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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破晓的晨光,国王的军队离开深林堡,犹如一条爬出巢穴的钢铁长蛇,从原木栅栏后蜿蜒而出。

南方骑士披上锁甲板甲,甲上布满战斗留下的坑洼和凹痕,但迎着朝阳依然闪闪发光。冬日森林里,反复漂染、缝补的褪色旗帜和外套交织成五颜六色的溪流——天蓝和橙色,红色与绿色,紫色、蓝色还有金黄色,与光秃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松树、哨兵树以及散乱的脏雪形成鲜明对比。

骑士们各有侍从、仆人和亲兵。随后是武器师傅、厨子和马夫,然后是整队整队长矛兵、斧手和弓箭手,其中既有身经百战、两鬓斑白的老兵,也有初上战场、仍显稚嫩的新手。山地氏族民走在南方人前面,他们的首领和氏族勇士骑着毛发蓬乱的矮种马,体毛浓密的战士们穿着毛皮、熟皮革和老旧锁甲,跟着一路小跑。有些人把脸涂得棕绿相间,身上还绑了许多树枝,作为伪装。

主队后方是辎重队:骡子、马、公牛,一长串货车和推车载着食物、草料、帐篷及其他补给。最后是后卫——大批穿板甲锁甲的骑士,另有一大队骑兵呈扇形悄然展开,以防敌人从后偷袭。

阿莎·葛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队里一辆装有两个铁箍大轮子的封闭行李车中,手脚都戴上镣铐,由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看守。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不给战利品任何可趁之机。他打算把她带到临冬城,戴上镣铐向北方诸侯展示:海怪之女被他打败俘虏了,这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喇叭声指引队伍行进,如林的长矛尖在旭日映照下闪闪发亮,草叶边缘的晨露折射着阳光。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的森林,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劳勃十天能到。”阿莎听见费尔大人吹嘘。他爷爷在盛夏厅死于劳勃之手,不知为何仇人在孙子眼中反倒成了神。“劳勃半月前就进临冬城了,他会站在城垛边对波顿嗤之以鼻。”

“最好别在史坦尼斯面前提这个。”朱斯丁·马赛劝他,“不然他也会要我们日夜兼程。”

国王始终活在兄长的阴影下,阿莎心想。

她的一边脚踝只要放上重心就会剧痛,肯定是哪里骨折了。脚踝在深林堡就消了肿,但还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早该痊愈。此外,她每动弹一下,铁镣就哗哗作响。镣铐不仅磨破了她的手脚,也磨损着她的骄傲。这是屈服的代价。

“弯弯膝盖死不了人,”父亲教导她,“屈膝尚能提刀再起,宁折不弯蹬腿挺尸。”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叛乱失败后,亲身证明了这条真理。他先向雄鹿和冰原狼屈膝,却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卷土重来。

所以这次在深林堡,海怪之女被绑着、一瘸一拐地跪在国王面前时(所幸未被强奸),也如法炮制。“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饶恕我的手下。”科尔、特里斯及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是她当时关心的。只有九个。九个残兵败将,伤得最重的科洛姆自嘲道。

史坦尼斯饶了他们的性命,然而阿莎觉得国王心中并无真正的慈悲。毫无疑问,他很果断,也不缺乏勇气,只是人们说他……算了,就算他遵循律法到毫无变通余地的严苛地步,铁群岛长大的阿莎·葛雷乔伊也能忍受。可她不喜欢这个国王,那双深邃的蓝眼总闪烁着猜忌,冰冷的怒火一触即发。他毫不在意她的性命,只把她当人质和战利品,用于向北境展示他击溃铁民的战绩。

他也很蠢。若她对北方佬的了解没错,制服女人不会让他们敬畏,用她做人质更是一文不值。现下她叔叔鸦眼统治着铁群岛,而他不关心她死活。或许攸伦指给她的偏瘫丈夫会觉得这是个损失,但艾里·艾枚克没那么多钱来赎她。

她没法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她身为女人这件事似乎已足以令他嫌恶。她知道,青绿之地的男人习惯女人穿戴丝绸,温柔可人,而非披坚执锐,手执飞斧。但在深林堡的短暂接触,使她明白就算穿着裙服,史坦尼斯依然不会对她产生兴趣。即便和罗贝特·葛洛佛虔诚的妻子希贝娜夫人在一起时,他尽管表现得客气有礼,但仍颇感不适。对这个南方国王来说,女人似乎是另一个物种,与巨人、古灵精怪和森林之子一样莫测高深。连母熊都能让他磨牙。

史坦尼斯只听一个女人的话,不过他把她留在了长城。“我宁愿她在,”统领辎重队的金发骑士朱斯丁·马赛爵士坦言,“梅丽珊卓女士上次缺席是黑水河之战,结果蓝礼大人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半军队被河水吞没。”

“上次?”阿莎说,“难道这女巫来深林堡了?我可没见到她。”

“那算不上战斗。”朱斯丁爵士笑道,“你们铁民英勇善战,夫人,但力量对比太悬殊,况且我们还占了突袭的便宜。这回临冬城事先有所准备,卢斯·波顿的人也和我们不相上下。”

或许更多。阿莎想。

俘虏也有耳朵,史坦尼斯国王和他手下的军官在深林堡争论进军与否,她都听到了。以朱斯丁爵士为首的许多自南方追随史坦尼斯而来的骑士、领主打一开始就反对进军,但狼仔们坚持要打,他们不能容忍卢斯·波顿占据临冬城,还要从波顿私生子的魔爪中救出奈德的女儿。莫甘·里德尔、布兰登·诺瑞、大酒桶渥尔、菲林特氏族的人,甚至母熊都这样说。“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吵得最激烈的那个晚上,阿托斯·菲林特宣称,“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

“一场长征。”名叫科里斯·彭尼的骑士说。

“没有多长。”高迪爵士坚持,这位高大的骑士人称巨人杀手,“我们已走了这么远,光之王会为我们指明前路。”

“到了临冬城下又如何?”朱斯丁·马赛反问,“两道高墙夹着护城河,内墙足有一百尺高。波顿决不会出城野战,我们的补给又不够围城。”

“你别忘了,阿尔夫·卡史塔克会加入我军,”海伍德·费尔道,“还有莫尔斯·安伯。我军的北方人人数可与波顿大人抗衡。城北森林茂密,可搭建攻城塔,建造撞锤……”

然后成千地去送死,阿莎心想。

“不如在此过冬。”比兹伯利伯爵建议。

“在此过冬?”大酒桶高声反对,“你以为盖伯特·葛洛佛存了多少粮草?”

