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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书记载,吸血鬼是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的活死人。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虽然他们可以永生,却要避开阳光和温度,蛰伏在棺木中。

吸血鬼会吸食鲜血,被吸食的对象可能因此死亡,但是该牺牲者就是被吸干鲜血,并不会也变成吸血鬼。被吸食者若要成为吸血鬼,必须接受吸食者(也就是原吸血鬼)的血液。换句话说,吸血鬼咬人吸血之后,再给予对方饮用自己的血,那么被吸的人才会成为吸血鬼。这种由人转变成吸血鬼的过程是完全神秘的现象,转变者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感觉经验。这整个过程特称为“初拥”(the ebrace)。按照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而华夜和莫云云和书里记载的情况却有几点不同的地方。首先他们确实没有脉搏心脏不会跳动,可是身体却是热的。

“血液不流动,为什么身体却能产生温度?”我坐在家里的桌边,问桌对面的莫云云。

“不清楚。”低头看着流行杂志的莫小姐根本就不关心自己的问题。

“你们也不怕光大蒜,不怕正常的吸血鬼该怕的东西,阿夜还说你们跟本就不怕任何东西——”

“恩,至少没什么东西是我怕的。”她抬头答一句,又继续研究她的杂志去。

“你们吸了人的血,一来咬不死他们,二也没有将这些人变成吸血鬼。”

“错了,不是咬不死,只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如果你想安乐死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她朝我嘻嘻笑一声,笑得人毛骨悚然,“还有,书里说的没错,要想将人变成吸血鬼,必须把我们的血液给对方。但是以后的事情会很麻烦,所以我和华夜都没那样做过。”

“麻烦?”

“对啊,比如我把你变成了吸血鬼,你肯定暂时无法适应自己新的体质和全新的生活,我还得教你怎样去当一名吸血鬼,不然满大街咬人,出了事还牵连我。我和华夜都是非常能控制型的,如果不能控制自己对血的强烈渴望的话,就很可能会出事。所以我们每次吸血都坚持适可而止的原则。”莫云云说着来了兴趣,干脆放下手里的书对我演讲起来,“我和华夜的不同点是,在于我,吸血这个事完全是兴趣至上的,也就是我比较喜欢把吸血当成做游戏,只要喜欢就出去吃,而他完全只是需求型,没有必要的时候绝对不会对人类出手。”

“这倒也是,而且他的吸血时间非常有规律。”每个星期都用周末两天晚上出去寻找食物。不对,说食物似乎有点不太好- -||

“我们之所以不将人变成吸血鬼,最主要的一点原因在于‘认同’。”

“啊?”认同??

“如果今天我要把你变成吸血鬼,就表示我抛弃了一切接受你。你接受了我的血液,而我却并不是毫无保留地接受你的话,我的血液便不能与你的融合,最后你不但不能变成吸血鬼,还会七窍流血僵硬而死,死得面目狰狞恐怖无比哦。”莫云云一边说一边凑过来,做出要在我脖子上咬的动作,把我吓得全身发麻。

“也就是说,并不是你想把我并成吸血鬼就能如愿的?”把她推回对面,我还是有些糊涂,“可是你要怎样才算是‘接受’我呢。”

“如果我觉得我肯为你去死了,那我就是无条件接受你。”她说得云淡风轻,然而听她这样一讲,这所谓的接受,不就是通常所说的“爱”么……

“如果你把我变成了吸血鬼,还有其它什么不妥。譬如我要是去街上咬人被发现,会不会真出现吸血鬼猎人什么的?”反正我是没见过的,就在漫画里看到过。

她瞟我一眼,“你真是漫画看多了,吸血鬼猎人我是没见过,不过呢——”嘿嘿笑两声,我突然在那笑里觉察出不好的预感,“最近却发现了好玩的东西呢。”

“什么好玩的东西。”

“狼人啊,就是坐在你后排那个家伙。他也不是人类。”

啥?!

这个世界上还真是什么异类都有!!我想我的心脏的负荷一定是非常强大的,不然这时候早该翻白眼倒下去了。

“不要这么惊讶,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莫云云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你知道狼人的爱好是什么么。”

“什么?”不要这样看着我,我又不是你的猎物。

“就是在月圆之夜捉美少年去那个咯。”

“啥?”那个?哪个?

“你和华夜一张床睡了这么久,那个指的啥还不知道?”

我更糊涂了。到底那个是哪个啊。

“请莫美女明示。”

“无趣。”她斜瞪我一眼,“那小子还真是疼你疼到家,睡了这么久竟然没出事。真是太高估他了。”

“当然没事了,他又不是坏人。”倒是你,上辈子害死我的究竟是谁啊,还在这说风凉话。

“算了,反正以后多的时间让你知道。不过你要记住,如果有一天他愿意把你变成我们的同类的话,你一定要答应他。”顿了顿,她又说,“不过我想你也不会反对。总之这次我不想再因为你而失去他了,我会毫无保留地帮助你的,小可爱。”

“谁是小可爱啊——!!”

发现

晚上阿冽过来做饭,莫云云已经做好要在这里蹭饭的准备。下午她给我说的那些太过刺激,我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地将它们消化掉。

她说他们不会轻易将人变成同类,至今都还没有过一次。我突然想起一万年前,如果阿夜将自己的血给了聂邪,那他就不会死了。那就没有现在的我。可是聂邪拒绝了他咬他,又是为什么。他们明明是互相爱着对方,就算做这种事情也是天经地义的,他们却选择了永诀。

难道阿夜不咬他是因为害怕?自己如果不是全心全意不顾一切地爱他,那他的结局仍旧是死,而且会死得万分痛苦。不仅痛了身,还痛了心。他害怕看到这样的结局,所以宁愿选择让他死在自己的身边,让自己永远觉得自己是最爱他的,让这段感情永远沉积在他心里没有裂痕。

可是在他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却已经揭晓了答案。

如果他是真的爱他,还用得着犹豫,早就一口咬下去,然后两人从此双宿双栖不管人间一切繁杂去过神仙一样的日子。这才应该是真正的结局。

谁会想到,那个他爱了这么多年的人,他对他的爱,竟然会有所保留。

我突然觉得有些难过。原来阿夜最爱的人,根本就不是聂邪,而是他自己。他为了不让自己内疚,为了欺骗自己,选择了诀别。

多么可笑。我该嫉妒的究竟是前世的自己,还是那个最爱自己的华夜。

而聂邪呢,除非他早知道华夜的心,才会拒绝他。难道从一开始,真正沦陷的人,就根本不是华夜而是聂邪。毕竟那时他早已身经世事,而聂邪,却只不过是名青涩的少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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