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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利说:“你有没有在他身上看见那种年龄带来的道德缺陷的痕迹?”

“我正在找呢。但我得承认,我并没有看到。我没有看到理智的挣扎。我只看到了巨大的幸福,巨大的仁慈。你会觉得这真是了不起,想想打你认识他以来,他经历了多少次革命和内战。都是些部落间的琐事,对于我们其他人而言无足轻重,但却非常难对付。无论事情大小,磨难就是磨难。我敢说,马库斯曾多次遇到这样的情况:黎明时分,他几乎是被赶着来到儿时玩耍的某片热带海滩,剥下衣服,在海浪的轰鸣声中,被或轻或重地揍一顿、挨枪子或被用棍子打到半死。他挺过来了,因为他很警觉。什么东西对他重要,他自有看法。这使他在非洲时表现出不寻常的平和。他没有硬摆出什么愚蠢的姿势。他凡事讲求中庸。他挺过来了。你瞧,他过来了。”

“罗杰。”

“马库斯。这是威利,你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我们的作家。”

威利说:“今天是你的好日子。”

马库斯和蔼可亲。“他们一家很幸福。林德赫斯特选对了伴侣。”

其他前来祝贺的宾客涌了过来,威利和罗杰离开马库斯,朝这幢大宅被废弃的花园走去,那里搭了一些凉棚。远远望去,那些凉棚仿佛一座营地。他们去的第一个凉棚在半死不活的果园。某个角落里,一株老朽的七叶树根部被常春藤密密实实地缠了一匝又一匝。每当一截树枝从一棵老苹果树上脱落,树干上就会留下一个洞:这是植物的天性,当生命的循环进入这个阶段,植物就和人一样,开始自我消解。但是凉棚下面的灯光使一切都变得柔和了,使每一棵垂死的树木重新焕发了生机,使每一根细长的枝条都变得引人注目,使这个颓败的果园宛如一个舞台,使它变得神奇,令人向往。

村里的姑娘们出现了,手中的托盘上放着廉价的酒品,大家都有事可做了。

直到此时,林德赫斯特和他的新娘还是不见踪影。倒是来了一对令人惊叹的黑白配,仿佛是想抢走新郎新娘的风头。他们就像是现代艺术中的“人体装置”,在模仿婚礼的象征意味。那白人女孩身穿蓝色短裙和红色丝绸上衣,紧紧搂住男伴的腰,把脸埋在他袒露的胸前。而那个男人则浑身上下都引人注目。他身材修长,肤色黝黑,穿了一身黑西装。他的白衬衣看上去十分昂贵。衬衣的竖领几乎敞到了腰际,露出的无瑕的黝黑肌肤呈完美的倒三角形。他戴着一副有色眼镜。皮肤油光发亮,大概是涂了牛油树脂或是从其他某种非洲坚果中提炼的乳液,这油脂或乳液仿佛在午后的暖意里融化了,即便是在凉棚的阴影之中。皮肤的油亮似乎在威胁白衬衣的挺括和洁净,但这显然就是他们想要的效果。他的发型也与众不同:结成一个个闪闪发亮的小发团,相互之间颇为疏远,让人觉得发团之间的头发可能被剃掉了,露出的头皮似乎也是油亮亮的。他光脚穿一双凉鞋,如同站在鞋底和脚跟构成的黄褐色轮廓上。凉鞋鞋带上的商标也是黄褐色的。他从头到脚就是一件绝妙的作品。每一个细节都是精心设计的。他吸引了所有的眼球。他让每一个人都相形见绌,但他自己却藏在有色眼镜后面,专心对付身上的重负。那女孩紧紧依偎着他,压在他身上的体重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在侧身行走,有时甚至是在后退。人们纷纷为他们让路。他们就像是舞台上合唱队簇拥着的明星。

马库斯来到罗杰和威利身边。他说:“无耻啊。这是对神圣婚礼的嘲弄。我敢保证他们绝不是林德赫斯特的朋友。”

当他经过这对男女身边的时候,他也为他们让了路,仿佛面对的真的是令人心神不安的“人体装置”展品。

人群在各个凉棚间缓缓流动,大家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女士们穿着高跟鞋如同走在碎玻璃上。除了马库斯外,威利和罗杰谁也不认识,他们试着辨认谁是黑皮肤那方的,谁是白皮肤那方的。但很难分清。直到婚礼仪式开始,情况才明了起来。

举行仪式的场地四周种了一圈高高的黄杨树篱。探出来的枝条被粗粗地修剪过。这里新近养过鸡,那些熟悉家禽的人还能闻到淡淡的气味。有一面树篱上开了个缺口,对面的树篱上也有一个,非常适合当天下午的仪式。婚礼的主角从其中一个缺口正式入场。宾客则从另一个缺口进入。草地上铺着一块长方形的绿色帆布,那是举行仪式的区域。上面放着一些椅子,分作两摊,那是为男女双方的亲友准备的。马库斯的座位与他亲家的座位隔着一条极其狭窄的走道。他的威望和喜悦,他的肤色所显示的朴素的力量,和他们那微弱到几乎缺失的苍白尊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罗杰对威利悄声说:“他们很困惑。他们的教育程度不高。这种事曾经很时髦。但现在,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人们对他们有些什么期望。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也许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太多感受,也许过去这一百年来他们一直感到困惑。”

