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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喜欢飞行。但她不喜欢飞得太高,比如超过她站直时候的身高。可是她只能往高处飞,因为身为一个女巫,要是飞得太低,脚都蹭到蚂蚁窝的话,是很可笑、很不得体的。人们会嘲弄她,还会对她指指点点。可是现在,操控着扫帚,低低地掠过建筑的废墟、冒泡而幽暗的水塘,她真的好怀念开阔的蓝天。她好不容易绕过一堆破碎的镜子,飞进了清朗的日光里,然后她注意到身边有一块标志牌,上面写着:“你真的不应该凑这么近来读这上面的字。”

最后的飞跃就在此刻。她让扫帚前端抬起,扫帚后端都碰到了地上,在烂泥里划出一道道沟痕来,随后,扫帚像火箭一样冲向长空。她紧紧抓着吱嘎作响的皮带,生怕自己会掉下去。一个细小的声音说:“我们正在遭遇一场强烈的颠簸,知道吗?你最好左右看看,瞧,这地方可没有紧急出口——”

声音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实际上,罗伯,扫帚上到处都是紧急出口,咱们可以很方便地逃生,你没看到吗?”

“哦,没错,”罗伯说,“可是别忘了,咱们还要顾及形象呢。如果等到扫帚都快挨到地了咱们才抬腿走下来,那不是太傻了吗?”

蒂凡尼咬紧牙关,只当自己什么也没听见。她强忍住了抬腿去踹那些噼啪菲戈人的冲动。他们还是像平时一样,什么危险都不怕,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才是天底下最危险的生物吧。

终于,她把扫帚调成水平的了,还偷空往下瞟了一眼。在那间原名“国王头”,现用名尚不明确的酒馆外面,好像有人在打架。她看不到普劳斯特太太的踪影。不过应该不要紧,这位城市女巫是个很有办法的人。她肯定会照管好自己的。

普劳斯特太太确实正在照管自己,她跑得飞快。自从察觉到危险以后,她一秒钟也没多耽搁地一头冲向了最近的小巷。一阵雾气升起来裹住了她。城里经常有烟呀,雾呀,可吸入颗粒呀什么的,对一个有本事的女巫来说,操纵它们并不在话下。烟雾是城市的呼吸,粗重污浊的呼吸。她玩转它们,易如反掌,就好像演奏一架雾做的钢琴。现在她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上喘气。

她感觉在这座原本平静的城市里,好像酝酿起了一场暴风雨。随便哪个女人,只要她看起来稍微有一点像个女巫,都会成为众矢之的。她只能祈盼每一个难看的老太太都像她一样善于自我保护。

片刻之后,浓雾里冲出两个人。其中一个握着一根大棒;另一个不需要大棒,因为他自己就又高又壮,足以担当自己的大棒。

就在那个手握棍棒的人向她跑过来的时候,普劳斯特太太用脚在人行道上跺了跺,那个家伙脚下的石板一下子翘了起来,把他绊倒了。他的下巴磕在地上,发出“咔嚓”一声,手里的棒子也滚到了一边。

普劳斯特太太两臂交叉抱在胸前,瞪着剩下的那个大块头。他不像他的同伙那么笨,拳头一张一合的,一看就是想伺机出击。趁着他还没有铆足劲头,她又在石板路上跺了两脚。

大块头竭力想预测出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却没想到阿尔弗雷德·鲁斯特爵士的骑马雕像【29】——这位爵士之所以闻名遐迩,是因为他每次参战都英勇落败——跃出了浓雾,青铜马蹄敲击着地面,跑过来冲着他的胯下狠狠一踢,踢得他往后飞出好远,头撞在一根路灯杆上,然后软绵绵地滑下来,躺倒在地上。

普劳斯特太太这才认出,他是他们店里的一位主顾,有时候从德里克那里买点痒痒粉和爆炸雪茄什么的。要是主顾都被干掉了,生意就没法做了。于是,她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疼得他直哼哼,然后她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你并不在这个地方。我也不在。什么都没发生过,你也什么都没见到。”她又想了一下,觉得趁机做做宣传也不错,就补充说,“下次你路过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专卖店的时候,你会被它那些极度搞笑、老少咸宜的搞怪道具深深吸引,你还会注意到本周推出的新款‘人行道上的明珠’,极适合那种精益求精的搞笑专家。我期待你的光临。另外,我们新推出的‘闪电系’爆炸雪茄真的能让人笑翻天,也请你务必试一试我们的爆笑级橡胶巧克力。再花上一分钟,看一下我们的最新男士用品专柜,我们有最好的护须蜡、护须杯、折叠刮脸刀、各种优质鼻烟、乌木背板的鼻毛钳,还有我们热销多时的健体裤,简易包装,每人限购一条。”

