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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成山的邀请之中有些还算不错,但有些就显得莫名其妙了。
莫可跟他高中同学关系并不好,因为是文科班,男生特别少的缘故,很多男生都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要不就是什么班宠之类的东西,反正就是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就他两腿之间多了那么点儿玩意儿比别人都高级了……这让莫可跟他们没什么话说。
莫可算是比较大男子主义的一个人了,他的思维里就该是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男人负责搬运重物,女人负责煲汤烹煮;男人负责高大威猛,女人负责娇羞脸红——结果,班里的其他男生都吃着女生的喝着女生的还不干活,这就直接导致他去搬运重物什么的,于是……后果就是全班一半的女生都对他有意思,他理所当然成了全班男生的公敌。
而莫小可跟他一样经历过这些,不过莫小可后来因为是技术宅也没跟高中同学联系过,就彻底断了这条线,最后……他成了最伟大的法神什么的不需要再强调了。
“你去吧。”莫小可沉痛地说,“我似乎可以预见到你脱离掉v开头的那个单词的命运,年轻的绅士,求你了。”
“为什么让我去?”莫可看了他一眼,“你变化成这张脸也可以去。”
“别逼我。”莫小可往后一躺,倒在床上,“我已经是彻底的彻底的彻底的……五百多年了,你懂么,我其实从两百多岁开始就告别了我的右手或者左手或者是任何工具道具还是什么管他什么具的——我清心寡欲了,骚年!”
莫可一噎。无话可说。
最后,还是莫可一个人站在了聚会酒楼门前,莫小可自己去解救山体滑坡了。
> 其实莫可也很清楚,很多时候都是莫小可故意凸显自己,让自己露脸,而现在,跟小可搭档的应该就是张修平……莫可忽然觉得张修平真是烦死人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本来就不该到处乱晃,甚至说,他本来就该回去赎罪,可是……现在还在到处乱晃。
当然了,莫可也不清楚原本跟他没什么瓜葛甚至还算是关系不错的张修平怎么忽然就会被他讨厌了,这有点儿不太科学,不该他并不善于处理这个。所以,他现在只是站在酒楼门口,等着认识的人带着他进去——到底是谁组织的聚会,在哪个包间,见谁说什么话……他一律没有任何准备。
“这不大可嘛!”一个刺耳的声音传到莫可耳朵里,他转头一看,是一个姓潘的男生,他们班的学委……过了这几年一直没什么变化的,还是那么黑,脸上都是痘,除了一双眼睛是那种大眼睛双眼皮长睫毛的星星眼外,哪儿长得都过分的爷们了,当时他就觉得太违和,现在……这家伙长高长胖了之后……就更违和了。
“冷着干嘛,进去啊!”潘学委拽着莫可的胳膊,热情地往里拉他,“听说都到了不少人了,这两年聚会就你不在,大家都叨念你啦,说你靠上了好学校都不跟咱们联系了,是不是瞧不起老同学啊!”
“没,学习比较忙。”莫可认真地解释。
他真的不擅长这种人际交往,对方说什么“是不是瞧不起老同学”的意思其实就是没有意思,但是莫可就会以为对方真的这么想,然后想着要怎么解释……就是撒谎,他都要找出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然后得出谎言,告诉给他想要骗的人——这个时候,他们寝室的赵肃总要告诉他,这不是在行骗,你只是撒个善意的谎言,不需要这样认真计较,可是他总也记不住。
也正因为记不住,他才会“成为”莫小可,做起了法神什么的吧?
莫可叹了口气,被拽进了酒店包间。
这里果然已经有很多人在了。
因为莫可上学是一路顺风顺水的,最差的小学,一般的初中,最好的高中,不错的大学,他从来没说落下去过,成绩也一直稳定,因此他的确缺乏了与人正常交往的能力——不需要跟同学对题也不需要跟老师说小话更不会帮人作弊,又迷恋新鲜事物……因此,看见这么多的高中同学,他除了脸熟之外,很多人连姓名都想不起来了。
“莫可!”一声尖叫过后,一个女孩儿奔到他面前,“还记得我不?那次那次,要擦灯管,你帮我擦的!灯管还有点儿漏电,你还修好了来着!”
其实漏电的不是灯管。莫可想要告诉她,但是他因为想不起对方是谁,只好笑了笑,没说话。
“我就在你们学校隔壁的那条路上的师范,改天去找你啊,把电话给我呗!”女孩儿掏出手机,“我晃你?”
“呃……”莫可往后退了退,被这姑娘的热情吓到了。
“要不我把我电话给你吧!”女孩儿伸手问他要电话。
莫可只好把自己平时用的那个学生机递给她。她迅速往里面存了个号码,顺便还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又晃了下她自己的电话。等电话还回来的时候,莫可才知道,这姑娘原来是叫卜莎莎。
参加同学聚会,大家各自吹牛,今天这个交了个女友明天那个发表了演讲的,他是学生会主席,她是党委支书,各式各样的牛皮吹得震山响。
“那个……”莫可转头对卜莎莎说,“明年我要去a国留学,你打电话找不到我的话那就是找不到了,你可以给我发邮件。”
“好,回去之后把邮箱给我,我给你发信!”卜莎莎两眼放光。
不仅仅是卜莎莎,听说莫可要出国的时候,很多人都两眼放光起来。
四十六、再次救援
08年的时候,出国并不算是有多热门,但是出去之后再回来那就叫海归,还是比较流行的一种人类。海归这种东西,就是镀层金,回国之后顶着光环找工作也比较容易一些,再加上出去过的人眼界也开阔点儿,而且买东西也方便,多少人都被当成了便利代购机什么的,真是最苦逼不过的事情了。
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代购的意识,就是求人帮着买点儿小东西,尤其是女生,那化妆品什么的在国内买确实贵了不少。所以有想要买什么大牌子的化妆品的姑娘们眼睛瞬间就放光了。
“我舅舅也在美国啊!”那个姓潘的男生马上说,“他就是在美国经销化妆品的,你们有需要的,我帮你们买啊!”
“那多麻烦啊。”
“是啊,又不是回来时候带回来的……”
“要是不嫌烦,那就买呗,老潘,你帮咱们带点儿回来,也不亏你,给你回扣的!”
“都是老同学,啥回扣啊。”男生一时间就幸福得找不到北了。
大家又说说笑笑的,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点的菜色也都是一些家常菜,因为同学里有回民,所以也不会像是小时候还唧唧歪歪地说人家怎么怎么样了,反而会主动关照一些,似乎……瞧着还算不错?
这时候,一个叫孙晓妮的女生坐到了莫可身边,伸出手去抓住了他的手:“小莫,你还记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