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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七十三岁了,住得离我不远。他是个瘦高个,满头银发,看上去精神还很好。他的眼睛是很有神的,只是注意力有点不集中。叔叔不喜欢与人打交道,见了我总是躲躲闪闪的,经常以为我没看见他,一溜就溜掉了,不论在家里在马路上都是这样。看见一个满头白发的人有这样的举动,我总觉得有点滑稽,可又不好戳穿他,时间一长却又见怪不怪了。

叔叔并不一直是这样乖张,我记得我七八岁的时候,他还让我坐在他肩膀上“骑高马”呢!岁月无情,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使他变成了这样。我听婶婶说,近几年来,叔叔发展出一种业余爱好,就是总把家中的一些小物件拿出去送人。到底送给了什么人呢?大家都猜不出。叔叔的社交本来就很窄,到了老年更是根本不与人来往了,可是这种事也很难说,因为说不定他在什么地方还有个秘密的朋友。人活到七十三岁,总有些什么秘密的吧。

要说他从家里拿走的东西,一般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比如说一个茶杯啦,一盏台灯啦,一支钢笔啦,一个手电筒啦,一本历史书啦,一双羊皮皮鞋啦等等,这些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年代悠久。叔叔的这种“瘾”每隔一段时间发作一次,他将东西从家中拿出去时,总是显得神色郑重而不安,他飞快地将东西包好,放进一只草袋里就匆匆出门了,他认为准也没有看见他(我的叔叔眼睛有点近视)。如果有人提起他拿东西的事,他就大发脾气,赌咒发誓,坚决予以否认。因为并没有什么大的妨碍,婶婶也就懒得过问此事了。直到有一天,她的孙子告诉她,说爷爷提着那个草袋在郊外的坟山里转悠,她才开始真正的担心起来。婶婶想,既然他是去坟山,而不是朋友家,是不是中了邪呢?莫非某个幽灵要他的这些东西?她是有点迷信的女人,她很想搞清这事,但又不敢问叔叔,她知道他的脾气。

矛盾终于爆发了,我到婶婶家时,叔叔已经出走了。婶婶向我哭诉,告诉我家里发生的事。原来两天前,叔叔竟然昏了头,将他自己手上戴的金表也送走了。这只表是花了一千多元买的,他才戴了不到两年。婶婶追问时,开始他还想含糊过去,可后来实在躲不过去了,他就大吼一声:“丢了!”这句话如同一个炸雷,炸得婶婶几乎失去了知觉,好半天才恢复过来,然后就开始了长达一天一夜的埋怨。叔叔铁青着脸,平时梳得整整齐齐的白发也变得十分凌乱,眼里闪着阴沉的光,他始终一声不响。第二天一清早他就出走了,只带了几件换洗衣服和很少的钱。

“他能上哪儿去呢?”婶婶痴痴呆呆地看着我问道。

是啊,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他有什么地方可去,他那个秘密的朋友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如果没有朋友,他到哪里去了呢?婶婶大大地后悔自己没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应该早就尾随叔叔,看看他到底搞些什么活动,她一直没这样做是因为自身的惰性。现在他出去了,一个七十三岁的老头,身体并不是很好,又没带多少钱,流落在外头什么事不会发生啊?婶婶越想越怕,坐在那里又哭个不停了。最后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想起了小孙子,觉得只有他的话算是一种线索。我们等到小孙子放学回来,就问他是在什么地点看见爷爷的。

“六道口。”他说,“当时我们学校在那一带郊游,爷爷的样子慌慌张张的,一看见我们就往树林里一拐,很快就不见了。那种地方只有死人和坟墓,他去那里干什么呢?”

我决定去六道口看看,说不定可以搞清楚他的事。虽然这些年来,我这位叔叔无缘无故地与所有的人都疏远了,可我总记得小时候坐在他背上“骑高马”的情形。那时他既灵巧动作又轻捷,给人以无比安全的感觉。所以现在即使他不理我我还是牵挂着他,并不完全是为了婶婶。因为相比之下,我以前倒更喜欢叔叔,他不理人总有他的隐衷吧。

那个休假日,我坐上公共汽车去了六道口。坟地在小树林后面,密密的树林子里几乎没有路,我在乱枝间钻了好久才钻出那片林子。一出林子,眼前豁然开朗,一望无际的平地上竖着数不清的墓碑,各式各样的坟墓一个挨着一个,在这阴沉沉的天底下沉默着。我来干什么呢?我也不知道。我在茔地里穿来穿去,的确找到了一个新挖的泥坑,可那坑里什么也没有。这个地方,无处可以遮风蔽雨,我那叔叔当然不会长久地逗留在这里。