终于说够之后,普劳斯特太太这才把手松开,让那个人的脑袋再次着地。她不情愿地提醒自己:人家现在昏迷着,一时半会儿是买不了什么的,还是腾出手去对付一开始拿棍子的那个人吧,他正在“哎哟哎哟”地叫疼呢。

好吧,嗯……一切都要怪那个没有眼睛的妖孽,她想,也许可以这么替这两个笨蛋开脱,但她普劳斯特太太可不是那种轻易饶人的性格。“渴望毒药的人,自会得到毒药。”她一边这样对自己说着,一边打了个响指,然后爬到了那匹青铜马的背上,舒服地坐在已故的鲁斯特爵士那金属塑造的、凉冰冰的怀里。青铜马叮叮当当、哼哼唧唧地钻进了浓雾里,这雾一直追随着普劳斯特太太,直到她回到自己店里。

在她待过的那条小巷里,此刻仿佛下起了大雪。只要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从天而降的其实并不是雪,而是来自鸽腹的排泄物,它们盖住了那两个昏倒的家伙——这些鸽子都是在普劳斯特太太的召唤下从城市各个角落赶来的。她听到了它们飞来的声响后冷笑一声,心满意足地说:“在我们这个地方,可是有仇必报!”

城市的浊气被甩在了身后,蒂凡尼也感觉好了许多。城里人呼吸着这么差的空气是怎么过日子的?她真想不通。这种空气简直比噼啪菲戈人的皮口袋【30】还让人受不了。

现在,她低头时可以看到田野了。田里还有麦茬在燃烧,虽然升上来的烟气在她身边缭绕,但和城市里的恶浊空气相比,蒂凡尼只觉得这烟味实在清香怡人。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竟然生活在城里……呃,应该说是部分时间如此吧!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真的有这个人!蒂凡尼思绪飞驰的速度,都快要赶上她扫帚的飞行速度了。艾斯克莉娜·史密斯!每个女巫都听说过她,可是她的情况具体什么样,谁也说不准。

蒂克小姐说,艾斯克莉娜是个懵懂少女,误打误撞才拿到了巫师的魔杖!

她还说,艾斯克莉娜是威得韦克斯奶奶的第一个学生。威得韦克斯奶奶付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脑力作为学费,送她去隐形大学读书,那真是一笔不小的学费呢。有些版本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这些故事还讲述了激动人心的魔法大战呢。

而勒韦尔小姐告诉蒂凡尼,艾斯克莉娜只是一个传说。

特里森小姐不愿过多讨论这个话题。

奥格奶奶饶有深意地敲敲鼻子侧翼,低声说:“说得越少,惹事越少。”

安娜格兰姆曾经傲慢地对所有年轻女巫说,艾斯克莉娜确实曾经存在过,但是如今她已经死了。

不过关于这个神秘人物,有一个故事是让人听过以后就不会忘的,它在真实与谎言之间缠绕,如同忍冬花藤。它说的是艾斯克莉娜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大学里遇到一个名叫西蒙的青年,他好像被众神诅咒了,满身是病。但是众神又有那样一种不可捉摸的幽默感,在让西蒙病弱的同时又赐予了他超强的理解力,结果他就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聪明人。如果没有人搀扶,他连走路都困难,可是他的心智却那样强大,真的能做到胸怀宇宙。

就连胡子长得都拖到地板的老巫师们也会齐聚在他面前,听他谈论时空和魔法,仿佛这些深奥的概念不过是同一命题的不同侧面。艾斯克莉娜呢,那时她做过他的护理员,给他喂饭,帮他清洗,扶他走动,还跟他学习——学到了很多很多奇妙的东西。

人们说,她从他那里学到了绝顶秘密,和这些秘密一比,别人掌握的最强大的魔法也不过像是杂耍人玩的把戏了。现在看来,这些传说都是真的!蒂凡尼和传说中的艾斯克莉娜聊了天,还一起吃了纸杯蛋糕。这个艾斯克莉娜真的是个活生生的人,她能穿越时光,还能让时光听命于她。真厉害!

只是,艾斯克莉娜确实有些地方很奇怪——倒不是说她的真身不在蒂凡尼面前,只是她给人的感觉是,即便在同一时刻,她也是既在这里,又在别处。这样想着,蒂凡尼遥望到了天边的白垩地,它笼罩在阴影里,有几分神秘,好像一头搁浅的巨鲸。还有好远的路才能到家呢,但她的心还是欢呼雀跃了起来。那里是她的世界。她熟悉那里的每一寸土地,她自身好像也有一部分总是留在那里似的。只要回到那里,她就什么都敢于面对。那个鬼魅人,不过是个老朽的鬼魂,怎么可能在她的主场打败她呢?她的亲戚什么的都在那儿,多得她都数不过来,她还有朋友,也多得很……呃,自从当了女巫以来,朋友就没那么多了……不过世道就是这样吧。

