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5.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但是,我第一学期的考试成绩排在全班的第三名,操行的成绩也是甲。一直被不及格的担心折磨的我一只手握着成绩单,一只手拎着鞋子,赤脚跑向学校后面的海边。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一个学期结束,第一次返乡时,我为了向故乡的弟弟们炫耀自己短短的中学生活,就把自己在这三四个月中学过用过的所有东西,甚至连坐垫都塞进了行李箱里。

颠簸的马车一穿过邻村的树林,眼前立刻豁然开朗起来,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翻滚着绿浪的稻田,稻田的尽头耸立着我家红色的大屋顶。我眺望着自家的屋顶,心情仿佛是阔别了十年。

这一个月的假期使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骄傲。我把在中学的生活绘声绘色地讲给弟弟们听,还把那座小城描绘得如梦幻一般。

假期中,我有时外出写生,有时去采集昆虫,山野间和溪谷边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我要画五张水彩画,采集十种珍稀昆虫的标本,这都是老师留的假期作业。我肩扛捕虫网,让弟弟背上装有小镊子和毒壶[11]的采集包,我们追逐菜粉蝶和蚱蜢,在原野上度过夏日的一天。晚上,我们在庭院里点起篝火,用捕网和扫帚将飞来的昆虫全部打掉。我的小哥哥读的是美术学校雕塑专业,他每天在院子里的那棵大栗子树下鼓捣黏土。他在为我已从女校毕业的最小的姐姐制作半身塑像。我也顺便在一旁画了几张姐姐的面部素描,同时和哥哥互相贬损对方的作品。姐姐做我们的模特一丝不苟,不过她大多站在我的水彩画一边。我哥哥年轻时被大家称为天才,他总是贬低我的各种才能,他甚至嘲笑我写的文章像小学生的作文。我当时也公开批评哥哥的艺术表现力。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睡觉时,小哥哥走进来低声对我说,阿治,给你一只少见的虫子。说着,他蹲下身子,从蚊帐下面悄悄地递进来一个用纸包着的东西。他知道我正在收集珍稀昆虫。纸包里传出了虫子沙沙的蠕动声。这微弱的声响使我感受到了真挚的亲情。我迫不及待地要打开小纸包,哥哥立刻轻声说,别让它跑了,你瞧!你瞧!我打开一看,是一只普通的锹甲虫。我将这只鞘翅类昆虫也作为十种珍稀昆虫之一交给了老师。

假期结束时,我不由得悲伤起来。我离开家乡,回到小城。走上和服店二楼独自打开行李时,我差点哭出来。在这种孤单寂寞的情况下,我都要去书店。那天,我又去了书店。只要看到摆在书架上的成排的书籍,我的忧伤就会不可思议地消失。书店一角的书架上有五六本我想买而又买不起的书,我走到那里常常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停下,战战兢兢地翻看那些书。不过,我去书店并非只是为了看那种具有医学色彩的报道文章,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无论什么书都使我得到慰藉和滋养。

学校上的课越来越乏味了。尤其是在空白地图上用水彩笔填上山脉、港湾、河流的作业等最令人厌恶。我做事比较专注,在地图上填入色彩往往需要耗费三四个小时。上历史课时,老师还特意让我们准备笔记本,把讲课的重点记在本子上,可是老师上课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我们记的笔记跟抄写教科书没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仍想要好的成绩,因此每天都努力完成这些作业。到了秋天,小城的各个中学开始了形形色色的体育比赛。来自乡下的我连棒球比赛什么的都没有看过,只是在小说中看到过满垒、游击手、中外场等棒球用语。虽然我很快就能看懂比赛了,但也没有达到狂热的地步。不仅是棒球,每当跟其他学校进行垒球、柔道等比赛的时候,我也要作为啦啦队的一员前去呐喊助威,不过这更加给我的中学生活投下了阴影。啦啦队的队长总是喜欢穿一身脏衣服,手拿一把绘有日本红日国旗的团扇,站在校园一角的小土坡上发表演讲,学生们一见到他这个样子,就会兴奋地大喊“脏鬼、脏鬼”。比赛时,一到间歇时间,队长就挥动团扇,大声叫喊:“全体起立!”我们就站起身,一起挥舞着紫色的小三角旗,高唱啦啦队歌“敌强我更强”。做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是很难为情的,因此我瞅空离开啦啦队,偷偷地溜回了家。

