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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鲜红的血,从钱胸脯上挖出的凹处,串珠般地跳出来。部分血珠溅落在地,部分血珠沿着刀口的边缘下流,濡红了肌肉发达的钱胸。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一下子旋掉了左边的乳粒。现在钱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一掌,把钱的心脏打得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减缓了……

赵甲从钱身上旋下来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按照行里的说法,这是谢地。

当赵甲用刀尖扎着钱肉转圈示众时,他感到自己是绝对的中心,而他的刀尖和刀尖上的肉是中心里的中心。上至气焰熏天的袁大人,下至操场上的大兵,目光都随着他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钱肉上天,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

他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了钱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他在钱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第三刀下去,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这活儿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令他十分满意……他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

甩完第三片肉他回手就割了第四刀。他感到钱的肉很脆,很好割。这是身体健康、肌肉发达的犯人才会有的好肉……

赵甲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钱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看到,钱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他的心情比较安定,活儿做得还不错,血脉避住了,五十刀切尽胸肌,正好实现了原定的计划。让他感到美中不足的是,眼前这个汉子,一直不出声号叫。这使本该有声有色的表演变成了缺乏感染力的哑剧……

他低头打量着钱的那一嘟噜东西。那东西可怜地瑟缩着,犹如一只藏在茧壳中的蝉蛹。他心里想:伙计,实在是对不起了!他用左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右手快如闪电,嚓,一下子,就割了下来……钱连声嚎叫,身体扭曲,那颗清晰可见的心脏跳动得特别剧烈……他硬着头皮弯下腰去,扣出钱的一个睾丸……一刀旋下来。第五十二刀,他低声提醒已经迷糊了的徒弟。徒弟用哭腔报数:

“第……五十二……刀……”

……他操刀如风,……那些从钱身上片下来的肉片儿,甲虫一样往四下里飞落。他用两百刀旋尽了钱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尽了钱双臂上的肌肉,又在钱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至此,钱的生命已经垂危,但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他的嘴巴里溢出一团团的泡沫,他的内脏器官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他的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赵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气。他已经汗流浃背……为了成就钱苍狼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当他举起刀子去剜钱的右眼时,钱的右眼却出格地圆睁开了。与此同时,钱发出了最后的吼叫。这吼叫连赵甲都感到脊梁发冷,士兵队里,竟有几十个人,像沉重的墙壁一样跌倒了……刀子的锋刃沿着钱的眼窝旋转时,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咝咝”声响……

我们难得亲眼看见杀人,“文革”时期打死过一些,那也不是割头,更不要说凌迟了。

文字上敢这么详细而不厌其烦地进行杀人描写或记载的,中外古今怕都罕见。

神经弱一点的,现在读过这些精致的叙述,不晕倒才怪。

而它们确都是存在过的。

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文化之一,就是发明了一系列的酷刑及逼供理论。

人类第一部制造冤狱的经典,正是我们这边的先人所写的《罗织经》。

而针对犯人所用的刑具,同样五花八门。

有的起名美丽香艳,如“凤凰展翅”、“玉女登梯”等。

有的名字本身就叫人不寒而栗。如唐时仅枷一项就有“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胆”、“死猪愁”、“求即死”等叫法。

为什么在这方面的发展,我们会如此畸形地发达呢?

原因概在中国法律的好坏,一向不能看它的“法条”如何如何,从条文看,兴许我们早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了,其实不然。

我们的皇权意识一向大于一切、高于一切,有了它,就没了“人权”,执法时也就不大重视证据、事实与诉讼了,只求“口供”,于是酷刑汹汹,逼打成招,变成“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不过,《檀香刑》的作者既不关心“打”,也不关心“招”,更不关心或无力关心中国人、德国人的“人权”问题,他的思想里可能从未形成过什么现代人权与法权意识,只好对“罪犯”的处罚,即在实施酷刑时的场面、细节上,过多地予以重现与描述。

和作者在《红高粱》里的表现一样,莫言写作时露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冷静,从某个角度说,他简直就是在欣赏、品味杀人的每一步动作,真就当它成“艺术”了。

瞧那情形一点不像片着人肉,倒像片猪、杀羊、剥狗皮。

中间又穿插写到杀人和凌迟这行古来就有的许多规矩,如何才杀得恰到好处、臻于一流以及新手练杀的方法等。

同时,他还把这个在刑部执法四十年、一生杀过近千人的“刽子手”以往所杀的那些人与这次所杀的,作了肉质的优劣的比较。

如此讲述,比起《红高粱》里的干干巴巴,就多出来不少“文化”与味道。

毕竟莫言也是要成长的。

当然,无论是杀刘光第,还是杀钱苍狼,他们在全书中,只算得铺垫、穿插,莫言真正着重想写的,是对正角儿孙丙的执刑。

孙是因德国人铺铁路,占了布衣百姓的祖坟,带头闹事,打死德国人,惊动“老佛爷”慈禧与皇上等人后被判刑,由袁世凯当主斩官处死的。

换在今天,我们不是也有许多工程由外国人独立建设、投资或设计的吗?

单凭这事,很难说百姓们的行为就是爱国、抗击外国侵略者,而未犯罪。关键得看德国人修铁路干什么用。

如只是想把我们的资源任意拉到海边去,再拿船运回他们国家,那就是真侵略。百姓奋起反抗,是一项义举。

如果是为了帮助我们发展现代交通,那么,德国人非但没有侵略,而且很友好,现在你只为祖坟就打死人,那自然犯了罪,得偿命。

作者没有交代,我们不知道谁是谁非。

而且,孙丙等人所杀的不是德国兵,而是铁路技术员,这就使他们杀人的目的变得似乎不怎么可取了,起码不再像《红高粱》里的“我爷爷”领导的武装部队杀日本鬼子那样,来得理直气壮,可歌可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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