不知怎么,我在回去的路上有种预感,我觉得叔叔已经回到了家里。那片坟地,那些墓碑,新近挖开的泥坑,泥土的气味……我的思维像青蛙一样跳跃。

还没到他家就听见了婶婶的笑声。叔叔垂着头坐在房里,脚边放着一大包东西,包裹皮上还沾着新鲜泥土。婶婶正弯着腰翻看那些东西,口里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那些东西正是这些年里叔叔从家里拿出去的,全都面目全非,坏掉了。叔叔的表情很厌倦,望都不望一眼。

“他把金表遗失了,”婶婶说,“他把它胡乱地扔到这包东西里面,可能在路上滑出去了。他这个人,一贯粗心大意。”

婶婶的样子很高兴,她不再心疼那只金表了。她认为,既然叔叔将拿出去的东西都拿回来了,这就是说,他那种奇特的爱好已经消失了,虽然失去一只金表,可是人却好好地回来了,这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特别开心。

叔叔的爱好确实是消失了,他再也不从家里拿什么东西出去,但他的情形却不容乐观。表面上,他还和原来一样,实际上内心却越来越不近情理了。

我到他家里去的时候,他再也没和我打过招呼,他好像完全不认得我了,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只和婶婶说话。他不光对我这样,对他自己的儿子、儿媳、甚至小孙子都是这样。有一天我去他家,我站在门外,听见他在里面说:

“那小子干嘛盯住我不放呢?你说他去坟地找过我,那只是为了满足他那种卑劣的好奇心,那家伙从小就这样,我算看透了他。”

我推门进去,叔叔显得很难堪,低下头什么也不说了。婶婶回过神来,拉我坐下,问长问短的。这时他们的儿子回来了,他是一个大大咧咧的汉子,说话随便。他凑在我耳边说:

“爸爸说你捡走了他的金表,你真倒霉,嘻嘻!”

我的脸涨成了猪肝色,霍地站起来就要离开,被婶婶死死地拖住。

“不要相信他的话嘛,谁会信他?一个疯疯癫癫的怪老头。”她说。

不久叔叔就把他儿子一家人撵出去了。婶婶哭哭啼啼,儿媳站在门口赌咒发誓,说他们永远不进这个家门了。叔叔冲了出来,一只脚上的拖鞋都掉了,指着儿子儿媳的鼻子破口大骂,还说出“家贼难防”这样难听的话来,他那种样子就像个老无赖。

然而令人想不通的是,叔叔一点也不在乎他的财产。他随随便便地将婶婶为他买的皮大衣扔进澡盆,弄得污浊不堪。他还将录音机放在厕所的地上,说是听音乐,后来又忘记了,打开水龙头,让自来水冲在录音机上,结果那台录音机报废了。他对婶婶说自己以前是蠢得要死,将一些东西看得那么重要,日日背包袱。

当我到他家去时,他就装模作样地来与我握手,好像我是初次见面的客人。

婶婶迅速地苍老了,眼里的神情空空洞洞,记性也越来越差。家里的摆设有些凌乱,上面落满了灰尘,凄凉的晚景已经显了出来,她似乎是认命了。她对我说,要是那一回让叔叔拿走金表,不和他争吵,现在一定要好得多。她这个人,往往事后聪明,对生活的前景从不做任何规划,怎么斗得过像叔叔这样深奥的人呢?说到这里,她觉得漏了嘴,赶紧又补充说,她可不是要与叔叔斗,从未有过那种想法,她只是要保护他。

“你说他挖了一个坑?”她忽然问我,眼里闪出奇异的光芒。

不等我回答,她又说:

“你想想看,这么多年了,将自己用过的东西一件一件掩埋,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倒宁愿他是那种样子,那才可以理解。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将东西全挖出来扔在家里,什么都不管不顾,翻脸不认人,还一味胡闹,像个老怪物。一个人活在世上,怎么能这样?你说说看看?”

她的神气苦恼已极,她面临极大的难题,可是我安慰不了她,只能沉默。

“你好啊,青年团员!”叔叔走过来对我说,他那一头乱糟糟的白发竖立着,有点奇特。

最近他总是叫我青年团员,我告诉他我已经40岁了,他就惊奇地大呼小叫起来,说:

“真有这么快吗?真是光阴似箭啊!不久前你还光屁股呢。我可知道你本性难改,你到这里来瞄这瞄那的,是不是想搞点东西走呢?”

婶婶一脸凄苦的样子,巴不得他马上走开,他偏不走,反倒拖过一把椅子在我对面坐下了,说是要与我谈谈心。

“这个小伙子,”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与我们做邻居也有十几年了吧?那个时候他光着屁股到处乱钻,时常遭到我的痛打……”

“他是你的侄儿。”婶婶冷冷地打断他,“别装模作样了。”

“你并没有打我,相反,你时常让我坐在你肩膀上‘骑高马’,我很喜欢你。”我轻蔑地看着他的眼睛。

“胡说八道!你们两个人什么时候变成一个人了?说出话来一模一样。你们在一起商量什么呢?说到底,你还不是想来这里搞点什么东西走!”他忿忿地站起来,走进里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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