蒂凡尼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爬到了她的连衣裙上。本来可能更糟的;一个女巫不穿长裙当然不可能,但是如果你要骑着扫帚在天上飞,你最好再穿一条厚实一点的裤子,带衬垫的那种更好。穿上以后会显得屁股有点大,不过暖和是肯定的。飞在空中,距离地面一百英尺时,风度也就成了次要的了,舒适度才是重中之重。蒂凡尼低头看了看。她的衣服上爬着一个噼啪菲戈人,他戴着警察的头盔,一看就是用旧盐瓶的盖子改造的,他还戴着小小的护胸甲,穿着小裤子和小靴子——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你平时真的见不到噼啪菲戈人穿靴子。

“你是小亚瑟吧?我在‘国王头’酒馆那里见过你!你是个警察!”

“哦,是的。”小亚瑟咧嘴笑了一下,是标准的噼啪菲戈式咧嘴笑,“在警署工作真的很了不起,挣的钱也好用。花一点点钱就能买来一星期吃的东西!”

“那么,你这次跟我们回来,是为了帮助别的噼啪菲戈人维持秩序的呢,还是想留下来和他们一起生活呢?”

“哦,不是不是。你知道的,我喜欢城里。我喜欢喝真咖啡,不要小橡子磨制的那种,我还爱去看戏、看歌剧、看芭蕾。”扫帚晃了几下。蒂凡尼听说过芭蕾,还在书里看过芭蕾舞演出的图片,可是无论如何,这个词和噼啪菲戈人联系起来,怎么都别扭。

“你是说芭蕾吗?”她勉强问。

“是啊,好看极了!上星期我看了《天鹅熔浆湖》,那是一位新秀表演艺术家根据传统剧目改编的;一天之后,歌剧院又上演了新版歌剧《惊人巨献》;还有皇家美术馆整整一星期的瓷器展,观众还能得到免费赠饮的雪利酒呢,虽说只有一小杯吧。哦,是的,城市是文化发达的好地方,真的是这样。”

“你真的是个噼啪菲戈人吗?”蒂凡尼问着,听得都有点恍惚了。

“他们都说我是,女士。没有法律规定我不能特别文艺吧?我跟大伙儿都说了,下次我要带他们一起进城去看芭蕾。”

有一瞬间,扫帚进入了无人驾驶状态,蒂凡尼眼望着空气,脑海里浮现出噼啪菲戈人进剧院的画面。她自己都没有进过剧院,但是她看过剧院的图片,噼啪菲戈人混迹在芭蕾舞演员之间……这种情景真是没法想象,还不如先别想了,然后把它彻底忘掉才好。她及时地想起来自己还要操纵扫帚降落,于是她让它轻巧地向着菲戈之丘落去。

出乎她意料的是,土丘周围站着好多卫兵——人类卫兵。

她看着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都是男爵城堡里的卫兵,他们从来没有到山坡这边来过。从来没有!真的是闻所未闻!还有……她感到心里腾起一阵怒火——他们当中有个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大铁锨。

她从扫帚上一跃而下,它擦着草皮又飞了一阵,一路抛撒着噼啪菲戈人,当它终于遇到障碍时,最后一批悬吊其上的噼啪菲戈人也被晃了下来。

“拿好你的铁锨!布莱恩·罗伯茨!”蒂凡尼对着中士一声大喊,“要是你敢让它碰着草皮,可别怪我跟你不客气!你们好大的胆子!谁让你们来的?谁也不许动手伤人,都听懂了吗?”

最后这一句是说给噼啪菲戈人听的,他们已经包围了那些卫兵,锐利的小剑出了鞘。噼啪菲戈人的双刃剑能有多锋利呢?这么说吧,可能你的腿被砍掉了你都不知道,等到抬腿想走路的时候,你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腿了。卫兵们的脸上都出现了那种惊惶的表情: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威武强大,但是此刻又忽然明白,仅仅威武强大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听说过那些传闻,当然了——嗯,白垩地的每个人都听过那些传闻,说的是蒂凡尼·阿奇和她的小……帮手们。不过那毕竟只是些传闻而已,对不对?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传闻也许马上就要成真了。

人人都噤若寒蝉,蒂凡尼紧张地吸了几口气,四处看了看,大家也都在看着她。还好,这样僵持总比混战一团要好。

“好吧。”她拿出一副学校老师的口吻,好像刚刚把一班捣蛋鬼学生调教得乖了一点点似的,然后她抽了一下鼻子,一般来说,这意思就是,你们只是表现得还凑合而已,你们给我记好了。然后她又抽了一下鼻子,说:“好,先这样吧。有没有人能跟我说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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