其实,我并不是从未参加过体育运动。我面色青黑,自认为是那种按摩造成的,所以别人说我脸色不好时,我就仿佛被人发现了秘密似的,紧张得心怦怦直跳。我想设法改善自己的血色,于是就开始锻炼身体了。

从很早以前,我就一直为自己的血色感到很苦恼。上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就从小哥哥那里听说了民主主义这种思想,甚至连母亲也听到顾客们抱怨说因为搞民主税金猛增,收获的大米几乎都上了税。因此,我对这种思想产生了恐惧心理。为了改变自己的脸色,我夏天帮助男佣们清除院子里的杂草,冬天帮助他们除去屋顶上的积雪,同时我还告诉他们什么是民主思想。后来我才知道,男佣们并不愿意我去帮忙,因为我除过草之后,他们还得重新除一遍。我借给男佣们帮忙的名义,试图改变自己的脸色,然而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劳动,我的脸色依然没有变好。

上中学以后,我想通过参加体育运动获得健康的脸色,所以在炎热的时候,放学以后一定要去海里游泳。我喜欢蛙泳,就是像青蛙一样用两脚蹬水的方法。游泳时我的头可以露出水面,这样就能看到起伏的波浪所产生的细小波纹,还有岸边的绿树叶及天上的流云。我游泳时像乌龟一样拼命地伸长脖子,尽量离太阳近一点儿,以期尽快晒黑。

另外,我住的地方后面是一片墓地,我在那里画出了一条百米跑道,一个人认真地练习跑步。那片墓地的周围是枝繁叶茂、高耸入云的白杨树,我跑累时就边走边浏览塔形木牌上的文字。至今我还记得上面写的“月穿潭底”、“三界唯一”等词语。有一天,我在一块长满地钱、潮湿发黑的墓碑上发现了“寂性清寥居士”这个名字,不由得心有所感。于是,我就在墓前新放的莲花瓣上用粘着泥土的食指写了“我此时正在泥土中与蛆虫玩耍”这句某位法国诗人留下的富有哲理的诗句。花瓣上的字迹若隐若现,宛如是幽灵写上去的。第二天傍晚,我在跑步之前先去看了看昨天的那个墓碑,没想到那个亡者的亲人还未来得及哭祭,我昨天写下的文字就被清晨的一场大雨冲洗得无影无踪,连白莲花的花瓣也被浇成一摊泥。

做那样的事我觉得很好玩,同时跑步的技巧也越来越熟练,两腿的肌肉也鼓了起来,可是脸色却还是老样子,在黑黑的表皮下沉淀着令人作呕的浑浊的青色。

我对自己的这张脸格外在意。读书腻烦的时候,我就拿出小镜子对着自己又是微笑,又是皱眉,抑或手托脸颊做思索状,而且百看不厌。我一定是掌握了逗人发笑的秘诀。当我眯起眼睛、皱紧鼻子、噘起嘴时,就会变得像小熊一样可爱。每当我不高兴或不知所措时,就会做出这种表情。我最小的姐姐在镇上的县立医院住院,我去医院探望她时就做出了那种表情,结果笑得她满床打滚。姐姐跟从家里带来的一个中年女佣住在医院里,所以生活很寂寞,当她听到从医院长长的走廊里传来我的脚步声时,就会欢呼雀跃起来,因此我的脚步声超出常人。假如我一个星期不去看姐姐,她就会差遣女佣来接我。如果我不去,那个女佣就会表情严肃地说姐姐会无缘无故发高烧,病情恶化。

那时我已经十五六岁,手背上隐约可以看见蓝色的静脉血管,身体也感到异样的沉重。我和同班的一个皮肤微黑的小个子同学相互喜欢,放学回去一定是两个人并排走,偶尔两人的小拇指碰在一起,我们也会脸红。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学校后面的小路回去,在长着嫩绿的水芹和繁缕的水渠里,那个同学发现漂浮着一只蝾螈,于是默默地捧起来送给了我。我原本讨厌蝾螈,但这时却高兴地把它包在了手帕里。一回到家,我就把它放进了院中的小水池里。蝾螈摇摆着短小的头部在水里游来游去。可是第二天早上我出去一看,蝾螈已经逃之夭夭了。

