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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角巾道人

浙江衢州人徐逢原,住在衢州峡山,少年时喜和方外人结交。有一个道士,名叫张淡道人,在他家中住,巾服萧然,只戴一顶青色角巾,穿一件夹道袍,并无内衣,虽在隆冬,也不加衣。每逢明月之夜,携铁笛至山间而吹,至天晓方止。徐逢原学易经,有一次闭门推演大衍数,不得其法。张淡道人在隔室叫道:“秀才,这个你是不懂的,明天我教你罢。”第二天便数他轨析算步之术,凡是人的生死时日,以及用具、草木、禽兽的成坏寿夭,都能立刻推算出来,和后来的结果相对照,丝毫不差。

这道人最喜饮酒,时时入市竟日,必大醉方归,囊中所带的钱,刚好足够买醉,日子过得无挂无碍。人家都说他有烧铜成银之术。徐逢原要试他酒量到底如何,请了四个酒量极好之人来和他同饮,自早饮到晚,四人都醉倒了,张淡还是泰然自若,回到室中。有人好与去偷看,只见他用脚勾住墙头,头上足下的倒挂在墙上,头发散在一只瓦盆之中,酒水从发尾滴沥而出,流入瓦盆。

道人有一幅牛图,将图挂在墙上,割了青草放在图下,过了半天去看时,青草往往已被牛吃完了,或者是吃了一大半,而图下有许多牛粪。

道人有一徒弟,是个头陀。有一次张淡道人将那幅牛图送了给他,又命他买火麻四十九斤,绞成大索,嘱咐道:“我将死了,死后勿用棺材殓葬,只用火麻绳将我尸身从头至脚的密密缠住,在罗汉寺寺后空地掘一个洞埋葬。每过七天,便掘开来瞧瞧。”头陀答应了。果然道人不久便死,头陀依照指示办事,过了七日,掘开来看,见道人的尸体面色红润。如此每过七日,就发掘一次,到四十九日后第七次掘开来时,穴中只余麻绳和一双破鞋,尸身已不见了。

徐逢原曾赠他一首诗,曰:“铁笛爱吹风月夜,丧衣能御雪霜天。伊予试问行年看,笑指松筠未是坚。”张淡道人用一匹绢来写了这首诗,笔力甚伟。(出洪迈《夷坚志》)

这张淡道人只不过是方士之类的人物,并不是甚么剑客。

摄影杂谈

讲到摄影,香港恐怕是全世界最方便的地方之一。第一是器材便宜,德国的相机、英美的软片,在香港买都便宜过在原产地购买。第二是天气好、风景美。这里天清气朗的日子真多,既有高山,又有大海。曾听一位国画家说,香港的山既有北宗的山,又有南宗的山,这在全国各地都是罕有的,真是风景写生的好地方。适宜于绘画,当然也适宜于摄影了。大概由于这些优良的条件,香港的摄影家近年来在国际上声誉日起,任何哪一国的沙龙比赛中差不多总有香港人的作品入选。最近在圣约翰教堂展出香港摄影沙龙入选作品,确是琳琅满目

,佳作很多。在各种艺术活动与体育活动中,真正达到国际水平的,香港目前似乎还只有摄影一项。

摄影算不算是“艺术”呢?在摄影家们说来,那当然是艺术,但严格说来,它与真正的艺术还是有很大的距离。所以现在许多人认为它是一种“半艺术”(sei-art)。所谓艺术,是指人们创造一种作品,用以表达思想感情。诗人写一首诗歌颂劳动的光荣,音乐家作一首曲子抒发他恋爱的感情,画家与雕刻家在画布或雕像中表达物体的美丽和他的看法,小说家、剧作家、电影的编导们描写社会中的悲欢离合……这些作品都有很大的创造自由,能深刻表现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引起观赏者的共鸣,但到目前为止,单幅的照相还不能圆满地表达思想感情。当然,照相中也包含有思想和情感,但一般说来,这只是“包含”而不是“表达”,因此不能说是完整的艺术作品。

比如说,用一个美丽的女人做题材。画家爱怎样画她就可怎样画,或许,这个女人容貌虽美,灵魂却很丑恶,高明的画家会在她嘴角的微笑中加上一些邪恶的线条,或者在她美丽的眼睛四周涂上一些不愉快的彩色,甚至于,他可以在肖像上画些毒蛇、蜈蚣之类。但摄影家却没有这种自由,他只能取一个怪异的角度,缩小光圈用一种“低调子”来拍摄,或者,再在黑房工作时增加点什么,然而不管怎样,他不能真正地“创造”,只能尽可能地“安排”现成的物件。

戏剧与电影,在某几点上来说,创造也是受限制的,编导者的思想感想,要通过演员表达出来。如果演员好,那么艺术创造就很圆满,要是演员很糟,编导者的艺术意图就表达不出了。戈登?克雷(gordoncraig)是英国著名的戏剧家(他是英国著名女演员艾伦?泰丽的儿子,萧伯纳写给艾伦?泰丽的情书在文艺界是很出名的),苏联的大戏剧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曾邀请他到苏联去导演《哈姆雷特》。这位戈登?克雷就常常叹息演员的不如人意,以致认为在戏剧中,最完美的表演者是木偶,只有木偶才不会妨碍戏剧家的创造。这种说法当然是过于偏激,演员的表演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这种艺术与编导的艺术结合起来而成为完整的戏剧艺术。

如果不是那么认真,当然“安排”也可以说是艺术,不是有许多人把插花、烹调、衣服设计、室内装置甚至理发、交际等等都说成是艺术么?与这些东西比较,那么摄影中创造与表达感情的成分又高得多了。

朋友中大概一大半的人有照相机,除了极少数的人专心研究之外,大家只是拿来玩玩而已(包括我自己在内)。有一种德国相机叫做“为她摄”,这种相机并不出名,但它的名字倒说出了这里许多玩相机的人的目的。

书的“续集”

最近收到了好几封读者的来信,询问有一部叫做《天池怪侠》的书,是不是我的作品。

虽说是提出询问,其实他们在信中都已表示知道了答案,知道这是别人冒名之作。因为虽然天池怪侠是《书剑恩仇录》中一个重要人物,虽然这部书中也有陈家洛、霍青桐、无尘、李沅芷、常氏双侠、赵半山等等人物,虽然它是从《书剑》结束的地方开始而封面上也署了我的名字,然而文字的风格毕竟是完全不同的。有一位读者寄了几本这种书给我,我见书里的乾隆皇帝自称“孤王”、李沉芒自称“妾”一个什么老侠自称“老身”,每个人都似乎在唱戏,实在觉得相当有趣。

给小说或戏剧写续集,这种兴趣似乎是十分普遍的。不一定是好的作品才有人写续集,平庸的无聊的作品,也会有人兴致勃勃地提笔续下去。美国片《阿飞舞》难道是一部好影片么?《黑湖妖》难道有任何价值么?然而毕竟还是有《阿飞舞续集》和《黑湖妖续集》。在我国旧小说中,《济公传》的续集恐怕数量最多,然而《济公传》写得实在并不精采。《七侠五义》之后有《小五义》和《续小五义》,《今古奇观》之后有《续今古奇观》这都是比较流行的,但我一直看到了《九续小五义》和《五续今古奇观》,除了黄色与无聊,这些续书中再也找不到什么别的。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既有兴致写作,为什么不另外写一部小说呢?续集已是这样差了,怎么还能不断地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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