚着。

我师傅张大成是村里唯一的先生,能抓鬼杀鬼,他的本事自然是太师傅传下来的。

其实太师傅原本也只是个普通人,只是穷困的他最后选择了极少人会去做的刽子手。

至于为什么那么少人做?那也是有传说和根据的。

比喻说刽子手砍人脑袋砍多了,煞气太重注定孤独终老,不能娶妻,生不了儿女,就算有儿有女也注定早死,不光如此,作为刽子手的人注定是短命的,死的时候都很悲惨。

在那个朝代一般人都不会选择做刽子手,也就除了实在穷的没办法的穷人,最后不得不咬咬牙去做。

我的太师傅从成为刽子手开始利用自己和狱卒的关系在牢狱里认识了不少奇人异士,其中就有会法术的道士。

之后不久他就学会法术,可即便如此……

事实上该在刽子手身上出现的都在他身上灵验了。

太师傅在30岁过后没几天,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发疯死了。

死的时候模样极惨,浑身是血呀!

血淋淋的,连眼睛都挖出来拿在手上,任由眼窟窿不断的流血。但是那个时候他还没死,还在走路,向着刑场的位置走去,来到刑场后对天叩拜,三叩九拜后自挖心脏死了。

鲜红的心脏落地的时候还在跳着,令人触目惊心……

这些是师傅告诉我,之后他就一命呜呼,交了我一点本事,不上不下的吧,还留了本书。

闲来没事我就看书,倒也从里面学会了点东西。比喻将鬼的魂魄制成丸子。

我的药丸号称能包治百病,什么头痛、发热、感冒什么的都是碎碎的。

我的药丸就是你被人打成重伤倒在地上起不来只要吃一颗,保管立马活蹦乱跳的。

我的药丸就是那些被癌症缠身失去希望的人只要吃一颗,第二天保管都是希望。

我的药丸还能让笨的人变聪明,让傻子不傻,让丑女变美女,让……

但是我的药丸卖不出去。

我总结了,应该有两个原因。

第一就是药丸名不好听:狗不理药丸。

第二就是功效太多,别人都以为我忽悠他。

所以我痛定思痛,决定把药丸名叫大力丸,把功效改为一颗能令人重镇威风的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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