我自尊心很强,绝不会主动地向自己喜欢的人坦白。我跟那个同学平常很少说话,另外在同一时期,我对住在隔壁的一个瘦瘦的女生也颇有好感,不过即便在路上相遇,我也故意扭过头去,仿佛看不起人家似的。秋天的一个夜晚,外面发生了火灾,我爬起来去外面观看,只见旁边神社的后面烧得火星四溅。神社被黑压压的杉树林包围在中间,火光中小鸟像落叶一般漫天飞舞。我知道隔壁的女孩子穿着白睡衣站在门口正向我这边张望,因此我故意侧面对着她一动不动地望着火势。我想,火光辉映下的自己的侧脸一定英俊帅气。出于这种心理,我跟那个同学以及这个女生都没有进一步交往。不过,我一个人的时候却变得非常大胆。我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闭上一只眼睛怪笑,还用小刀在桌子上刻出两片薄薄的嘴唇,然后再将自己的嘴唇贴上去。后来我把桌子上的嘴唇涂成红色,结果那嘴唇竟然变黑了。我一气之下,又用小刀把它削掉了。

三年级的时候,有一个春天的早上,我在上学途中路过一座小桥,我倚在朱红色的桥栏上发起呆来。桥下是一条像隅田川般宽阔的河流,河水缓缓地从我的脚下流过。我以前从未像现在这么发过呆。因为时刻警惕有人在背后看着自己,所以我总是装模作样做些什么,而且还从旁对自己的每一个细小动作加上解说词,比如,他迷惑地瞧着自己的手掌;他一边挖耳朵一边嘟哝着;等等。对我来说,不可能有“忽然”、“不知不觉”之类的动作。在桥上从发呆中清醒过来以后,我感到十分惆怅。每当这时,我又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去和未来。我默默地走过桥,心中浮想联翩,又进入了梦想。最后,我叹了一口气,自己真能出人头地吗?自这段时期以后,我开始焦躁不安起来。我对所有的一切都不满足,一直挣扎在空虚之中。我戴着十张二十张假面,分不清哪个有多么悲伤,不过最终我找到了一个冷清的发泄口,这就是创作。这里有许多我的同类,大家跟我一样,似乎都面对着这莫名的恐惧。我在心底里发誓,成为作家,成为作家!那一年弟弟也上了中学,他跟我住一个房间。我和弟弟商量,进入初夏以后召集五六个朋友共同办一个同人杂志。杂志的封面采用石板印刷,印得十分精美。出版的杂志却分发给了班里的同学。我坚持每个月发表一篇文章,起初写的都是一些富有哲理的有关道德方面的小说,有时还零零散散地写一两行随笔。这本杂志办了一年左右,为这事我跟大哥之间还发生了龃龉。

大哥对于我痴迷文学忧心忡忡,从老家给我写来了一封长信。大哥在信中语重心长地说,化学有方程式,几何有定理,理解这些都有完备的钥匙,可是文学却没有。如果未达到适合的年龄和环境,是不可能正确地把握文学的。其实我也是这样认为,而且我相信自己就是适合的人。于是我马上给大哥回信说,兄长所言极是,有这样一位贴心的兄长是我的福气。可是我为了文学从未懈怠,反而更加努力学习。我给大哥的回信中充满了感情。

总之,大哥是在警告我,你要比大多数更优秀。其实,我学习非常努力,上了三年级以后一直是班上第一名。当第一名而不被称为分迷是十分困难的,可是我不仅没有受到那样的嘲讽,反而学会了如何收服同学,就连班上一个绰号叫章鱼的柔道悍将也臣服在我的脚下。教室的一角有一只装废纸的大罐子,我有时指着那个罐子说,章鱼也该进罐子里去了吧,于是他就笑着一头扎进罐子里,回荡在罐子里的笑声听起来有些异样。班上的帅哥们大多跟我很亲近,我因脸上长疙瘩而贴了一些三角形、六角形及花形胶布,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可笑。

我一直为脸上的疙瘩而烦恼。那时,脸上的疙瘩越长越多,我每天早晨醒来都要摸一摸脸,看看疙瘩是否增加了。我买了各种药物尝试着涂在脸上,然而都没有效果。我每次去药店买药时都把药的名字写在纸上,问店员有没有这种药,就好像替别人买药似的。我觉得那些疙瘩仿佛象征着我的情欲,羞得我简直无地自容,恨不得一死了之。对于我这张脸,家里人的讽刺挖苦也达到了顶点。已经出嫁的大姐甚至说,恐怕没有人愿意嫁给阿治。因此,我只好不断地抹药。