牧师身上那件硬邦邦的法衣在这样的场合显得过于华丽了。他似乎还不习惯这一身——那衣服对他而言似乎太重了,随时会从他肩头滑落:也许是因为他穿得不得法——一边对着那尊贵的衣袍硬挤出一丝笑容,一边尽可能不露声色地挣扎着让那些华丽的衣饰各就其位。

在上述这一切之后——指路牌、婚礼场地、帐篷和凉棚,以及神奇的灯光——林德赫斯特出现了,胸膛宽阔,面貌凶狠,在他身上,非洲的痕迹已经被抹去了一大半,旁边是他那位长相平平的白人新娘,穿着样式简单的丝质连衣裙,平庸得令人惊讶。他们身后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跟着两个花童,他们的孩子,一个黑皮肤,一个白皮肤,白皮肤的那个跟着新郎,黑皮肤的那个跟着新娘。新郎新娘本就希望仪式简单一些,现在他们的愿望实现了,比他们预期的更简单。

牧师一口偏僻的乡音,难住了在场的很多人,而且他对朗诵就像对他的法衣一样陌生。他吞掉了一些词句,或许是因为它们的美令他尴尬。

一方亲友中有人朗诵了一段《奥赛罗》,另一方有人开始朗诵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后者还没有朗诵完,一个花童放屁了,没人知道究竟是黑皮肤的花童还是白皮肤的花童。但是来宾们很英明地分成两派:黑的一方认定是黑皮肤的孩子,白的一方认定是白皮肤的孩子。

白皮肤的孩子放声大哭。她有些伤心。马库斯跑过去,拉起她的小手,带着她慢慢走出场地,往卫生间走去。某位老妇人,看见满头银发的老黑人跑向伤心的白人女孩,回想起一些伤感的往事,不由得轻轻地鼓起掌来;接着又有人鼓掌;接着马库斯和他的孙女得到了所有人的掌声,几秒钟之后,马库斯才明白掌声是送给他的,充满了善意,他于是露出了笑容,扫视左右,微微欠身致意,然后领着白种孙女去了她要去的地方。

阿鲁巴-库拉索乐队开始演奏,节奏强劲。那个黑人鼓手坐在同餐桌一般高的鼓旁。起先,他放松地坐在椅子里,手腕搁在鼓沿上,仿佛正要吃饭或者写信。但接着,他的上半身纹丝不动,一双大手如同装了铰链一般动起来。他击打着,用手掌根部,用整个手掌,用手指根部,用手指,用指尖。他那张开的手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单独用过。翻飞的手掌泛出了红色,一连串声音响起,在凉棚下轰鸣,打断了所有轻声的谈话。接下来,这支来自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乐队用其他金属乐器盖住了鼓的节奏,而在这所有声音之上,有个声音开始在扩音器里高歌,唱的全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土语,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能够听懂。在这可怕的喧闹中,有几个一身新衣的白种女人晃动着她们纤细的小腿,仿佛她们听出了一段节拍,仿佛那节拍令她们无法抗拒,而晚饭却还要过一阵子才开始,送走夜晚的舞会还要等到晚饭之后。

罗杰说:“我快要得偏头痛了。”

他和威利走回到他们租来的车子旁边。距离这么远仍然能分辨出两三种音乐类型。

罗杰说:“他们就是要你吃惊。不知道我们刚才经历的那个场面让你想起了什么。我猜那种音乐就是十七十八世纪苏里南的荷兰奴隶种植园里演奏的音乐。星期六、星期天晚上奏上几段,为的是奴隶们到了星期一早上肯安心干活,也可以让某位来访的荷兰画家领略一番种植园的夜景。我曾经见过这样的画作。”

他们沿着蜿蜒的公路开车回宾馆,惊讶地发现那音乐声一路随行。如果他们早就知道,如果的确有这样一条路,他们完全可以从宾馆步行去悬崖上那座被废弃的宅子。

整个晚上威利都能听见那音乐声。它侵入他的梦中,同其他记忆混成一团。非洲,那一座座灰蒙蒙的锥形巨岩,以及行走在柏油路旁的红土路上的非洲人。那些烧毁的混凝土房子,窗洞周围烟熏火燎的痕迹。树林,身穿橄榄绿军装头戴红星军帽的游击队员,以及永无尽头的行军。古怪的监狱,像在奴隶船上那样,犯人们一个挨着一个,分成两排睡在地上,中间隔着一条走道。整个晚上,他似乎还曾找到一些适合写给萨洛姬妮的话。但那些话又闪开了。他穿过那奴隶的音乐声寻找着,第二天早上,他能记起的只剩这么几句:“不该对这个世界抱有理想的看法。灾祸正是由此产生。解决之路也由此发端。但是我不能把这些写给萨洛姬妮。”

二〇〇二年九月至二〇〇三年九月

<hr/><ol><li>[27]位于南美洲北部,曾是荷兰殖民地。&#8203;</li></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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