满脸伤疤、外套上绣着骷髅飞蛾的里查德·霍普爵士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兄长会——”

国王打断他。“我们都知道我兄长会怎么做。劳勃会单枪匹马冲到临冬城下,威风凛凛地一锤砸碎大门,然后拳打卢斯·波顿,脚踹他的野种。”史坦尼斯站起来,“我不是劳勃,但我会出兵解放临冬城……不成功便成仁。”

上面的人心存疑虑,下面的兵却似乎对国王充满信心。史坦尼斯曾在长城脚下击溃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又在深林堡肃清了阿莎的铁民。他是劳勃的二弟,著名的仙女岛海战的胜利者,在劳勃起义时坚守风息堡,他还持有英雄之红剑——魔法加持的光明使者——其火焰能点亮黑夜。

“敌人外强中干。”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向阿莎保证,“人们对卢斯·波顿敬畏有余,爱戴不足,至于他的佛雷盟友……北境从未遗忘红色婚礼,此刻聚集在临冬城的诸侯个个都在婚礼上失去了亲人。史坦尼斯全力对付波顿就好,其他北方佬自会倒戈易帜。”

你想得倒美,阿莎想,国王首先得对付得了波顿。傻瓜才支持输家。

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到她车里来了六次,送来吃喝及行军途中的消息。他很爱笑,讲不完的笑话,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有粉色的脸颊和蓝色的双眼,以及一头被风吹乱的白金色头发。他是位体贴的狱卒,时刻关心俘虏是否舒适。

“他想上你。”在他第三次拜访后,母熊说。

母熊的真名是莫尔蒙家族的亚莉珊,但她像习惯穿锁甲一样习惯了外号。这位熊岛继承人矮小敦实,肌肉虬结,有粗壮的大腿、丰满的胸脯和长满老茧的大手。她睡觉时,毛皮下还穿着锁甲,锁甲下是熟皮甲,最后才是一件为保暖翻了面的旧羊皮衣。层层包裹下的她看起来像个圆球。但她极度凶狠。阿莎·葛雷乔伊很难想象自己和母熊差不多年纪。

“他想要我的领地。”阿莎回应,“他想要铁群岛。”对方善举的含义她心知肚明,其他求婚者也曾这样做。马赛家祖传的要塞远在南方,且已被剥夺,他必须争取一桩有利可图的婚姻,否则只能做国王的随从骑士。阿莎听很多人说,史坦尼斯回绝了朱斯丁爵士娶野人公主的请求。他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是顺理成章的。他肯定做着将她推上派克岛的海石之位,然后身为她的夫主,通过她统治铁群岛的美梦。当然,这需要摆脱她现在的夫主……以及把她指给那家伙的叔叔。他没机会,阿莎估量,鸦眼能把朱斯丁爵士当早餐吃,嗝都不打一个。

没关系。无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继承父亲的领地。铁民不是宽容的民族,而阿莎短短时日里已失败两次:一次在选王会输给攸伦叔叔,旋即又在深林堡被史坦尼斯打败。这足以证明她不适合统治。嫁给朱斯丁·马赛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的其他诸侯,对她更是有损无益。海怪之女也不过是个女人,船长和头领们会这么说,瞧她如何为青绿之地的软弱领主张开大腿!

不过,朱斯丁爵士想用食物、酒水和言辞来献殷勤,她不打算拒绝。相比沉默寡言的母熊,他是个好伴儿,她可不想孤独地待在五千敌人中间。特里斯·波特利、少女科尔、科洛姆、罗衮等与她出生入死的伙伴目前被关在深林堡盖伯特·葛洛佛的地牢里。

根据希贝娜夫人提供的向导们估计,军队第一天行了大概二十二里。这些向导是效忠深林堡的猎人和追踪者,以森林、树木、树枝和树干作氏族名。第二天行了二十四里,前锋部队已走出葛洛佛家的领地,进入茂密的狼林。“拉赫洛,赐予我们穿越黑暗的光芒。”当晚,信徒们聚集在国王大帐前,对着熊熊烈火祈祷。这些都是南方骑士和士兵,阿莎以为是国王的人,但来自风暴之地和王领的其他人称他们为后党……他们追随黑城堡中的红王后,而非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留在东海望的妻子。“噢,光之王,我们恳求您,用您的火眼金睛,为我们带来安全和温暖,”他们对着火焰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大个子骑士高迪·法林爵士引领大家。巨人杀手高迪,名不副实。法林胸膛宽阔,板甲下肌肉壮实。但在阿莎看来,他自大虚荣,渴望荣誉却不听劝告,好听赞扬而看不起平民、狼仔和女人。反正,他像极了他的国王。

“给我匹马吧。”朱斯丁爵士带着半块火腿骑到车厢旁,阿莎趁势请求,“这些镣铐快把我铐疯了。我不会跑的,我保证。”

“能给的话我一定给,好夫人。但您是国王的俘虏,不是我的。”

“你的国王不听女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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