弟弟也关心我脸上的疙瘩,他多次帮我去买药。我跟弟弟从小关系就不好,他考中学时我甚至希望他考不上。可是我们俩离开家住在一起以后,我渐渐从弟弟身上发现了许多可贵的品质。随着年龄的增长,弟弟变得内向而沉默寡言。他也时常在我们的同人杂志上发表小品文,但都是一些软绵绵的文章。与我相比他的学习成绩不太好,为此他十分苦恼。我安慰他,反而惹他不高兴。弟弟额头上的发际呈富士山一样的三角形,他觉得像女人而十分避讳。他固执地认为自己的额头太窄,所以才不够聪明。我只对这个弟弟百般忍让。我那时面对他人不是将自己隐藏起来,就是全部袒露给对方。我跟弟弟就是无话不谈。

刚入秋的一个月黑天,我和弟弟来到港口的栈桥,迎着吹过海峡的清风,聊起了红线的事。那是学校的国语老师上课时讲给学生们听的。老师说,我们每个人右脚的小脚趾都有一条无形的红线,长长的红线另一端肯定连在某个女孩子相同的脚趾上,两人无论相隔多么遥远红线也不会断,无论相距多么近,哪怕是在路上对面相遇,红线也不会缠在一起。就这样,我们注定要把那个女孩子娶回家。我初次听到老师这样讲时相当兴奋,回家以后马上就告诉了弟弟。那天晚上,我和弟弟听着耳边的涛声和海鸥的叫声,一直谈论着这个话题。我问弟弟,你的妻子现在在干什么呢?弟弟用双手摇了两三下栈桥的栏杆羞涩地说,正在院子里散步呢!在宽阔的庭院里,一位妙龄少女脚踏木屐,手持团扇,凝望着胡枝子花。这样的少女跟弟弟确实是天生的一对。轮到我的时候,我望着漆黑的大海说,她系着一条红腰带……刚说到这里,我就沉默了。一只横渡海峡的渡轮若隐若现地浮出水平线,如同大旅馆的密密麻麻的客舱闪烁着黄色的灯光。

只有一件事我连弟弟也没有告诉。这年暑假我回老家时,一个新来的侍女为我脱外衣时动作很粗暴。她说自己叫美代。美代身材娇小,和服浴衣上系着一条红腰带。

我习惯临睡前偷偷吸一支烟,思考一下小说的开头什么的。美代发现了我的这个习惯,一天晚上为我铺好床后就在旁边放上了一个烟灰缸。第二天早上美代来打扫房间时我吩咐她说,我抽烟的事不愿意被人知道,所以不要放烟灰缸了。美代不高兴地说了声“是”。在这个暑假里,镇上来了浪花调表演队,家里让所有的下人都去看演出了。我和弟弟根本瞧不上这种乡下的演出节目,于是就到田里捉萤火虫去了。我们一直走到邻村的树林边上,由于夜露太重,就匆匆捉了二十只左右放进笼子里带回家了。这时,去看浪花调表演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地回来了。美代给我铺好床,挂上蚊帐以后,我和弟弟就关上灯,把萤火虫放进了蚊帐。萤火虫在蚊帐中飞来飞去,美代站在蚊帐外面看了一会儿萤火虫。我和弟弟则并排躺在蚊帐里,在观赏萤火虫的蓝光时,我感到自己更留意美代那白色身影。浪花调有意思吗?我问她的声音有些生涩。以前,我没事绝不会跟女佣搭话。美代轻声回答说,没意思。我不禁笑了出来。弟弟用团扇驱赶着落在蚊帐底边的一只萤火虫,没有说话。我感到有些难为情。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注意美代了。因此,说到红线,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美代的身影。

<h4>三</h4>

上了四年级以后,有两三个同学几乎每天都到我房间里来玩儿。我用葡萄酒和墨鱼干招待他们,还胡编乱造许多事情讲给他们听。我告诉他们,有一本书是专门讲怎样点燃木炭的。我把一个新作家写的一本名叫《野兽的机器》的书涂满黏糊糊的机油,然后告诉他们出版时就是这样,装帧是不是很特别?有一本名叫《美丽的朋友》的译书在审查时多处被开了天窗,于是我就找一个自己认识的印刷厂,请他们把我胡乱写的一些文章印在书的空白处,然后拿给他们看,告诉说这是一本奇书,他们都惊得目瞪口呆。

我对美代的思念也渐渐淡去,而且我觉得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互相想念对方会令我有一种负疚感。另外,对于一贯爱说女人坏话的我来说也有失颜面,有时我甚至为美代扰乱我的心而感到气恼。因此唯有美代的事,我没有对来我家的这两个同学说,当然更不能告诉弟弟。

不过,自从我读了一位俄国作家的一本著名的长篇小说以后,我的想法又发生了改变。那本小说是从一个女囚犯的经历展开的。那个女人堕入歧途的第一步就是经不住她主人的外甥——一个贵族大学生的引诱。我没有记住那本小说的更为经典之处,而是用一片枯叶作为书签,夹在了描写那两个人在盛开的丁香花下第一次接吻的那一页上。我在读一本出色的小说时,往往会置身其中。在我看来,那两个人跟我与美代的情况十分相似。假如我现在更大胆一些的话,就会变得跟那个贵族一样了。想到这里,我就为自己的胆小感到悲哀。我觉得正是自己胆小怕事、唯唯诺诺,才使自己从过去到现在能够一路平坦地走过来,给人的感觉是我想用自己的人生塑造一个伟大的受难者。

我把这件事首先告诉了弟弟,那是我们晚上躺下以后说的。我本想郑重其事地说出来,可是我特意摆好的姿势反而成阻碍,最终也没有郑重起来。我又是摸后脖颈又是搓手,还是轻描淡写地讲了出来。要是不这样的话我就无法说出口。我为自己的这个坏毛病而感到悲哀。弟弟舔着薄薄的嘴唇,也不翻身,只是默默地听着。忽然,弟弟试探着问道,你想娶她吗?我不由得全身一震,随后故作沮丧地答道,我也不知道行不行。没想到弟弟用大人的口吻婉转地表达出恐怕不行的意思。我听了之后,反而发现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我愤懑地叫了一声,然后压低声音坚定地说,所以才要争取!要争取!弟弟蜷缩在花布被子里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他偷偷地瞧着我微微一笑,我也跟着笑起来,然后向弟弟伸出手说,我要开始新生活。弟弟也羞怯地从被窝里伸出了右手。我一边低声笑着,一边握住弟弟软绵绵的手指摇了两下。

不过,告诉朋友们自己的决定时,我却没费什么心思。朋友们一边听我说,一边做出好像在为我想主意的样子。我心里明白,他们做出这种姿态只是为了在我说完以后增添同意我的想法的效果。事实上确实如此。

上四年级那年的暑假,我带着这两个朋友回了老家。表面上是三个人一起复习考高中,实际上我也是想让他们看看美代,所以才硬把他们拉来的。我在心里暗暗祈祷,但愿家里人不要贬低我的朋友。我哥哥们的朋友都是地方上出身于名门望族的青年,而我的朋友则都是一些穷学生。

我家屋后的空地上当时盖了一个大鸡舍,我们每天上午就在鸡舍旁边的木板房里学习。木板房的外面刷着白漆和绿漆,里面摆着新刷了清漆的桌子和椅子,面积大约有两坪[12]左右。房子的东面和北面各有一个大门,南面还有一个西式窗户,这些门窗全部打开后,就会有风不断地吹进来,将书本吹得哗哗作响。房子的四周跟以前一样杂草丛生,几十只黄黄的雏鸟在草丛中时隐时现尽情地玩耍。

我们三个最盼望的是吃午饭的时间。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到底哪个女佣来叫我们去吃饭。如果不是美代,而是别的女佣的话,我们就会拍桌子、咂嘴、大叫大嚷。如果来的是美代,大家就十分安静,而当美代离去后,又一齐大笑起来。一个大晴天,弟弟也来和我们一起学习,快到中午的时候,大家又像往常一样猜测今天来的会是谁。只有弟弟远离我们,在窗边踱来踱去背着英语单词。我们开着各种玩笑,互相扔书跺地板。可是,后来我闹得有些过火了。我想把弟弟也拉进来,于是就对弟弟说,你从刚才就一直不说话,你看我怎么治你。我轻咬嘴唇瞪着弟弟。弟弟一见,立刻挥舞着右手,大叫一声“不要”,手里拿着的单词卡片甩落了两三张。我吃惊地移开了视线,同时在那一瞬间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今天以后不再提美代的事情。做出了这个决定以后,我若无其事地大笑起来。

幸运的是,那天来叫我们吃饭的不是美代。去上房要穿过一片豆地,在狭窄的小道上大家排成一列,我跟在最后一边笑闹着,一边随手摘下一片片圆圆的豆叶。

我压根就不认为自己是做出了牺牲,只是感到有些不舒服,就像一簇白丁香花被撒上了污泥。尤其是那个搞恶作剧的人是自己的至亲,那就更加不舒服。

此后两三天,我一直在胡思乱想。美代也会在院子里走吧。弟弟跟我握手似乎很不情愿。总之,我还是值得庆幸的。对我而言,没有比值得庆幸这种事更大的耻辱了。

在这同一时期,烦心事一件接一件。有一天吃午饭的时候,我和弟弟以及朋友们坐在饭桌前,美代在一旁一边服侍我们吃饭,一边用绘有红猿面的团扇为我们扇风。我根据团扇的风量,在心里暗暗地揣摩着美代的心思。我发现美代给弟弟扇的风比我更多。我绝望地把叉子当啷一声丢在放炸肉排的盘子里。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全服第一大佬退休后

全服第一大佬退休后

神泣血泪
【脑洞向游戏文,游戏成真+类无限+微恐副本】 温小软是个表面老实,实则精通打架斗殴的学霸。 她曾是端游《贪玩红月》中的NO.1刀客【刁民】,在游戏里横行霸道、叱咤风云。 退坑三年后,游戏推出全息测试版,她随手创了个
都市 完结 68万字
个性是废宅

个性是废宅

悲剧初始化
土间埋,个性,废宅。 可以将其他人同化成废宅,再用她多年废宅经验打败对方。 对于小埋而言,这就是御宅之神赐予她的神之个性! 她的人生,就该在御宅之神的闪耀光芒之下,一直废宅下去。 一直到 哥哥被敌人袭击了。 小
都市 完结 40万字
坟墓的闯入者

坟墓的闯入者

威廉·福克纳
本书是福克纳创作生涯晚期的一部侦探小说,首版于一九四八年。小说讲述镇上一个大户人家的儿子被杀,黑人路喀斯受到怀疑,被抓入狱中。曾得到路喀斯帮助的白人孩子契克不相信他是凶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一个小伙伴
都市 完结 14万字
清风啸江湖

清风啸江湖

梦清轩
江湖浪子,无意之间卷入武林中的惊天阴谋之中。 刀与剑的交锋,血与火的洗礼! 问鼎武林,谁主沉浮?
都市 完结 280万字
傲世苍穹,绝色帝姬她杀疯了!

傲世苍穹,绝色帝姬她杀疯了!

寒紫玉
【 双洁+空间+双强+爽文+神兽+重生 】 清冷孤傲帝姬vs腹黑绝色凤尊 她本是龙界最尊贵的帝姬,没想到在渡劫虚弱之时,竟被自己的好表妹强行抽取血脉。 她身死,魂却未消,竟然与傻子嫡女融为一体。 重生归来,她杀伐果断,手撕害她之人,一步步拿回属于她的一切。 神兽臣服在她脚下,丹药直接给神兽宝宝当糖吃,手握神器虐渣。 眼瞎心盲之人,她从来不屑于顾,儿时的情意全当是喂了狗。 凤尊一把抱住她:我眼不瞎
都市 连载 137万字
重生成史莱姆的我可以吊打巨龙

重生成史莱姆的我可以吊打巨龙

心语陈瑶
关于重生成史莱姆的我可以吊打巨龙:自从人类进入科技时代之后,各种高科技产品层出不穷,人类逐渐向更高等的科技文明迈进。随着碳排放量的不断增加,天气开始变暖,加之人类核科技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蓝星出现了新的变化。变异魔兽的出现,是改变人类发展格局的标志,蓝星逐渐开始进入魔兽时代,人类为了消灭变异魔兽,大规模使用核武器,导致蓝星开启了自我保护意识,蓝星开始接引宇宙的意志,蓝星暴露在宇宙鸿荒世界之中,在蓝
都市 连载 4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